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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fgj-/2023-0530002 公文目录:项目批复信息 发文机关: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第一批州级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30日

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第一批州级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的通知



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南发改发〔2023〕15号

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第一批州级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

的通知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民政局: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根据《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州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的通知》(楚发改投资〔2023〕142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第一批州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360万元下达给你单位(具体详见附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在收到通知后,严格遵守州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抓实建设要素保障,早日实现项目开工建设。按照“专款专用、责任挂钩、绩效考核”的原则,切实加强州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严格资金使用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认真履行职责,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照“专款专用、责任挂钩、滚动回收、绩效考核”的原则,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好的投资效益,争取项目尽快开工建设,以保持我县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快速增长,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二、你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将视问题情况给予收回补助资金。对骗取、挪用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三、本批次下达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将列入回收计划,你单位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回收工作。发改部门将适时组织对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绩效考核,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今后年度前期工作经费安排额度重要参考。请你单位在2023年7月25日前向我局报送项目前期工作成果。

附件:1.楚雄州2023年第一批州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表

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23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税务局

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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