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南华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  引  号:nhxfgj-/2024-0822013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关: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关于对南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1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南发改复〔2024〕46号)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2日

关于对南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1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南发改复〔2024〕46号)



南发改复〔2024〕46号

吕存福、丁兰英代表:

你们在南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南景线红土坡镇依黑么村委会附近设立充电站》的建议,交由我局办理,现复函如下:

一、充电桩建设现状

截至目前,南华县推广新能源汽车840辆(公交车26辆,出租车134辆,私家车680辆);已建成充电桩134桩,充电总功率为3043kw,全部投入运营,其中,换电站1座28桩(服务出租车辆);正在建设充电桩30桩,南华县充电基础设施覆盖至10乡镇,基本能满足新能源汽车使用需求。

二、充电桩规划建设情况

按照“公用为主、专(自)用为辅,快慢结合”的原则,逐步形成以公交、环卫与物流、公务等专用车辆充电设施及公共停车位等公用充电桩(站)为主,专(自)用充电桩为辅的充电服务网络,并在交通主干道上建设县、乡、镇村委会、村小组间交通衔接的充电基础设施,满足电动汽车县域间通行需求。

(一)公共充电桩(站)规划建设。对于公交、出租、高速公路、环卫与物流等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根据线路运营需求,优先结合停车场站、县乡主干道公路沿线村委会、乡镇社会加油站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可根据实际需求,建设一定数量独立占地的快充站。对于出租、物流、租赁、公安巡逻等非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和农村新能源电动汽车,充分挖掘有关单位内部停车场站、社会加油站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潜力,同步推进城乡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内部专用设施与公共设施的高效互补提高用车便捷性。

(二)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对于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结合停车位建设充电桩。对于无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企业通过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的分时共享机制,开展机械式和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建设与改造等方式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积极引导充电服务、物业服务等相关企业参与居民区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鼓励企业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和直接办理报装接电手续,允许企业在不违反相关法规的前提下向用户适当收费,建立合理反映各方“责、权、利”的市场化推进机制,解决好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的“最后一公里”难题。

(三)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单位电动汽车配备更新计划以及职工购买使用电动汽车需求,利用单位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配建充电桩。有关单位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情况纳入节能减排考核奖励范围。

(四)2024年充电桩规划建设。2024年规划建设充电桩34桩(34枪),东兴三组停车位建设充电桩12桩,海子山龙川加油站建设充电桩8桩,大秋树欣泰驾校建设充电桩10桩,老高坝工业园区建设充电桩4桩。南华县智宇数字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9000万元,规划在南华县域范围内建设60kw充电桩656桩,共173个站点(包括依黑么村委会),规划站点覆盖至全县10乡镇、村委会、村小组,额定总功率39360kw,项目分期分批实施。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用地支持力度。坚持“桩站先行、适度超前”的原则,保持一定的灵活性。充电基础设施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符合总体规划的,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中优先予以保障。科学规划并保障充电基础设施供电专线、变压器等配套设施用地。鼓励在已有建筑物停车场、公交场站、社会公共停车场、加油站、

加气站等场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各部门、乡镇应积极协调有关

单位在用地方面予以支持。

(二)加快乡镇及乡镇社会加油站公共充电桩建设。目前南

华县实现了充电桩覆盖至全县各乡镇,红土坡镇集镇已建设公共

充电桩2桩。为加大充电桩的覆盖面,计划在县乡主干道公路沿线村委会和乡镇社会加油站配建公共充电桩,扩大地区的覆盖面。如,在红土坡镇依黑么村委会或依黑么加油站建设公共充电桩,扩大充电桩建设的覆盖面,让新能源车主方便、快捷使用充电桩。

(三)加强供电保障监管。将充电基础设施供电纳入电网专项规划,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供用电环节监管,落实责任。楚雄南华供电局和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应配合监管部门检查,按规定和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制定抄表到户方案,加快推进改造工作。

欢迎你们对我局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衷心感谢你们对南景线红土坡镇依黑么村委会附近设立充电站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