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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hjjfj-/2021-1104006 公文目录:机构职能 发文机关:南华县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职能职责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4日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职能职责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职能职责

 

一、对本县内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要求,制订监测计划和进行经常性的环境质量监测,掌握和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执行各项环境法规、标准,全面开展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和资料。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收集、管理环境监测数据,开展县域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编制县域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本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事故、环境质量状况等环境监测信息。

三、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组织和实施环境监测网络的运行管理。建立和完善环境监测工作质量审核和检查制度,建设县域环境质量监测网,定期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县级以上监测部门报送监测数据。

四、完成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为进行环境管理所需要的各项监督性或指令性监测任务;监督和检查各单位环境法规和标准执行情况,对县内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性监测,建立污染源档案,为环境统计、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费征收、环境执法等环境管理提供监测数据。

五、参加县内环境污染事件、环境信访案件、上级转办件的现场调查,为仲裁环境污染纠纷提供监测数据。

六、参加县内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及时跟踪污染源变化情况,为准确预警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等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七、宣传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积极组织和发动群众参加环境监督活动,组织群众性的环境监测网。

八、承办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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