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发改发〔2025〕17号
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楚雄州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专项2025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楚发改社会〔2025〕168号)精神,现将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专项2025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转下达你单位(详见附件),本次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数为执行数,其余均为参考数。请抓紧安排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请严格按照《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建设,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要充分履行配套资金落实主体责任,足额落实除中央预算内补助投资外的配套资金,确保项目投资及时足额到位。中央预算内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偿还以往的欠债和过去拖欠的工程款,也不得用于土地房屋购置及交纳租金等费用。
二、项目监管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的主体责任。要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安排专人及时准确上报、填报项目进度数据和信息,确保项目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入使用。要自觉接受行业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县人民政府对本次下达项目的投资安排、监督管理、资金使用、安全生产、实施进度和效果负总责。县发展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切实做好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专项稽察、监督问责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县卫生健康局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责任。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县发展改革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若对投资计划执行不力,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实施处罚。
三、按月调度
列入本次投资计划的项目,按照国家要求全部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投资计划下达后,项目单位要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请于每月10日前将本批计划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进行按月调度,并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县发展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及项目单位要主动加强与统计部门的工作衔接,确保本次计划项目全部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如实、及时上报完成投资。项目纳入统计库后形成的项目代码(由18位数字组成)要及时在重大项目库备注栏中标注,并及时更新统计库相关信息,确保统计库与重大项目库中项目执行进度同步。州发展改革委将对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定期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奖惩机制
对于项目不能按期实施、进度严重滞后或因数据填报工作疏忽导致不良影响的,省、州发展改革委将采取通报、约谈、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以及调整投资计划、暂停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措施予以警示和惩戒。对中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好、成效明显的,在申报后续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将给予优先安排和额度倾斜。
五、安全生产
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在项目谋划、建设、运营全过程做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强化全过程工程质量措施和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六、绩效目标
本次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推动《“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政策任务落地,逐步改善医疗卫生机构基础条件,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为加快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形成有序就医格局、满足人民群众持续增长的健康需求提供重要保障。请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加快项目实施和中央预算内资金支付,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州发展改革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七、其他要求
项目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竣工验收等,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加强质量、进度、成本、安全控制。要切实遵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不搞标新立异、大拆大建,避免触碰生态红线。要坚决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杜绝“半拉子”工程、“面子工程”、超规模建设、奢华装修等问题,着力打造“阳光工程”、“民心工程”。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