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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fwj-/2023-0512082 公文目录:行政许可及其他管理事项 发文机关:南华县政务服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行政许可结果信息公示南行审〔林地〕准决字〔2023〕5号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2日

行政许可结果信息公示南行审〔林地〕准决字〔2023〕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000762683450C
许可决定文书号 南行审〔林地〕准决字〔2023〕5号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类别 普通
内容 一、同意姚安至南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南华段)第三施工总承包部三期临时用地使用南华县集体林地2.4647公顷。林地类型为:用材林林地1.9291公顷,能源林林地0.1617公顷,其他林地0.3739公顷。林地权属为:南华县沙桥镇石星村民委员会黄泥沟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1220公顷,雾露鲊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4367公顷;小河冲村民委员会田房村民小组集体林地1.9060公顷。林地性质:临时占用林地。林地用途:施工便道、弃土场。二、你单位要依法及时足额支付林地、林木补偿费。切实保护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三、需采伐被使用林地上林木的,可依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或者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按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四、你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批准的内容开展建设,严禁超批准范围和批甲占乙使用林地。五、你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森林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六、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沙桥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要对该项目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进行全程跟踪检查,杜绝违法占用林地和违法采伐林木的现象发生。七、本使用林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并不得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南华县行政审批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也未申请延期的,项目实施单位不按本行政许可和设计内容使用林地的,本《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自动失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许可决定日期 2023-04-27
许可截止日期 2025-04-26
许可机关 南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