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公安行政管理的政策措施,并在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是维护全县政治稳定,负责对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社团以及反动邪教的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负责全县反恐防暴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三是负责全县各类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治安行政案件的侦破和查处工作。预防和处置危害社会安全的重大群体闹事、骚乱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群体性突发事件。
四是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队伍管理、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工作,提高民警政治业务素质,监督检查公安队伍建设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不断加强公安队伍的正规化、现代化建设。
五是调查掌握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等方面情况,预测、分析和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并落实工作对策,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组织民警开展防范、打击和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六是指导和加强全县公安机关法治建设,负责对全局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七是负责本辖区的社会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及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八是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机动车辆和初检、审验以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检验、考试、考核、发证等工作。
九是负责城区主要街道、广场和重要场所的治安巡逻工作,依法查处现行违法违规和犯罪行为;参与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工作。
十是指导、监督本辖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要害部位、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体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依法管理全县出入境工作。
十一是组织实施对到达本县辖区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及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二是负责对犯罪嫌疑人和治安拘留人员羁押监管,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三是负责全县计算机等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四是组织开展全县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县公安民警的执法、工作、生活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督察;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十五是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加强警用装备建设和管理。
十六是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南华县公安局忠诚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第一责任,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确保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2022年来,南华县公安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州局“111575”和县局“11383”工作思路,紧扣二十大安保维稳主线,以“绩效考评”为导向,深入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要求,创新战法主动攻,多管齐下重拳打,综合整治齐发力,统筹推进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全县未发生死亡两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未发生重大敏感案事件和影响恶劣的亡人暴力案事件,未发生亡人的火灾事故,未发生重点人员漏管失控赴京上访情况,队伍实现了零违纪,圆满完成了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任务,确保了全县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16个内设机构,包括:指挥中心、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特警大队、禁毒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法制大队、网安大队、反恐大队、政工监督室、纪检监察室、警务保障室、南华县看守所、南华县拘留所、交通警察大队。
下设11个派出机构,包括:森林警察大队、龙川派出所、沙桥派出所、雨露派出所、五街派出所、一街派出所、罗武庄派出所、红土坡派出所、五顶山派出所、马街派出所、兔街派出所。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华县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南华县公安局现设有政工监督室、纪检监察室、警务保障室、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交通警察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禁毒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法制大队、出入境大队、信息通讯与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反恐大队、特警大队、看守所16个内设队室,11个派出机构(龙川、沙桥、雨露、五街、一街、罗武庄、红土坡、五顶山、马街、兔街、森林警察大队)。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南华县公安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5人。其中:行政编制17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3人(离休0人,退休63人)。
实有车辆编制32辆,在编实有车辆3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南华县公安局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表为空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公安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55,523,352.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796,579.50元,占总收入的93.2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726,772.53元,占总收入的7.2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649,294.53元,增长11.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781,690.49元,增长10.17%;上级补助收入0元,增长0%;事业收入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867,604.04元,增长30.34%。
主要原因分析:(一)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51,796,579.50元,2021年财政拨款47,014,889.01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781,690.49元,增长10.17%。原因:1、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增加;2、住房公积金调整补缴增加;3,科学技术支出资金增加;4,人员医保、养老、职业年金调整。
(二)2022年度其他收入3,726,772.53元,2021年度其他收入2,859,168.49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67,604.04元,增长30.34%。原因:增加2021年绩效、公益性人员工资、州局退还历年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公安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56,085,612.68元。其中:基本支出35,930,599.50元,占总支出的64.06%;项目支出20,155,013.18元,占总支出的35.9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580,023.75元,增长11.0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0,588.53元,增长0.28%;项目支出增加5,479,435.22元,增长37.3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减少0元,增长0%。
主要原因分析原因是:1、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增加,2、住房公积金调整补缴增加,3、科学技术支出资金增加,4、人员医保、养老、职业年金调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公安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930,599.5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895,849.50元,占基本支出的91.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34,750元,占基本支出的8.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公安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155,013.1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保障公安机关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的公共安全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包含:1、武装警察部队开支大棚训练维修费和水电费39,279.73元;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642,319.53元;3、卫生健康支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890,000.00元;4、执法办案5,325,113.92万元;5、特别业务费50,000.00元;6、其他公安支出1,908,300.00元。7科学技术支出3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公安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407,593.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44%。与上年相比增加4,978,936.36元,增长10.5%,主要原因分析:1、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增加,2、住房公积金调整补缴增加,3、科学技术支出资金增加,4、人员医保、养老、职业年金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43,090,427.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22%。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反恐、处突、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及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
2.科学技术(类)支出3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主要用于350兆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建设项目。
3.卫生健康(类)支出3,028,391.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8%。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费用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56,572.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6%。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离休人员费用、死亡抚恤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2,132,2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7%。主要用于缴纳民警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18,255.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358,364.0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2.0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18,891.1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4.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1,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6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1,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公安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18,255.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358,364.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18,891.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分析:加强了公务用车的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108.9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23635.94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0,320.63元,下降2.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增减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13,473.11元,下降37.3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84,152.48元,增长34.44%;增长的原因:一是今年油价比去年平均增加1.8元/升。二是我局在农行开办车辆ETC缴费业务,因我局人员退休需更换其他业务员信息,与县农行从8月份就对接办理,直至现在都未办理下来,导致我局警车免交过路费的优惠政策没有得于使用,较去年过路费有所增长。三是2022年全县公安机关全力投入二十大安保,我局开展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和社会治安的专项整治系列行动,加大辖区社会面管控、治安巡逻。严打违法犯罪全县呈现出刑事案件发案数、侵财类案件立案数、盗窃案件立案数下降,刑事案件破案数、侵财类案件破案数、违法犯罪人员打处数提升的三降三升态势。2022年电信网络诈骗件发案同比案件发案同比下降39%,损失下降33%,破案提升56%,违法犯罪抓获数提升47%,实现了两降两升的良好态势。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0.00元,下降2.38%。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南华县公安局全面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党委实施办法以及《南华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逐年更换执法执勤车辆及严格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2022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但在全年三公经费开支中总体下降。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总量的同时,加强支付环节审核把关,“三公”经费支出得到有效控制,呈现逐年压缩的良好态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此项开支。
2.购置车辆2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我局32辆车辆,一半以上都存在超年限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由于经费紧张,2022年新购置2辆执法执勤车,配发到派出所使用,以后根据实际情况逐年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7,255.16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58,364.0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18,891.1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为1辆,执法执勤车辆31辆。主要用于维护全县社会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国内接待费支出41,00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4批次,接待人次416人。主要用于上下级工作对接及完成各项工作发生的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公安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39,350.00元,比上年减少3,082,300.00元,下降53.87%,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辅警人员工资在商品服务经费劳务费中列支,取数到机关运行支出经费中,2022年调整到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劳务费不在反映,故机关运行经费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委托业务费、离退休公用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南华县公安局资产总额76,877,988.38元,其中,流动资产7,536,676.44,固定资产67,759,910.9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26,921.00元,无形资产1,054,48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91,859.94元,增长4.19%。增长原因是:退还暂扣款、保证金、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资产报废一批。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65,624.0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75,798.00元;报废报损资产158项,账面原值1,567,596.0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200.00元;出租房屋3915.88平方米,账面原值1,695,658.6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00,00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4,281.0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2,0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2,191.0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按相关保密规定,部分涉密事项不予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