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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czj-/2025-0422003 公文目录: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发文机关:南华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南财教〔2025〕20号)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2日

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南财教〔2025〕20号)



南财教〔202520

南华县职业高级中学、南华县第一中学: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5年学生资助中央资金的通知》(楚财教〔2025〕34号)要求,现下达你校2025年学生资助中央资金239.13万元,专项用于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款列2025年,预算支出科目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包括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

二、请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的通知》(云财教〔2024〕310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云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足额安排县级配套资金并将各级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滞拨、缓拨、空拨资金。依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2024年秋季学期数据,尽快将补助资金兑付到学生手中,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三、资助资金为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各校要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将中央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民利民的要求落实到位。

四、各校要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加大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截留、挤占、挪用资金,并对照绩效目标表同步分解绩效目标,做好全过程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涉及政府采购的,要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五、强化监督,明确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全过程监管,严把质量关、安全关、廉洁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及对所在领域的行业监管责任,包括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绩效管理等,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资金分配。项目实施单位承担资金安全主体责任,包括项目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监督等。县财政局负责资金下达,对项目的绩效评价管理进行抽查。

附件:1.2025年学生资助第一批中央资金下达表

2-1.职业教育学生资助第一批中央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2-2.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第一批中央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南华县财政局

2025年3月13日



附件1、2:南华县2025年学生资助第一批中央资金下达表、项目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