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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czj-/2023-1225001 公文目录:涉农领域 发文机关:南华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南巩固振兴组发〔2023〕6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华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期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9日

南华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华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期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华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文件

南巩固振兴组发〔202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经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南华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期调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华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2023年8月29日

南华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中期调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号)《财政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办〔2021〕16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楚雄州财政局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楚财农〔2021〕14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坚持加强党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全面领导,突出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以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为目标,以拓展巩固提升为向导,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为引领,以支持乡村振兴项目为平台,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使用效益,确保如期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

二、基本原则

按照整合项目、聚集资金、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思路,打破行业界限和部门分割,积极开展涉农资金整合,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建立涉农资金整合合理、安排科学、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资金管理新机制,着力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统筹各部门管理使用涉农资金,精准使用资金向脱贫不稳定乡村重点倾斜,集中财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原则。按照“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要求,做到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找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关键节点、薄弱环节、重点领域,着力补齐短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现涉农整合资金“一个漏斗向下”。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严格执行“方案政府审批、实施部门负责”的程序做好资金拨付,确保整合工作有序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坚持因地制宜、重点突出原则。根据各行政村(社区)

自然条件、人文特点、资源优势等确定建设重点。按照“一村一策、一户多法”的工作措施,精确瞄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最期盼的事项与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美丽宜居乡村、旅游开发、高原特色农业等重点涉农项目有机融合,区分轻重缓急,分类实施,按期脱贫,确保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精准投入。

(四)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原则。结合各级财政资金规模和脱贫退出所需建设项目的规模,每年确定建设资金额度,实行总量控制,量力而行。

(五)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在资金整合中,各部门要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以“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要求,明确部门镇村职责,实现项目、资金、绩效的有机统一,夯实整合工作责任。

(六)强化监督,规范运行原则。必须依法依规安排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确保资金运行安全规范,公开透明。推行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支出周报告、月通报制度。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加快项目实施,避免资金闲置、浪费或挪用,确保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目标任务

通过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做到“多个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力争统筹所有能整合的涉农资金全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确保平稳过渡,乡村振兴全面推进,我县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我县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民平均水平。

四、资金统筹整合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在明确整合中央、省、州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我县统筹整合资金的范围。主要是各级安排的财政衔接资金、水利发展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县级财政安排用于中央、省、州纳入统筹整合项目的配套资金,以及按政策规定下达的县级财政衔接资金。

(一)对上级下达已明确资金使用方向的,在不改变资金使用方向的情况下纳入整合。

(二)对上级下达已明确资金用途的,在不改变资金用途的情况下纳入整合。

(三)对上级下达有明确实施地点的项目资金,不纳入整合范围,只纳入整合统计。

(四)对上级切块到我县的项目资金,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要纳入整合范围。整合资金安排使用应突出重点,以规划为引领,促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制定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提升巩固工作的中长期规划,以规划引导和带动涉农资金的重点投向,促进各项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使用。积极打造农业主导产业及其它优势区域、重点项目等整合平台,引导投向相近、目标相似、来源不同的各项涉农资金集中投入,集中财力解决制约农业农村发展和影响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及农业主导产业、旅游产业、龙头企业、重点项目发展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瓶颈问题。全面整合各部门财政涉农资金,为巩固拓展我县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创造良好的条件。

五、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规模及投向

2023年(中期调整)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1601万元,实施项目73个。其中:中央资金9082万元,省级资金2348万元,州级资金171万元。

(一)农业生产:实施项目31个,投入资金3943.7万元。

(二)畜牧生产:实施项目2个,投入资金135万元。

(三)乡村旅游:实施项目10个,投入资金1793万元。

(四)水利发展:实施项目5个,投入资金627.3万元。

(五)农田建设:实施项目2个,投入资金1764万元。

(六)农村环境整治:实施项目10个,投入资金570万元。

(七)农村道路建设:实施项目7个,投入资金2225万元。

(八)雨露计划:实施项目1个,投入资金315万元。

(九)监测帮扶对象公益性岗位:实施项目1个,投入资金59万元。

(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检测帮扶对象)稳定就业补助:实施项目1个,投入资金70万元

(十一)其他:实施项目3个,投入资金99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县委、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下设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财政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相关负责同志共同担任,工作人员由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相关股室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日常工作。

(二)加强协调沟通。各涉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建立涉农资金使用安排信息通报制度;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涉农部门统筹安排涉农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的原则,共同协调提出涉农资金统筹使用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时,县财政局要建立与上级财政部门的有效沟通机制。

(三)全面公开公示。县级相关部门应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通过南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施项目村(社区)、组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四)构建监管体系。各部门统筹整合使用专项资金要自觉接受审计机关、监察机关、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统筹整合资金方案、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在南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要媒体、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公开,充分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话语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支持乡村振兴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确保“统、用、管、评”,有规可循、有法可依。一是适时修改完善《南华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规划、以规划引领资金统筹整合。二是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动态项目库。三是建立正负面清单制度,对正面清单中整合支持的作为财政资金整合投入的重点,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事项,不得以财政资金列支。四是建立资金整合使用绩效目标管理机制,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五是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要严格执行《南华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不得超范围安排项目、下达资金。

(六)强化项目监督检查。县监察、审计、财政、乡村振兴部门对年度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项目审计、检查验收并出具相关报告,并定期向县统筹整合使用 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项目检查情况。县级相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完善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检查方式,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特别是要加强事前的监管力度。

附件:1.楚雄州南华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基本情况

2.南华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来源情况表

3.南华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表

4.南华县整合方案项目类型投入情况统计表



附件:2023年南华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中期).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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