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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gaj-/2023-0508003 公文目录:户籍管理 发文机关:南华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人才落户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08日

人才落户



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人员,留学归国人员,以及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初级技工以上资格的人员,可以在实际居住的城镇地区先落户后择业,将常住户口登记在居住地的社区集体户,需要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或者经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外、境外等同于中专以上院校的学历或学位证书,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初级技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三)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办结时限:省内迁移的,当场办结;

       跨省的,5个工作日内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是否收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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