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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gaj-/2022-0907003 公文目录:户籍管理 发文机关:南华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分(并)户需要材料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1日

分(并)户需要材料



一、分户

(一)乡村

1、书面申请;

2、村委会(居委会)出具分户证明;

3、分家协议(分关);

4、居民户口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

5、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

6、社区民警调查意见。

(二)城镇

1、书面申请;

2、居民户口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

3、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

4、社区民警调查意见。

以上分户的前提均要分开生活居住。

二、并户

1、书面申请;

2、居民户口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

以上并户的前提均要共同生活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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