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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和州、市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楚财预〔2025〕8号)要求,编制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预算并予以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生态环境规划、参与拟订生态环境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开展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以及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实施全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辖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土壤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全县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提出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州级财政资金申报和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县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等。牵头负责县辖区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照州生态环境局授权,依法承担授权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具体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全县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属地生态环境执法监测,配合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有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任务。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配合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及各级生态环境专项督查工作。
11.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本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配合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及各级生态环境专项督查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参与区域环境保护合作,配合做好有关生态环境对外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有关工作。
15.完成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是州生态环境局派出部门,正科级,共设置4个内设股室:办公室、污染防治股、自然生态股、宣传法规股,下属2个事业单位,分别是:
1.南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扛稳压实抓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协调、整改职能,全面压实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在全县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之间形成齐抓共管、联动协作的工作格局,让南华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2.坚决全面彻底如期安全抓好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剩余问题整改和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省联合执法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按反馈问题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对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生态环境问题解决不到位、环境风险隐患依然突出问题进行“回头看”,重点扎实推进整改。
3.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坚持最严格生态标准,以持续保持生态环境质量优良为目标,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推进水污染治理工作,重点做好龙川江、礼舍江等重点河流生态治理保护,切实提升水质,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
4.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做深做细做实各项工作,努力提升工作水平。做好环境监测、应急、影响评价、督察、监管执法、排污许可风险防控等各项工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贡献一份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第二个百年奋斗新征程。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2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9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18人),财政全额保障2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财务总收入144,703,221.57元,其中:上级补助0.00元,本级安排4,887,421.57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4,887,421.57元,政府性基金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00元),自筹资金139,815,800.00元(其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39,815,800.00元),结余结转资金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77,521.57.00元,增幅8.37%,主要原因:2024年通过公开招考录用1名公务员及在职公务员正常晋级升档,事业人员正常升薪。自筹资金增加139,315,800.00元,增幅278.63%,主要原因:计划于2025年争取中央资金对南华县辖区开展地表水及地下水治理。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4,887,421.57元,其中:本年收入4,887,421.57元,上年结转收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87,421.57元,其他非税收入0.0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77,521.57元,增幅8.37%,主要原因:2024年通过公开招考录用1名公务员及在职公务员正常晋级升档,事业人员正常升薪。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预算总支出144,703,221.5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887,421.57元,其中:基本支出4,772,221.5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7,521.57元,增幅8.37%,主要原因:2024年通过公开招考录用1名公务员及在职公务员正常晋级升档,事业人员正常升薪。项目支出115,2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800元,降幅4%,主要原因:积极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公共预算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110101行政运行3,605,121.39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111101般行政管理事务115,2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局生态环境监测监察工作正常开展,具体是监测监察项目支出(主要包含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委托业务费)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67,845.00元,主要用于分局行政性(行政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0,754.57元,主要用于分局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5,488.02元,主要用于缴纳分局职业年金单位缴纳部分开支。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98,642.02元,主要用于分局行政性(行政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医疗经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5,471.46元,主要用于分局事业性开支的医疗经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92,113.19元,主要用于分局行政性(行政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医疗补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840元,主要用于分局事业性医疗补助。
2210201住房公积金328,945.92元,主要用于分局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正在争取。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8,00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具体是: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主要原因: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将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8,00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主要原因: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将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主要原因: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将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2025年重点项目预算是10县市分局监测监察执法专项经费。
该项目的年度绩效目标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省委、州委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用于州生态环境局2025年南华分局开展各类环保督察、监管执法、监测监察,环境污染防治监管管理,减排目标落实,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保障实验室仪器维修、检定、校准、易耗品及标准物质购置等。
项目细化绩效指标为:
1.数量指标3个,分别是2025执法监测次数不少于2次、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次数不少于8次、2025年监测任务完成率为100%;
2.质量指标2个,分别是2025年监测设备正常运转率达到100%、2025年上岗人员持证率达到100%;
3.时效指标1个,按照工作方案时限要求全面完成年度内工作任务率100.00%;
4.社会效益指标4个,分别是2025年度违法案件处理率为100%、2025年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0件,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为100%,省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9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4,887,421.5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7,521.57元,增幅8.37%,主要原因:2024年通过公开招考录用1名公务员及在职公务员正常晋级升档,事业人员正常升薪。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资产总额6,295,953.46元,其中,流动资产556,200.00万元,固定资产5,623,249.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00,000.00元,无形资产180,000.00元,其他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新增资产预算、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中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新增资产配置表10、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1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30003301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