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关于2024年2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南华县龙川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8日—2024年2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878-7213613
通讯地址: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 邮编:6752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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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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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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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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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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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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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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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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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龙川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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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沙桥镇、龙川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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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中型水库灌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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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万绿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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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中型水库灌区管理委员会拟投资 3872.97万元,对位于南华县渠首工程改建河闸一座(灵官桥橡胶坝);对毛板桥大沟改造14.37km;对康武坝大沟改造1.2km;以及相关沟渠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本次渠道防渗加固工程基本沿原渠段线路布置,不新增永久建设用地。项目代码为2309-532324-04-01-337135,项目建成后可提高该地区的用水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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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选用低尘工艺:土石方施工工艺应优先选择粉尘产生量较少的工艺进行,在扬尘量较大的作业面适时采取湿法作业。
2.尽量不在大风天施工作业,尤其是引起地面扰动的作业。细骨料堆应设简易遮棚,骨料堆积的边坡角度应稳定,并适当加湿,防止细骨料被风吹散。
3.做好洒水降尘工作:施工期场内交通主要为土石方开挖出碴、砂石骨料运输、混凝土等其它施工物资的运输,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
4.做好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养护工作,施工期间来往车辆多为燃烧柴油的大中型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多为燃烧柴油的中型机械,其尾气排放量与污染物含量均比燃烧汽油的车辆高,施工期间应做好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维护工作,保证尾气达标排放。建议专门成立交通道路维护队伍,对路面状况、清洁状况等进行管理和维护。
5.对于临时堆土应采取土工布或三彩布等临时覆盖措施。
(2)施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废水:主要是养护以及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工程主要为线性工程,沟渠工程浇筑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产生的施工废水较少,可采用收集桶进行收集。用于洒水降尘和混凝土养护,不外排。应避开雨季施工。
2.生活污水:施工人员就近租住工程附近村落民房,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点现有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生活污水不外排。
3.其他:避开雨季施工,可减小施工难度及加快施工进度,减少水土流失;河流段施工时尽量控制作业面以免对河流造成大面积扰动;对河水采取导流措施,避免河道下游出现断流现象;禁止将垃圾土石方等废弃物堆放在河道内,避免污染河流水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内施工材料及垃圾,对砂石料堆放的场地严格管理,设置拦挡措施;雨天利用篷布遮挡等,避免施工期产生多余废水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为降低噪声影响,本评价建议施工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有关规定,加强管理,文明施工。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施工计划,控制同时作业的高噪声设备数量。高噪声工程机械设备的使用也要限制在7:00~12:00、14:00~22:00 时间范围内,若因特殊原因需连续施工的,必须事前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夜间尽量安排低噪声施工作业。
3.合理安排施工现场,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敏感点,避免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尤其是保护区内工程须严格执行。并采取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程。
4.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
5.机械设备和车辆进行定期维修和养护,闲置的设备及时关闭。
6.车辆行经敏感点时应控制车速在10km/h以内,禁止鸣笛,严禁运输车辆夜间和午休时间作业。
7.同时设置公告牌,明确施工时段和施工内容,协调与当地居民的关系,避免扰民事件发生。
8.针对环境敏感点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原则上禁止开展产生噪声影响的夜间施工活动,若夜间不得不施工时,应主动向有关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展夜间施工。在居民较集中的施工段,为保证居民午间和夜间休息,夜间(22点到次日6点)和午间(12点到14点)避免施工。②对强噪声施工机械采取临时性的噪声隔挡措施,高噪声的重型施工设备在环境敏感目标附近也应限制使用。③尽量采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使用低噪声的施。④村庄附近施工应设置硬质施工围挡,尽最大可能减轻噪声影响。
(4)施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生活垃圾:施工期居住在施工生活区民房,生活垃圾依托村庄现有垃圾收运系统进行处理;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式临时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集中堆存,定期进行清运,在施工场地设置流动垃圾桶10个,指定人员收集,将生活垃圾简单分选,能回收的尽量回收,将有机质还田,实现垃圾减量化;其余不能回收、降解的,统一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庄垃圾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建筑垃圾:在混凝土工程量较大的区段,共计设置建筑垃圾临时收集池3个,临时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堆放至收集池内。建筑垃圾收集后应进行简单分拣,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应优先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应全部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不得随地倾倒建筑垃圾。工段内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施工迹地。
3.弃土石方:本工程建设项目土石方开挖集中在建设期,运行期不存在开挖土石方。根据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及相关工程量分析,本工程建设过程中土石方开挖总量42478.82m³(自然方)(含表土剥离),回填总量 42478.82m³(自然方),不产生弃土,不新建弃土场。
4.危险废物:在施工机械较集中的区段,设置废油收集桶3只,施工期如因施工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而产生的少量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应统一收集到废油收集桶中,及时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运营期废气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无大气污染物产生。
项目运营期无水污染物产生。
项目运营期无噪声产生。
(4)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
1.固体废弃物:项目运营期对渠道进行清淤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淤泥,该部分淤泥属于一般固体废弃物,产生的淤泥经车辆运输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后统一清运处置。
2.生活垃圾:项目运营期灌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工程的日常管护、维修养护等工作,会产生矿泉水瓶、塑料袋等生活垃圾,由巡查人员将生活垃圾收集后带至附近村庄垃圾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为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运行期间不涉及风险物质,不会产生环境风险。
二、结论
南华县龙川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符合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工程建成后,将提高灌区乡镇灌溉供水保证率,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工程建设对提高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将起到一定促进作用。尽管工程建设将对施工区的植物、植被、动物生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将对施工区及周边地区产生一定影响等,但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恢复与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工程带来的环境影响可得以减缓,能够满足环境功能的要求。在严格执行有关环保法规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该项目能够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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