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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hjjfj-/2023-0314001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机关:南华县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4日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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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和州、市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州财政局下达南华分局楚财预[2023]8号文件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编制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预算并予以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生态环境规划、参与拟订生态环境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开展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以及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实施全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辖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土壤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全县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提出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州级财政资金申报和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县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等。牵头负责县辖区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照州生态环境局授权,依法承担授权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具体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全县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属地生态环境执法监测,配合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有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任务。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配合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及各级生态环境专项督查工作。

11.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本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配合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及各级生态环境专项督查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参与区域环境保护合作,配合做好有关生态环境对外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有关工作。

15.完成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是州生态环境局派出部门,正科级,共设置4个内设股室:办公室、污染防治股、自然生态股、宣传法规股,下属2个事业单位,分别是:

1.南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工作安排,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扛稳压实抓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协调、整改职能,全面压实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在全县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之间形成齐抓共管、联动协作的工作格局,让南华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2.坚决全面彻底如期安全抓好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剩余问题整改和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省联合执法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按反馈问题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对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生态环境问题解决不到位、环境风险隐患依然突出问题进行回头看,重点扎实推进整改。

3.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坚持最严格生态标准,以持续保持生态环境质量优良为目标,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推进水污染治理工作,重点做好龙川江、礼舍江等重点河流生态治理保护,切实提升水质,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

4.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做深做细做实各项工作,努力提升工作水平。做好环境监测、应急、影响评价、督察、监管执法、排污许可风险防控等各项工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贡献一份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第二个百年奋斗新征程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差额供给单位0定额补助单位0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参公单位0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其中:行政编制4工勤人员编制1事业编制21(其中参公管理编制11。在职实有2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3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726.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70.6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5255.5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5266.4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2023年的预算中根据预算编制要求将南华县财政局的预算项目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列入到2023年度的预算中,增加了5255.57万元的其他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其中:环境保护管理事务156.57万元,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49.90万元,污染防治5,049.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了10.84万元,原因是2022年我分局新录用公务员1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用经费及单位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也随之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70.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70.6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0.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分局新录用公务员1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用经费及单位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也随之增加。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726.2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70.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6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分局新录用公务员1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用经费及单位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也随之增加;项目支出12.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州级财力测算在上一年的项目预算支出上有所压缩确保只减不增的情况,所以出现2023年预算项目资金上与上年相比出现减少的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要用于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支出4.5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资金支出;“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支出43.1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支出6.58万元,主要用于我分局12月份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记实;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失业保险缴费;“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支出11.4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及执法大队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单位部分;“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预算支出7.06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站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单位部分;“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支出8.6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支出1.0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支出缴费;“2110101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预算支出344.4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商品的服务支出(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2110102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预算支出12.0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监察执法经费支出;“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31.1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要用于支出470.63万元,其中:一是301工资福利支出413.90万元,即:30101基本工资96.89万元;30102津贴补贴86.39万元;30103奖金58.62万元;30107绩效工资57.60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10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6.58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55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68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34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31.15万元。二是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2.33万元(基本支出40.33万元,项目支出12.00万元),即:30201办公费8.58万元(基本支出6.57万元,项目支出2.01万元)30202印刷费0.50万元;30205水费1.50万元;30206电费0.80万元;30207邮电费2.44万元;30211差旅费3.40万元(基本支出0.80万元,项目支出2.60万元)30215会议费0.20万元;30216培训费0.39万元(项目支出)30217公务接待费4.5万元;30218专用材料费4.00万元(项目支出);30227委托业务费3.00万元(项目支出);30228工会经费4.47万元;30229福利费0.88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2.5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5.05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2万元。三是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0万元,即30302退休费4.40万元。

省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的部门预算中,本部门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00万元,较上年7.50万元减少0.5万元,减少6.6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2023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5万元,较上年的4.50万元相比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8次,共计接待545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万元,较上年的3.0万元减少0.5万元,减少16.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0.5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减少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0县市分局监测监察执法专项经费”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

为确保南华分局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序开展,执法、监测、污染防治、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的持续推进,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年度考核维持或变好。用于环保督察、检查问题整改、生态环保执法监察督察、环境监测、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生态环保项目实施监督、生态环保核与辐射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污染源普查,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扛牢压实责任深入践行新发展理;二是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全面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监测站监测能力提升、监测监察运转保障、环境执法监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应急监测与处置各类环保督察,监管执法、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四是保障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检定、校准,设备更新改造、易耗品及标准物质购置等费用。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预算单位财政拨款运行经费安排40.33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6.57万元,30202印刷费:0.5万元,30205水费:1.50万元,30206电费:0.80万元,30207邮电费:2.44万元,30211差旅费:0.8万元,30215会议费:0.2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4.50万元,30228工会经费:4.47万元,30229福利费:0.88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5.05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2万元。

南华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0.3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46万元,减少11.92%。主要原因是2022我分局新增退休人员2名,人员支出测算人数减少(公用经费及其他交通费用测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资产总额694.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6.83万元,固定资产569.3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8.0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6.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资产月报数据。

 

附件:1.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

                               2023313

 

监督索引号53230003301800111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10410565323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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