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分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878-7213613
通讯地址: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 邮编:6752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楚雄州南华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 |
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张合屯村南侧1公里 |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昆明鲁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楚雄州南华县城污水处理厂位于南华县龙川镇东南侧张合屯,厂区西侧紧邻龙川江,现状处理规模为1.5万m/d,处理工艺采用A2/O+MBR工艺。为了提高南华县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明显降低雨季合流污水溢流龙川江的频次,有效改善龙川江沿线生态环境,本次楚雄州南华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扩建规模为1.5万m3/d,扩建后污水处理厂总规模达到3.0万m3/d。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处理后的尾水通过污水处理厂设置的排污口排至龙川江,减少了水污染物向龙川江的排放。 |
一、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场界应设置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并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及时清扫垃圾,避免大风产生扬尘。扬尘较大的施工作业要进行洒水压尘。主要通道、进出道路、办公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②施工场地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施工后期建筑垃圾及时清理。 ③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严密,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不得污染道路; ④施工建筑材料定点堆放,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场采用水喷淋防尘,用篷布遮盖建筑材料,尽量按量购进建筑材料,避免在场内长时间堆放。 ⑤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统一堆放并用篷布遮盖,并及时清运。 ⑥建设单位应在施工期间加强对车辆及施工机械的维修,尽量减少尾气的排放。 2.施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尽量避免雨季进行大规模的地面开挖作业,暴雨期间停止地基开挖等扰动地表类的施工,场地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收集通过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降尘。 ②施工废水设置1个5m3临时沉淀池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或洒水降尘,严禁直接将施工废水排入周边水体。 ③施工人员均来自城区及周边村庄,不在项目区食宿,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厂公厕化粪池处理后,随厂区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减震设施,避免多个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对一些固定的、噪声强度较大的施工设备如电锯、切割机等可固定设备应尽量设置在设备专用房或操作间内,避免露天作业。 ②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禁止在中午(12:00~14:30)和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如需连续作业时,应在周边地区张贴安民告示,并征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③施工运输路线的选择应注意对敏感目标的避让,运输车辆需控制车速,并禁止鸣笛,以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④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影响:按操作规范操作机械设备等过程中减少碰撞噪声,并对工人进行环保方面的教育,做到文明作业,减少作业噪声。 4.施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①污水处理厂施工过程厂内做到挖填平衡,不产生弃土石方。 ②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分类收集并尽可能地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运输至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经行处置。 ③项目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运营期废气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各工段产生的恶臭气体及食堂油烟。恶臭污染拟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①、污泥堆棚设置自动化生物除臭喷洒装置、其他产臭区域采用人工喷撒除臭剂,以减轻恶臭对周围的环境影响。②、加强厂区绿化。③、加强操作管理,尽量减少污泥在厂内的堆积量和存放时间,产生的栅渣、沉砂、脱水污泥等脱水后要及时外运,日产日清。④、厂区的各个工段污水设计流速应足够大,尽量避免产生死区,导致污物淤积腐败产生废气。⑤、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中应定期检修,避免处理系统发生故障。采取以上措施后恶臭污染影响小。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装置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2.运营期废水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自身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反硝化深床滤池反冲洗水、污泥脱水废水、生活污水。 ①保证本项目污水处理厂设备正常运行,项目重大设备应设置备用,如泵等一开一备,在重大设备出现故障的情况下,可立即启用备用设备,使污水处理厂恢复正常运行。②设置在线监控系统,确保实时对废水处理站尾水排放情况进行监控,进一步杜绝污水处理厂非正常工况下的尾水排放。③采用“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池+AAO生化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紫外线消毒渠”作为本项目污水处理工艺。④加强手工监测管理,降低尾水事故排放风险。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严格按照本环评提出的要求及建议后,项目建设对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运营期噪声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设备噪声对厂界东、西、南、北贡献值昼夜间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及夜间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运营期产生的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为了进一步降低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环评提出如下措施:①选用低噪声设备;②优化平面布局:水泵、风机等设减振垫,对设备进行有效地减振、隔声处理;③运营过程中应加强设备的保养、检修,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 4.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粗细格栅产生的栅渣、沉砂池产生的沉砂、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在线监测产生的废液、废紫外灯管及机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等。 项目区内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泥脱水后设置一间污泥干化场暂存干污泥,定期清运至姚安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定期对污泥抽样检查。厂内设置1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收集暂存检测废液、废机油、废紫外灯管,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项目运营期固废处置率为100%,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项目在设计及施工过程将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在建成后,项目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降低风险的规章制度,在管理、控制及监督、生产和维护方面有成熟的降低事故风险的经验和措施,保证环境风险在可防控范围内,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 针对项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为了将风险事故率降低到最小,企业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备案。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二、结论 综上所述,楚雄州南华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在落实了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从环境的角度评价项目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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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惠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煤炭储存中转库建设项目 |
南华县龙川镇斗山社区黄家山村民小组 |
南华县惠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云南天礴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南华县惠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主要从事煤炭贸易业务。年中转2万吨煤炭。 |
一、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通过洒水降尘后对周边影响较小;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员工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通过项目区内设置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使用项目区内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掏,不外排;在施工过程中,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根据施工设备噪声产生情况,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进入施工场地的车辆限速、禁止鸣笛;项目不产生废弃土石方,生活垃圾经过已有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运营期废气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煤炭装卸料粉尘、破碎粉尘、皮带运输粉尘、道路扬尘、运输车辆尾气。主要环保措施为:①破碎设备进行密闭处理,设置集尘罩收尘,通过1台袋式除尘器,煤炭破碎粉尘经袋式除尘设备(TA001)处理后经高度为15m的排气筒(DA001)排放;②煤炭装卸和堆存粉尘,堆场采用带顶棚的彩钢瓦大棚,且进行三面围挡,另一面半封闭遮挡降尘,顶部安装全自动喷淋抑尘装置,场地内设置雾炮机;③项目车辆应加盖篷布、减速行驶,定期对场内运输道路进行清扫,保持路面清洁;④对厂区道路进行硬化。 2.运营期废水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喷淋洒水用水。 项目员工不在厂区食宿,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掏,生活污水不外排。洗车废水沉淀池容积为10m3,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洗车,不外排;屋面雨水经屋面雨水管收集后直接进入项目区周边雨水沟;初期雨水经收集后进入初期雨水池,沉淀后用于厂区非雨天进行洒水降尘及清洗车辆。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严格按照本环评提出的要求及建议后,项目建设对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运营期噪声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设备噪声对厂界东、西、北贡献值昼间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厂界南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运营期产生的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为了进一步降低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环评提出如下措施:①选用低噪声设备;②除尘风机、破碎机等设置于封闭厂房内;③运营过程中应皮带输送机在生产时定期在滚轴处加润滑油,并采用封闭输送;④强化行车管理制度,厂区内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减少流动噪声源;⑤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项目夜间不生产,若因生产需要存在夜间连续生产,须上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4.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初期雨水池沉淀池泥渣和洗车槽底泥、袋式除尘器灰渣和废机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收集后就近运至黄家山村民小组垃圾收集点;初期雨水沉淀池泥渣和洗车槽污泥主要为煤泥,定期清掏掺入产品中外售,不外排;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灰渣和原料煤炭性质一样,经清除之后掺入产品堆场,作为产品出售;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项目运营期固废处置率为100%,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运营期地下水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生产不开采地下水,场区内未见有地下水出露,此外,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工艺废水,项目区的初期雨水不含有毒有害物质,有毒有害物质不会随雨水顺地表裂隙渗入地下,不会对地下水产生污染。项目区区域周边500m也无村民的生活用水取水点,项目煤炭存储、集运不会影响周边村民的生活用水,不会对地下水产生不良影响。 6.运营期土壤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主要污染源为粉尘、固废,运营期企业应加强管理,做好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工作,一方面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另一方面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源强的降低可以在发生事故时减轻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本项目无有毒有害物质产生,无生产生活污水产生,本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7.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所在区域为楚雄州南华县龙川镇斗山社区黄家山村,受人为活动影响,项目内天然植被较少,生物多样性低下,生态环境一般。调查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历史文化遗迹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生态敏感目标,无国家珍惜濒危保护物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云南省级重点野生保护动物,也没有特有种类存在。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均采取有效合理的防治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生产运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是可以接受的。 (三)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项目在设计及施工过程将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在建成后,项目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降低风险的规章制度,在管理、控制及监督、生产和维护方面有成熟的降低事故风险的经验和措施,保证环境风险在可防控范围内,项目所在区域为楚雄州南华县龙川镇斗山社区黄家山村,受人为活动影响,项目内天然植被较少,生物多样性低下,生态环境一般。调查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历史文化遗迹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生态敏感目标,无国家珍惜濒危保护物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云南省级重点野生保护动物,也没有特有种类存在。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均采取有效合理的防治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生产运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是可以接受的。 针对项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为了将风险事故率降低到最小,企业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备案。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 (HJ941-2018)、《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二、结论 综上所述,南华县惠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煤炭储存中转库建设项目在落实了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从环境的角度评价项目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