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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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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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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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处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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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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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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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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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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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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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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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东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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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向水体(老新坝)排放药渣水混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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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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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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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环南罚告字〔2022〕1号;楚环南责改字〔20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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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环南罚字〔2022〕1号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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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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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瑞泰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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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吨/年保温材料建设项目涉嫌未验先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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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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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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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环南罚告字〔2022〕2号;楚环南责改字〔20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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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环南罚字〔2022〕2号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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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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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雄昌畜牧有限公司(龙川镇石门养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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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粪污未及时处理,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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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从事畜禽规模养殖应当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避免造成环境污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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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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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环南罚告字〔2022〕5号;楚环南责改字〔20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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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环南罚字〔202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