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单位):
《南华县“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已经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南华县“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
2022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华县“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
2022年9月
目 录
第三章 建立“一平三机制”,坚决守住不发性规模性返贫底线20
第四节 建立扶志扶智长效机制,实现低收入人口就业培训全覆盖23
南华县“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党全国人民打赢了脱贫 攻坚战,消除了绝对贫困,创造了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脱贫 攻坚战结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云南省“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征求意见稿)精神,依据《南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省州乡村振兴局关于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等要求,编制本规划。
规划范围,南华县十个乡镇,其中,巩固脱贫 攻坚成果任务重和农村低收入人口数大的乡镇,特别是深度贫困脱贫村和民族地区等欠发达地区是重点。规划期限:2021至2025年。
本规划是“十四五” 时期推进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指南,是制定相关有效衔接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是巩固脱贫 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监测帮扶机制,实现巩固拓展 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统领。
“十三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更加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做出了打赢脱贫 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坚持以脱贫 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打赢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效。跨入“十四五”,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四五”纲要建议指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增强其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能力;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因此,做好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认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举全县之力,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强力推进,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目标。
“十三五”时期是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全县决战决胜脱贫 攻坚的关键时期。“十三五”脱贫 攻坚规划实施五年来,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脱贫 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牢牢把握“精准”核心要求,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精准施策,脱贫 攻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规划实施总体情况良好,为全面打赢脱贫 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抓好规划项目落实力度。围绕规划确定的项目,将项目实施的责任分解到有关部门,发挥部门的积极性,积极争取上级相关部门更大的支持。同时制定出台《南华县脱贫 攻坚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南华县脱贫 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南华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南华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管理办法,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的原则,集中财力解决制约农业农村发展和影响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及农业主导产业、旅游产业、龙头企业、重点项目发展和完成脱贫 攻坚任务的瓶颈问题。按照“十三五”脱贫 攻坚规划,统筹兼顾、分期分批、重点突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举全县之力,全面整合各部门财政涉农资金,真正了做到“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南华县“十三五”脱贫 攻坚规划完成总投资525675.09万元,其中: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84344.82万元,投入产业就业扶贫资金34916.55万元,投入易地扶贫搬迁资金38858.41万元,投入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5007.46万元,投入教育扶贫资金21568.88万元,投入健康扶贫资金32370.46万元,投入生态扶贫资金7508.98万元,投入兜底保障资金15747.99万元,投入农村公路建设资金45940.51万元,投入农村水利扶贫资金56851.84万元、投入重点水利工程资金47506.68万元,投入农村电网改造提升资金5100万元,投入网络通信扶贫资金15418.72万元,投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33153.46万元。切实增加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到最需要、能切实发挥扶持效益的地区和项目上。同时切实抓好资源整合、资金整合,提高各类资金、资源投入到贫困村的比例。创新金融扶贫机制。把推进贫困地区金融制度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作为金融改革的重点,健全引导信贷资金投向贫困地区的激励机制,切实增加财政扶贫贴息贷款规模,促进产业发展和能力建设,着力解决财政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十三五”期间,以2个贫困乡、75个贫困村为主战场,紧盯6699户贫困户26937名贫困人口,以“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为原则,始终把项目建设工作作为脱贫 攻坚最重要的工作任务、最大的民生工程来抓,全县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84344.82万元。其中: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2322.63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9802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234.44万元、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808.54万元、县级配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477.65万元),投入涉农整合资金59393.49万元,投入扶贫融资贷款资金18000万元,投入小额信贷扶贫资金36821.61万元,投入沪滇协作资金10486万元,投入定点帮扶资金10428.32万元,投入社会捐赠资金(含物资折资)6892.77万元。围绕贫困退出“6105”指标要求,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要求,资金主要安排到贫困村实施道路硬化、饮水安全提升、村级活动场所、卫生室、太阳能路灯等基础设施改善项目,补齐贫困村退出短板,以及脱贫户产业发展和村集体经济项目。目前,我县已实现贫困县摘帽、2个贫困乡退出、75个贫困行政村出列,6699户26937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着力推进产业就业扶贫。坚持因村因户精准施策,出台产业扶贫政策措施,累计投入产业就业扶贫资金34916.55万元,实现了“6个全覆盖”要求,采取多种产业扶贫模式,通过土地流转、订单农业、就业务工、资产收益等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全县6699户26937名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全县烟草、核桃、花椒、野生菌、马铃薯、萝卜、生猪、肉牛、肉羊养殖,中药材、蔬菜、魔芋等种养和林果产业已初具规模,外出务工不断壮大,产业扶贫8大产业不断巩固提升。建成了楚雄悦丰白芨产业扶贫基地、五街“小彝哥”电商扶贫示范点、五街老厂小米葱种植扶贫示范基地、一街平掌肉牛扶贫示范基地、一街长受仁豌豆种植扶贫示范基地、兔街半坡茶厂、正安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等一大批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带动了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进一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495个,会(社)员41556人,切实把支撑贫困村、贫困户增加收入的产业扶持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兑付各种惠农补贴8965万元,安排产业扶持专项资金4439.11万元,每个贫困行政村至少引进一家龙头企业,成立一家种养殖合作社,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脱贫户”的发展模式,通过引进奇济康、德源魔芋、乐旁松露等企业,发展花椒、魔芋、野生菌等产业;引进正邦集团、悦丰等农业龙头企业,通过中草药种植示范带动、生猪代养等方式,有效破解了“扶贫精准到户”难题,形成了“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发展格局。按照“农村贫困劳动力100%参加劳动就业培训、一户脱贫户至少有一个劳动力参加培训”的要求,共组织农村劳动力开展各类培训22451人次(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5559人),投入素质提升资金56.85万元;全县新增转移转移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0887人,实现外出务工收入2595万元。严格执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全县共投入易地扶贫搬迁资金38858.41万元,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任务1248户5198人,规划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11个,安置搬迁对象435户1708人,整改剔除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建房贫困户1125户4803人,剔除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10个。截至2018年底,全县搬迁对象1248户5198人,入住率和拆旧 率均达到100%(其中:依法可不予拆除39户144人)。目前,全县整改剔除易地搬迁对象1125户4803人建房户已全部完工并入住,整改剔除的10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均已全面完工。扎实推进农村危房加固改造工程。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7565户,投入补助资金15007.46万元,其中:2016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2440户,补助资金3292.47万元;2017年实施脱贫 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1127户,补助资金2918.99万元;2018年实施脱贫 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2000户,补助资金4800万元;2018年脱贫 攻坚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1998户,补助资金3996万元。确保了全面消除全县C、D级危房。教育扶贫工程稳步推进。2016年以来,全县投入教育扶贫资金21568.88万元,新建校舍面积182347平方米,实施了雨露计划、贫困学生救助资助、职业教育补助、师资培训等项目。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惠民政策,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严格控制学生辍学率,义务教育普及程度不断提高,2019年我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保持率为100%,无辍学学生;初中阶段入学率100%,在校学生辍学率为0.06%,残疾儿童入学率达100 %。全面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十三五”以来,全县投入健康扶贫资金32370.46万元,一是实施了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县疾控中心建设项目和村卫生室升改造建设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达36486.26㎡;二是聚焦贫困群众“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尽量少生病”,为确保“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得到有效解决,通过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县贫困人口医保和大病保险参保率以及符合条件的养老保险参保率均达100%;贫困人口新农合医疗保险参合率(参保率)达100%;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让贫困群众真正得实惠,助力全县坚决打赢脱贫 攻坚战。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和《南华县健康扶贫精准实施方案》,全面实施“四重保障”实现“九个确保”。截至2019年12月,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规范转诊转院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12963人次,医疗总费用5799.17万元,“四重保障”报销5222.46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4402.51万元,大病保险支付230.51万元,医疗救助514.53万元,兜底保障74.91万元),个人自付576.7万元,实际报销比例90.05%。继续落实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医生签约、大病集中救治、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等系列便民惠民措施。生态扶贫工程建设成效明显。“十三五”期间,投入生态扶贫资金7508.98万元,年实施森林管护249.98万亩,完成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1.4万亩、森林抚育4万亩,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8.72万亩,年实施集体个人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87.58万亩。按照国家、省州的安排,自2016年以来,先后实施中央、省级生态护林员补助项目,共在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生态护林员1206名,累计兑现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2518万元,直接带动1206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认真落实兜底保障政策。2016年以来,共投入兜底保障资金15747.99万元,实施了老年护理院、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力量兴办老年公寓床位一次性补助、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及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提升改造建设等项目;发放农村低保资金8473.52万元,放临时救助资金227.4万元,供养资金1954.14万元,扶贫救助基金237.12万元,医疗救助资金1895.81万元,孤儿救助金315.16万元,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707.96万元,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和长寿补助金630.08万元。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五年来,共全县完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203971.21万元。一是农村公路建设完成投资45940.51万元,实施路面硬化类建设里程572.606公里,新建及改造桥梁470延米,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整治道路隐患里程825.683公里,窄路加宽建设改造里程87.06公里。全县十个乡镇128个村(居)委会已100%通沥青水泥路,通村(居)委会公路硬化率达100%,1489个村民小组已全部通公路,通公路率达100%;二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起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投入农村水利扶贫资金56851.84万元,重点实施水窖(池)、管道安装、小坝塘整治、小型提水泵站、打井等农村“五小水利”项目,小型农田水利项目,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和贫困村安全饮水提升项目等一大批惠民工程后,全县新增灌溉面积1.4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9.086万亩,受益人口11.4033万人,贫困地区群众安全饮水得到了保障;三是投入重点水利工程资金47506.68万元,实施了南华县草甸发水库、代家箐水库、小箐河中型水库、黑泥田小(一)型水库工程等建设项目;四是投入农村电网改造提升资金5100万元,及时启动实施全县农网改造升级,35千伏八马线新建工程,龙川镇斗华老熊箐、坝稍,五顶山乡新村柏枝树,五街镇华双大荒地、响水,马街镇法空马鞍山、迆头村等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实现了所有行政村通动力电和自然村通照明电目标,供电网络日趋完善,安全稳定;五是投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33153.46万元,实施完成南华县城北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华县两旗海综合治理项目和南华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等重大项目。完成了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改造龙川江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贫困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六是投入网络通信扶贫资金15418.72万元,完成新建光缆总长达1460皮长公里,县际带宽达100GE以上,实现城市家庭带宽300兆比特以上,农村家庭平均接入带宽达200兆比特以上;实现全县128个行政村及村卫生室光纤覆盖率达100%(移动、电信),自然村覆盖率达86%,147所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开通宽带;新增光宽带端口8650个,光端口达93323个,光端口占比达100%以上,光用户达100%以上,移动手机用户达152681户(包含移动、电信、联通)。无线局域网(WLAN)基本实现公共区域热点覆盖。
脱贫 攻坚虽然取得了伟大成就,但是仍然面临“三农”发展底子薄、基础弱,以及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等问题。持续稳定脱贫的基础不够牢靠。目前,南华县自然村通硬化路基础项目库已经建立并通过省级认定:全县共有自然村1581个,共有各类公路464条,公路总里程4073.584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条45公里,国道1条61公里,省道1条20公里。地方管养公路461条3947.584公里,其中养护库内里2708.576公里(含地方管养省道85.427公里,县道589.029公里,乡道1389.782公里,村道644.338公里),库外里程1239.008公里。待建里程2164.288公里,其中50户以上自然村386个,自然村已通畅109个,未通畅自然村277个,50户以上自然村待建里程943.06公里。30-49户自然村公路待建里程433.218公里,29户以下自然村待建里程788.008公里,硬化路率仅为46.87%。一些基础条件差、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依然繁重。教育、卫生、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较弱的贫困地区,长期稳定脱贫的基础还不牢靠,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经济总量小、总体发展滞后,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不足,产业结构单一、支撑能力较弱,社会发育程度低、素质型贫困突出,攻坚难度较大的同时极易出现返贫现象。持续稳定脱贫的机制有待健全。巩固好贫困县摘帽、75个贫困村出列、26937建档立卡人口的脱贫成果任务十分繁重,同时还有脱贫不稳定和边缘易致贫人口3544人,特别是18个深度贫困脱贫村脱贫 攻坚成果巩固更加艰巨。由于刚刚完成脱贫任务,大多数乡镇只注重到2020年前的政策措施,对以后如何加强后续帮扶、巩固脱贫成果等,研究不够、关注不够,没有形成完善的长期稳定脱贫机制;对产业扶贫市场的风险、易地扶贫搬迁稳不住的风险、金融扶贫过度负债的风险、财政过度透支的风险、政策依赖形成的道德上的风险,缺乏足够的应对政策措施;对老人、病人、残疾人等失能人员、弱劳动能力人口等特定贫困人口,提出开发性扶贫的举措比较多,怎样落实和探索系统性、社会化长期支撑的保障性措施不够。持续稳定脱贫的内生动力需要激发。解决精神匮乏比解决物质匮乏难,解决千百年来形成的落后观念和习俗比解决贫穷难,部分干部存在的“等靠要”思想,创新创造能力不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办法措施不多,一部分脱贫群众生存、发展能力弱,仍沿袭广种薄收的粗放生产方式,生产性投入少,市场意识、积累意识、扩大再生产意识淡薄,脱贫内生动力不足,“精神贫困”突出,文化教育水平低,劳动者大多缺乏专项技能,群众自我发展能力较弱。努力改变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靠要”“安于现状”思想和传统观念,提高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市场竞争能力,积累意识、发展意识和人口综合素质还需久久为功。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既面临挑战,又有良好的战略机遇。“三个定位”为跨越发展和乡村建设带来战略机遇。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殷切希望云南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三个定位”,指明了全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方向,为实现跨越发展,融入区域高质量发展,以及加快乡村建设带来难得的战略机遇。“四个不摘”为乡村振兴提供持续发展政策机遇。国家统一部署设立5年过渡期,明确脱贫地区脱贫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财政投入、兜底救助、民生保障、产业就业、东西部协作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是我省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实现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机遇。创新驱动发展为乡村振兴带来新机遇。国家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科技发展导向,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为建设创新型云南、“数字云南”,推进乡村振兴带来新机遇、注入新活力。新发展格局催生产业转型发展新机遇。国家推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经济增长的内需潜力不断释放。为我省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加快推动粮食、茶叶、花卉、水果、蔬菜、坚果、咖啡、中药材、生猪、肉牛等优势特色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全产业链发展带来新机遇。
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围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科学制定和实施南华县“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简称“十四五”衔接规划),事关边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经济繁荣大局,事关农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对于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意义重大。
第一节“十四五”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建立健全“一平台三机制”,加大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力度,促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第二节 “十四五”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省州县乡村五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健全“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
——坚持精准监测帮扶。建立健全“一平台三机制”,实现四个全覆盖,对监测对象实施一户一档、一人一方案分类精准帮扶,实现动态清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作为底线目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编制县、乡、村规划,分层梯度推进实施,促进欠发达地区整体发展。
——坚持政府市场联动。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作用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引导国有企业、各类工商业者、社会各界人士协同发力,鼓励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发展。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防止政策泛福利化倾向。农民是乡村振兴的受益者、建设者、监督者和贡献者,把政策支持、项目资金帮扶与激发脱贫地区干部群众内生动力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第三节 “十四五”主要目标
到2025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取得显著成效,全县欠发达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健全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确保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风险消除”实现动态清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拓展脱贫攻坚成效和群众产业就业增收渠道取得显著成绩,乡村振兴示范区乡镇和村庄现建设代化明显加快;衔接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基本完善,依法促进乡村振兴制度建设和工作体系健全高效;乡村建设行动实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乡风文明建设等取得显著进展,乡村经济社会稳步发展,脱贫地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000元以上,实现以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要求。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明确主要发展指标20个,其中约束性指标13个、预期性指标7个。
“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要指标 |
|||||
序号 |
指 标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指示属性 |
—— |
一、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 |
—— |
—— |
—— |
—— |
1 |
脱贫人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率 |
人、% |
3544 |
100% |
约束性 |
2 |
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覆盖(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风险消除”实现动态清零) |
% |
—— |
100% |
约束性 |
3 |
有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帮扶覆盖率 |
% |
—— |
100% |
约束性 |
4 |
已转移就业脱贫人口稳定就业率 |
% |
100% |
100% |
预期性 |
5 |
生态护林员人数 |
人 |
1206 |
1200 |
预期性 |
6 |
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 |
万元 |
—— |
≥10 |
约束性 |
7 |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覆盖800人以上重点安置区 |
% |
—— |
100% |
约束性 |
8 |
脱贫地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12842 |
18000 |
约束性 |
9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率 |
% |
应兜尽兜 |
应兜尽兜 |
约束性 |
10 |
农村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率 |
% |
应保尽保 |
应保尽保 |
约束性 |
—— |
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
—— |
—— |
—— |
—— |
11 |
农村自然村道路硬化率(30户以上) |
% |
46.87% |
≥65% |
约束性 |
12 |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 |
66.2% |
88% |
约束性 |
13 |
行政村5G网络覆盖率 |
% |
—— |
85% |
预期性 |
14 |
农村义务教育巩固率 |
% |
95.53% |
96% |
约束性 |
15 |
农村低收入人口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率 |
% |
—— |
100% |
约束性 |
16 |
农村住房安全保障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17 |
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 |
26.05% |
40% |
预期性 |
18 |
村庄生活垃圾处理率 |
% |
—— |
70% |
预期性 |
19 |
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 |
% |
57.5% |
70% |
预期性 |
20 |
和谐平安村创建率 |
% |
—— |
70% |
预期性 |
坚持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形成对返贫致贫对象快速发现快速响应,精准施策、精准帮扶,动态清零。建立健全“一平台三机制”强化对象监测救助,形成产业、就业帮扶和能力提升、集体经济带动的长效机制,坚决守住不发性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建立全省统一的“政府救助平台”,通过APP群众端反映情况,县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乡、村逐级做好信息核实和帮扶工作,确保脱贫不稳定户、易致贫边缘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动态监测率实现100%。明确监测对象和范围。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主要监测其收入支出、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依据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合理确定监测范围。强化重点监测。监测“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巩固情况,进一步排查过渡期内不愁吃、不愁穿和保障基本住房、基本教育、基本医疗及饮水安全方面的短板弱项,并逐一补齐扶强。强化风险监测。监测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及时排查预警,制定防范和帮扶措施,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对有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帮扶覆盖率实现100%,“双绑”利益联结实现100%。建立健全“双绑”机制。通过龙头企业绑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绑定农户,让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形成稳定的“双绑”利益联结,将小农户带入大市场。完善产业支持措施。实施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引领作用。围绕“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推进脱贫地区绿色、有机、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实施消费帮扶行动。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消费帮扶机制,宣传推介乡村旅游文化和特色产品。实施生态经济发展帮扶。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稳步提升生态保护、生态治理、生态产业等建设。支持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发展生产、兴办加工、销售等实体企业。
通过建立股份合作机制,确保2025年每个行政村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经营权的基础上,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报告制度,实施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果台账管理,规范集体资产收益分配和管理制度。完善财政引导多元投入机制。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可以用于集体的,重点支持村级集体增加符合资金政策支持范围的经营性资产;因地制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建立股份合作机制,通过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或与龙头企业合作等方式,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改革,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经营灵活、管理有效、运行稳健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格局。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采取城市拉动、产业带动、资源开发、服务创收、入股合作等方式,鼓励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因地制宜探索发展路径,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支持有条件的村发展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提升产业链价值链,增加集体经济收入。鼓励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利用集体耕地、林地、“四荒地”、水面、滩涂等资源,开发现代农业项目,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盘活村级集体存量资产。盘活集体经营性资产、闲置固定资产、公益性资产,鼓励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探索采取公开招标、股份合作、使用权有偿转让、租赁承包等方式,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的职责职能作用,加快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规范集体资产管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规范发展,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建立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经营管理、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和制度。
建立扶志扶智长效机制,确保已转移就业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让有意愿接受培训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及时得到有针对性的培训帮扶,培训率实现100%。建立完善以劳奖补、劳动就业与各类帮扶措施相挂钩的联动机制,激发农村低收入人口内生动力,引导农村低收入人口群众到岗就业。利用救助平台完善培训就业帮扶功能,让有意愿接受培训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及时得到有针对性的培训帮扶,真正掌握“一技之长”。对农村就业困难的劳动力采取“职业培训+就业”的“一条龙”帮扶方式,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培训全覆盖,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有条件的县开展高素质农民教育和培训,特别是加强“两后生”新生代农民教育和培训,全面提升农民素质,提高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进步能力,为乡村全面发展、全面振兴奠定基础。
第四章 巩固“三保障”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是防止返贫致贫,巩固脱贫质量和成色,拓展脱贫攻坚成效,打牢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基础的客观需要。
在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18条政策措施的基础,突出补齐农村特别少数民族聚居区义务教育发展滞后短板。依法依规巩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健全常态化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适龄儿童不失学辍学。健全政府主导和有关部门、学校共参与的联控联防联保责任制度;精准摸排疑失学学生情况,数据信息比对,台账式管理;依法控辍治理与教育教学保障并举,营造良好保学与劝返复学的校园和社会环境。完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政策。用好“雨露计划”、民政精准资助、社会力量资助等政策措施,完善从幼儿园到职业学院的资助政策和工作体系,一户一策、一人一帮,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深入排查小学、幼儿园设施缺乏短板弱项。依据核实结果,一校一策、一项一帮,立行立办,限期解决。
第二节 巩固住房安全脱贫攻坚成果
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7度以上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努力提高农房建设质量。明确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以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农村低收入群体为主要对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通过“政府救助平台”和乡村排查受理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原则上对农村所有符合政策且有改造意愿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全数安排改造,改造一户、销号一户。健全住房安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住房安全保障对象认定、规范房屋安全鉴定标准、全面落实危房和抗震安居房加固改造、拆除重建设等工作机制。房屋除险加固,确保消除安全隐患,安全使用期限达到15年以上;新建房屋,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居住功能、建筑风貌、室内外环境等设计和施工,安全使用期限达到30年以上。保障住房安全资金投入。坚持农户主体、政府补助、社会帮扶等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类型、不同改造标准等情况,明确分类补助指导标准。省级结合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情况,按照指导标准下达资金,各州市、县级结合地区差异“一户一方案”统筹使用资金,做到竣工一户、验收一户、拨付一户。
第三节 巩固基本医疗脱贫攻坚成果
认真落实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通过“政府救助平台”,健全因病致困救助机制,确保大病保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实施倾斜支持。落实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在5年过渡期内,通过优化调整落实医疗保障政策,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稳步调整脱贫人口住院待遇、大病保险保障水平,补齐门诊保障短板,规范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优化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落实疾病分类救治措施。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的主动发现机制、动态监测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精准帮扶机制。已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围的30个病种,定点医院原则上保持不变。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提供综合服务。完善住院诊疗付费政策,将易返贫致贫人口纳入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范围。加强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信息互联互通,推进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健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不断壮大慈善救助,形成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进一步加强地区传染病防治工作。补齐医疗卫生服务供给短板。农村低收入人口在省域内,按规定转诊并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起付线连续计算,执行参保地同等待遇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提高优质医疗服务可及性。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引导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整体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城乡资源均衡配置。
第四节 巩固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
推进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坚决巩固水利扶贫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依托“政府救助平台”,及时解决平台反映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建立高效的问题处理、反馈机制,防止因饮水问题导致的规模性返贫事件发生。建立健全脱贫人口饮水安全监测机制,围绕脱贫地区、供水薄弱地区、脱贫人口和供水易反复人群,以乡镇为单元,开展全面排查和常态化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持动态清零。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加强已建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护,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深入开展水费收缴、水质提升等专项行动,创新管护机制,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促进工程正常运行。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采取新建水源工程、老旧管网改造、配套净化消毒设施、加强水源地保护等措施,补齐农村供水工程短板,因地制宜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不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全面提升农村供水质量。
第五章“十四五”时期重点任务
南华县“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总投资572760.32万元,其中:财政衔接资金投资47728.71万元,涉农整合资金投资380060.93万元,行业部门专项资金投资86152.71万元,其他资金投资58104.34万元 ,县级自筹资金713.63万元;按项目类型分类,规划实施六大工程:乡村特色产业帮扶帮扶提升工程规划投资271381.26万元;稳定就业帮扶提升工程规划投资8109.58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程规投资6690.00万元;生态经济发展工程规划投资6533.82万元;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程规划投资251914.56万元;乡村公共服务提升工程规划投资28131.10万元;按规划实施年度分,2021年规划投资109186.50万元,2022年规划投资128948.32万元,2023年规划投资141408.84万元,2024年规划投资108458.12万元,2025年规划投资84758.53万元。
持续发展壮大扶贫产业,加强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尊重产业发展规律,提高产业帮扶效益。以脱贫县为单位规划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努力培育农村低收入人口增收和欠发达地区发展的主导产业,完善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扶贫产业到村、到户、到人项目,用以工代赈方式组织实施,实行以奖代补精准帮扶确保项目真正落实到户、到人;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参加产业开发,财政性投入资金形成集体资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机制,广泛宣传,推介脱贫地区和欠发达地区旅游文化和特色产品,推动消费减贫从以政府引导为主转变为政府、市场“双轮驱动”。
专栏1 乡村特色产业项目 |
种植业:实施种植业扶贫项目167个,概算总投资145366.67万元。其中:实施经济林果39个,概算总投资34659.2万元;实施经济作物48个,概算总投资54910.72万元;实施特色蔬菜62个,概算总投资21325.75万元;实施中药材18个,概算总投资34471.00万元。 养殖业:实施养殖业扶贫项目31个,概算总投资52511.77万元。其中:实施养牛7个,概算总投资20900.00万元;实施养羊3个,概算总投资2071.67万元;实施养猪15个,概算总投资26553.4万元;实施养禽3个,概算总投资1256.7万元;水产养殖1个,概算总投资1200万元;其他养殖2个,概算总投资530万元。 加工业:实施加工业扶贫项目19个,概算总投资22054.05万元。其中:实施农产品加工扶贫项目12个,概算总投资19566.05万元;实施扶贫车间项目4个,概算总投资568.00万元;实施其他加工项目3个,概算总投资1920.00万元。 服务业:实施服务业扶贫项目49个,概算总投资45770.00万元。其中:实施乡村旅游或红色旅游扶贫项目27个,概算总投资41270.00万元;商饮服务项目21个,概算总3000.00万元;其他服务项目1个,概算总1500.00万元。 小额信贷贴息:实施小额信贷扶贫项目50个,概算总投资3446.17万元。 村级电商平台:实施村级电商平台项目7个,概算总投资950.00万元。 冷链物流仓储:实施冷链物流仓储项目5个,概算总投资1282.6万元。支持脱贫退出贫困村农产品销售电商平台建设,支持服务村级农产品销售的冷链、物流、仓储等建设。 |
搭建用工信息平台,培育区域劳务品牌,加大脱贫人口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涉农村项目建设和管护。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加大对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强东西部劳务协作,鼓励支持东中部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西部地区转移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建立常态化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健全巩固脱贫和相对贫困劳动力就业需求监测预警机制,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开发半劳力就业公益岗,确保弱劳力、半劳力等家庭就近就地公益岗位,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和就业扶持覆盖面。承接东中部劳动密集型产业在欠发达地区乡村发展扶贫工厂、扶贫车间,加大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力度,加强东西部劳务协作,推进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劳动力稳岗就业。按需开发公益性岗位,建设有序退岗管理机制。对外出务工、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按规定给予奖补支持。
专栏2 稳定就业项目 |
公益岗位就业:实施公益岗就业项目67个,概算总投资5947.33万元。 外出务工就业:实施外出务工补助项目35个,概算总投资892.5万元。 就业创业培训:实施就业创业培训项目27个,概算总投资332.67万元。 职业技能培训:实施职业技能培训项目55个,概算总投资937.09万元。 |
健全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体系、组织体系、投入体系和帮扶体系,在政策制定、资金安排、项目布局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提升集中安置区公共服务和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集中安置点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在搬迁地发展产业,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完善安置点生活服务设施,加强分散安置点房屋消防安全改造,强化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对进城安置的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点搬迁贫困群众物管费、电视收视费和水电费实施减免补贴。加大产业就业帮扶力度,规范集体资产管理,有就业意愿的搬迁劳动力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对安置脱贫群众在200人以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实施奖补,促进搬迁群众生产生活稳定、安居乐业,基本融入新环境、适应新生活。
专栏3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项目 |
产业:实施产业项目6个,概算总投资6690.00万元。其中:实施产业基地建设项目2个,概算总投资2220.00万元;实施产业园区融入项目4个,概算总投资4470.00万元。 |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稳步提升生态保护、生态治理、生态产业等生态扶贫工程。一是加强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动态监测、教育培训和考核管理,提升履职能力和内生动力。二是完善退耕还林还草后续工作,加快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进度,整合各种要素,建设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的高原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增加退耕地产出效益,确保国土增绿,群众增收。三是支持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开展植树造林等生态保护和修复建设。四是以《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指导,大力开展木本粮油林提质增效、林下种植养殖业、林下产品加工等建设,丰富林产品供给结构,强化产销对接,助力国家粮油安全,稳定林区山区群众增产增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生态改善双赢。
专栏4 生态扶贫项目 |
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新增退耕还林还草项目29个,概算总投资4933.82万元。 木本粮油产业:实施木本粮油种植项目4个,概算总投资600.00万元。 林下经济产业:实施林下种植项目1个,概算总投资1000.00万元。 |
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完善欠发达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同步统筹考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党建强”的目标,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全省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及农村公路提级改造等项目建设,补齐村内道路硬化、住房安全巩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生活条件改善、村组消防设施等短板。建立健全村组公益设施管理使用制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
专栏5 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进村道路硬化:实施进村道路硬化项目209个,概算总投资36037.09万元。 村内道路硬化:实施村内道路硬化项目139个,概算总投资8311.75万元。 住房安全巩固:实施住房安全巩固项目14个,概算总投资1114.94万元。 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实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244个,概算总投资32319.74万元。 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61个,概算总投资127877.83万元。 村组消防设施建设:实施村组消防设施建设项目9个,概算总投资2180.00万元。 其他设施:实施其他设施项目92个,概算总投资44073.21万元。 |
围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健全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继续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巩固义务教育发展成果,健全完善教育资助体系,确保学生不因贫失学,使农村人口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高农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率,巩固提高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能力,提升农村健康教育、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加强基层康复能力建设。巩固农村书屋、农耕文化存列馆、新时代农民讲堂、爱心超市等乡村文化扶贫成果,挖掘开发革命历史红色文化、特色民族文化、传统文化工艺产品等,提高农村人口文明素质,改善农民精神风貌,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围绕“一县一业”“一村一品”,推广科技成果,开展实用技术培训、选派科技特派员,发挥科技措施对群众的引导作用。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帮助农村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口、留守儿童、残疾人群、精神疾病人群等解决基本生活问题,完善村组敬老中心和留守儿童、妇女、残疾人等服务设施建设,解决长期外出务工人员后顾之忧,增强就业稳定性。
专栏6 乡村公共服务项目 |
教育帮扶:实施教育帮扶项目84个,概算总投资4810.17万元。其中: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项目46个,概算总投资1042.10万元;实施农村幼儿园建设项目4个,概算总投资2150.00万元;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巩固项目34个,概算总投资1618.07万元。 健康帮扶:实施健康帮扶项目24个,概算总投资1924.73万元。其中:实施村级卫生室巩固项目6个,概算总投资84.00万元;实施乡镇卫生院地方医疗设施项目3个,概算总投资154.6万元;实施其他健康帮扶项目15个,概算总投资1686.13万元。 文化帮扶:实施文化帮扶项目14个,概算总投资2340.00万元。 科技帮扶:实施科技帮扶项目24个,概算总投资15100.00万元。 村组敬老中心完善:实施村组敬老中心完善项目33个,概算总投资3576.2万元。 留守儿童、妇女、残疾人等服务设施:实施留守儿童、妇女、残疾人等服务设施项目9个,概算总投资380.00万元。 |
第六章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提高资产运营效益
加强项目资金资产监督管理,突出资金支持重点,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第一节 加强衔接资金使用管理
优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结构,建立完善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简称乡村振兴项目库)。完善项目库建设和管理。优化“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项目编报基本程序,规范项目入库和动态管理,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在建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循环,严格执行衔接资金支撑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选择的规定,实现项目安排与资金使用无缝对接。加强项目信息系统数据库管理和监测,做到乡村振兴项目库信息与行业特色产业项目库等无障碍畅通,实现共建共用共管。坚持公开公告公示制度。按照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原则,坚持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分级公开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强化项目资金绩效评价。使用衔接资金、整合涉农财政资金等,要设定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等绩效目标,开展项目建设中期、后期绩效目标评价,注重结果运用。
第二节 健全项目资产监管机制
巩固好扶贫项目资产清产核资、登记移交和管护运营等取得的成果,健全完善乡村振兴项目资产监督和管理制度,从源头上管好用好乡村振兴项目资产,发挥好运营效益。做好资产确权登记移交。依据财政部等6部委《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乡村振兴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移交工作。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和乡村振兴局按年度或者项目建设周期,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做好资产清理、确权、登记、移交和文件资料归档等工作。强化资产后续管护运营。突出资金支持重点,应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经营主体,实施产业发展项目,投入财政资金应优先形成固定资产,并通过方案、协议等形式,明确土地流转、就业务工、带动生产、帮助产销对接、资产入股、收益分红等利益联接机制,带动村级集体经济、易地搬迁安置社区发展,确保群众充分受益,并向监测对倾斜。明确资产后续管理、维护和运营的经营主体(业主),制定规范的后续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资产监管机制。县人民政府对本县域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履行主体责任,明确相关部门、乡镇政府资产管理责任清单。乡镇政府要加强项目资产后续运营的日常监管。对确权到村集体的项目资产,村级组织要担负起监管责任。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根据行业领域资产管理制度和规定,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财政投入资金形成的经营性乡村振兴项目资产收益,应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完善资产收益分配制度。制定经营性乡村振兴项目资产收益分配制度,规范收益分配使用行为。发挥项目资产的帮扶作用,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按照现行资产管理制度实施。对制度未予明确规定的,应通过民主决策程序提出具体分配方案,体现精准和差异化帮扶,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要及时公开。完善集体企业个人利益机制。完善资产收益分配中,集体、企业、群众利益联接机制。对村级集体资源、资产、资金使用收益,通过设置一定的条件,鼓励采取参加村内项目建设和发展等劳动增收方式进行分配,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提取的公积公益金重点用于项目运营管护、村级公益事业等方面。规范项目资产处置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国有和集体资产。确需处置的,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进行规范处置。将项目资产进行抵押担保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做好结对帮扶我县和助推产业示范合作等工作,主动与上海市嘉定区和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对接工作,推进省内定点帮扶、社会帮扶工作。
第一节 东西部协作帮扶
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变化,深化东西部协作,探索积累新阶段东西部协作新经验。深化新发展阶段沪滇协作工作。完善东西部帮扶关系,拓展帮扶领域,健全帮扶机制,优化帮扶方式,加强产业合作、资源互补、劳务对接、人才交流,动员全社会参与,形成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实现产业互补、人员互动、技术互学、观念互通、作风互鉴、共同发展。制定“十四五”时期东西部协作的框架协议。加强科技合作,人才培育,助推产业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加强医院帮扶,提升脱贫地区医疗技术能级;加强教育资源共享,夯实教育师资水平;加强劳务协作,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做强“云品入沪”工程,实现消费协作转型升级;开展乡村建设行动,打造一批示范引领项目;加强金融合作,为乡村振兴提供金融支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两地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帮扶协作规划计划,强化双方区县、村企、学校、医院的结对帮扶工作。
第二节 中央定点帮扶
加强与中央定点帮扶南华单位衔接,做好协调服务和联系工作,确保“十四五”帮扶投入和成效取得新进展。做好沟通联络。加强与中央定点帮扶单位的密切联系、沟通汇报和协调服务,充分利用帮扶单位优势,接续开展产业就业、扶志扶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消费帮扶等帮扶行动,保持帮扶力度不减、投入不降,切实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保障责任。主动接受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帮扶项目落实落地,提升帮扶成效。完善中央帮扶单位与受帮扶地区干部双向挂职锻炼机制,做好中央单位挂职干部服务保障。
第三节社会力量帮扶
全县总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乡村振兴建设,形成良好帮扶态势和氛围。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各级工商联充分发挥联系民营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引导民营企业结对帮扶脱贫村。发扬脱贫攻坚精神和光彩事业精神,通过产业带动、就业帮扶、技术帮扶、消费帮扶、公益事业等方式,运用现代生物科技、数字科技,结合现代农业、生态环保、乡村旅游、科普体验等多种业态,打造乡村振兴“万企兴万村”示范样板。发挥好“龙头民企”、“龙头农企”的引领示范作用,在为乡村振兴带来投资、带来就业岗位、转变乡村治理模式、推进农村生产要素重组和优化配置的同时,实现企业家人生价值,弘扬企业家精神。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帮扶。引导和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条件的地区,探索聘用帮扶专员等多种方式,在欠发达地区乡镇、村委会设置社会帮扶工作站和社会帮扶专岗,聘用社会组织专业人员驻乡、驻村提供服务,帮助服务对象转变观念、获得技术和提升能力。建立社会组织帮扶服务目录和帮扶绩效评价机制。动员本地区致富能手、土专家、青年、公益积极分子等,开展公益性社会服务和志愿服务。
第八章保持政策总体稳定,强化财政金融土地人才支持
坚持脱贫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四个不摘”要求,强化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政策支持,统筹做好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兴、组织“五大振兴”,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机制、体制有效衔接,保持各项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等6部委《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县实施意见,强化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资金保障,突出资金支持重点,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支持培育和壮大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村级集体经济、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和民族村寨发展、困难群众饮水安全、以工代赈、欠发达国有农场和林场巩固发展等建设。加强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资金支持项目从项目库中选择。县财政结合实际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本级衔接资金,保持投入力度不减。衔接资金不得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包括: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信设备购置支出、修建楼堂馆所、发放各种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工作经费;偿还债务本息(不含对纳入“十三五”规划的易地搬迁贷款给予贴息和对调整规范易地搬迁融资方式后发行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规定予以补助)和垫资等。低保、医保、养老保险、临时救助等有稳定、固定资金渠道的综合保障措施,教育、卫生、养老服务、文化等有相应资金渠道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按原资金渠道予以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6部委《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银发〔2021〕171号)要求。加大对重点领域的金融资源投入,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金融资源倾斜、支持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增加对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的资金投入、研究支持乡村建设的有效模式、做好城乡融合发展的综合金融服务;丰富服务乡村振兴的金融产品体系,实施小额信用贷款、产业带动贷款等,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产品、加大民生领域贷款支持、拓宽农村资产抵押质押物范围,健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
落实中央土地支持政策,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各级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坚决守住耕地红线。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按照应保尽保原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要。强化建设用地保障,强化产业用地供给,创新产业形态,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掘农业多种功能和乡村多重价值,确保特色产业、景观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项目用地。用好增减挂钩支持政策。
加强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把乡村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大力培育本土人才,引进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到“十四五”末,基本形成乡村人才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完善乡村人才培养、引进、管理、使用、流动、激励等制度。全方位培养乡村振兴所需各类人才,尊重乡村人才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人才队伍,为乡村全面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培养农业生产业人才。乡村振兴,关键在人,促进人才培育兴村。围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现代农民高素质培育计划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把农民培养成为农业生产专家,是人才振兴的本质要求。实施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建立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建设孵化实训基地。实施农村电商、农特产品经营者、农产品网络营销实用人才等培育,活跃农产品市场。实施万名传统技艺名师培育计划,培养乡村工匠和技术能手,发展乡村特色手工业。实施劳务输出品牌计划,打造一批组织化、专业化、标准化的劳务输出品牌。培养乡村公共服务人才。加强乡村教师人才队伍、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乡村文化旅游体育人才队伍、乡村规划建设人才队伍等建设。培养乡村治理人才。提升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素质,把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干部和农村能人、家庭农场大户、回乡青年等,培养成为乡村治理骨干人才和中坚力量。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培育计划,加强农村社会工作、农村经营管理、农村法律服务等人才队伍建设。
第九章加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规划实施
第一节加强党的领导
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五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建立“三双”工作机制。成立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形成双组长、双办公室、双月调度“三双”工作机制。各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设立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相应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或工作专班,围绕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和融合发展,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台账、压实责任。党政同责抓好落实。县级党委、政府是乡村振兴工作的责任主体,加强统筹协调,加强乡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战斗堡垒作用,加强乡村振兴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激励机制。选优派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加强乡村振兴干部力量。
第二节 强加舆论宣传
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发挥舆论正能量导向作用。常态化舆论宣传。利用各种宣传媒体、新闻报道、信息简报等,及时宣传报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全面展现新时代中国减贫奇迹的南华实践,大力宣传乡村振兴事业历史性成就,深刻揭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伟大成就背后的制度优势,向世界讲好中国减贫和共同富裕生动故事。社会舆论监督。发挥社会舆论对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的监督作用,加强涉贫涉农领域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强化网络舆论引导,维护农业、农村、农民现代化发展大局。
第三节 加强督查考核
加大检查指导力度,督促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依托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推动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强化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有保障成果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防止松劲懈怠,推动责任层层落实。建立督促检查机制。督促脱贫攻坚过渡期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持续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加强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兜住民生底线等重点任务,深化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常态化督导,推动实现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提升乡村整体发展水平。健全成效考核制度。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成效,纳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建立激励机制,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上给予奖励,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第四节 加强规划实施
按照省州党委、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完善本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全面落实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任务、重点项目、政策措施、帮扶机制等,确保规划目标全面实现。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纳入本规划的重点工程项目,依法依规简化审批核准程序,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确保脱贫地区任务优先部署、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工作优先落实。县发改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对规划组织实施的动态监测和跟踪监测问效评估工作,总结经验成效,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意见。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附件:南华县“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