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三季度,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南华县境内的县城声功能区、乡镇饮用水开展了例行监测,对县城污水处理厂开展了执法监测,结果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评价如下:
一、声功能区质量状况
(一)监测情况
2022年7月11日至15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对南华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开展了2022年第三季度声功能区质量监测,声环境监测点位7个,分别为: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1类区监测点位,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川管理所、南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原南华县森林公安局)、南华县税务局、南华县交运局、南华县住建局、南华县林草局6个为2类区监测点位。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每个点连续监测24个小时。
(二)质量状况
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6.4规定,声功能区各监测点位昼、夜间等效声级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进行独立评价。
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位昼间等效声级为46.0dB,符合0类声功能区标准;夜间等效声级42.4dB,符合1类声功能区标准。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川管理所监测点位昼间等效声级为48.1dB,符合0类声功能区标准;夜间等效声级43.4dB,符合1类声功能区标准。
南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原南华县森林公安局)办公楼监测点位昼间等效声级为57.1dB,符合2类声功能区标准;夜间等效声级41.6dB,符合1类声功能区标准。
南华县国税局办公楼监测点位昼间等效声级为46.2dB,夜间等效声级39.8dB,均符合0类声功能区标准。
南华县交运局办公楼监测点位昼间等效声级为48.9dB,符合0类声功能区标准;夜间等效声级46.2dB,符合2类声功能区标准。
南华县住建局办公楼监测点位昼间等效声级为47.9dB,夜间等效声级33.3dB,均符合0类声功能区标准。
南华县林草局点位昼间等效声级为45.3dB,符合0类声功能区标准;夜间等效声级41.4dB,符合1类声功能区标准。
二、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监测情况
南华县有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1个,监测点位为南华县思源实验学校教学楼顶。监测项目为:PM10、MP2.5、SO2、NO2、CO、O3、气象五参数(温度、湿度、气压、风向、风速)、能见度。
(二)质量状况
2022年三季度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总有效天数86天,优良天数86天,优良率100%。
三、地表水、饮用水质量状况
(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质量状况
1.监测情况
南华县现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3个,分别是兴隆坝水库、龙山水库、老厂河水库。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基本项目(24项)及补充项目(5项)、优选特定项目(33项)均由省驻楚雄州生态环境监测站负责监测,三季度监测1次共2期(老厂河水库由于除险加固工程,三季度未监测)。
2.水质评价标准及结果
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基础项目按Ⅲ类标准限值、补充项目和优选特定项目按对应的标准限值进行达标评价。评价方法为《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其中:总氮和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
根据省厅驻楚雄州生态环境监测站反馈,三季度南华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如下:兴隆坝水库水质符合Ⅲ类标准,水质状况良好;龙山水库水质符合Ⅲ类标准,水质状况良好。两个饮用水源地均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水质达标率为100%。
(二)地表水质量状况
1.监测情况
南华县现有省控断面3个,为南华县沙桥镇、南华县毛板桥水库、南华县龙川江小天城断面,均由省驻楚雄州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
2.水质评价标准及结果
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
根据省厅驻楚雄州生态环境监测站反馈,南华县沙桥镇断面7月份实测水质符合Ⅲ类标准,水质状况良好,8-9月份实测水质均符合Ⅱ类标准,水质状况优;南华县毛板桥断面7月份实测水质符合Ⅲ类标准,水质状况良好,8-9月份实测水质均符合Ⅱ类标准,水质状况优;南华县龙川江小天城断面7-8月份实测水质均符合Ⅳ类标准,水质状况轻度污染,9月份实测水质符合Ⅱ类标准,水质状况优。
(三)乡镇饮用水源地质量状况
1.监测情况
2022年下半年,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兔街镇阿者帮嘴子小河、马街大湾箐、五顶山白石岩、红土坡代家箐水库、罗武庄羊成水库、一街草甸发水库、五街瓦窑坝水库、雨露力戈龙潭共8个乡镇饮用水源地开展了水质监测。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5项,加测电导率)、表2的补充项目(5项)。
2.水质评价标准及结果
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评价方法为《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其中:总氮和粪大肠菌群作为参考指标单独评价;雨露力戈龙潭按照《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进行评价。水质状况评价如下:
兔街镇阿者帮嘴子小河下半年实测水质符合Ⅰ类标准,水质状况优;
马街大湾箐下半年实测水质符合Ⅱ类标准,水质状况优;
五顶山白石岩下半年实测水质符合Ⅱ类标准,水质状况优;
红土坡代家箐水库下半年实测水质符合Ⅱ类标准,水质状况优;
罗武庄羊成水库下半年实测水质符合Ⅱ类标准,水质状况优;
一街草甸发水库下半年实测水质符合Ⅲ类标准,水质状况良好;
五街瓦窑坝水库下半年实测水质符合Ⅲ类标准,水质状况良好;
雨露力戈龙潭根据州局要求并结合监测站能力范围,共开展地下水质量标准表一中的21项,下半年实测水质符合Ⅰ类标准。
总氮单独评价:下半年,兔街镇阿者帮嘴子小河、红土坡代家箐水库、罗武庄羊成水库、五街瓦窑坝水库实测水质符合Ⅲ类标准,马街大湾箐、五顶山白石岩实测水质符合Ⅱ类标准,一街草甸发水库实测水质符合Ⅴ类标准。
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下半年,马街大湾箐、五顶山白石岩、罗武庄羊成水库、一街草甸发水库、五街瓦窑坝水库实测水质符合Ⅱ类标准,兔街镇阿者帮嘴子小河、红土坡代家箐水实测水质符合Ⅲ类标准。
四、污染源监测情况
(一)监测情况
2022 年08月02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南华县污水处理厂开展下半年执法监测,监测项目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表2共计18个项目(烷基汞除外),进出口各采4组样品。
(二)水质状况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按照出口水4组监测数据算数平均值进行评价,下半年南华县污水处理厂出口水水质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