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主体审核登记表
单位(公章):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填表人:慕文琼 联系电话:7222221 填表时间:2022 年1 月28 日
单位全称 |
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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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南华县公务中心三楼 |
邮编 |
675200 |
机构性质 |
☑行政机关 □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 □临时机构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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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 类别 |
☑法定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综合执法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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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职权 类型 |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检查 □行政征收征用 □行政许可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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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财政差额拨款 □自收自支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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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执法 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云南省供用电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云南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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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字:马成福 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 1 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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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填表说明:
1.执法职权类型按照本单位实际行使的行政执法权类别填写,没有的在备注栏填无。有本表未列明的其他执法职权类型的,写明实际执法类型名称。
2.执法依据应当根据执法职权类型,分别填写相关依据。依据应当为规章以上的依据,列明至少一项依据名称和具体条款内容。
3.行政执法机关有所属其他行政执法主体的,应当分别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