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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jgj-/2021-1108001 公文目录:知识产权 发文机关:南华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松茸”品牌保护和产业化发展亟需加快步伐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8日

“南华松茸”品牌保护和产业化发展亟需加快步伐



近年来,南华县通过举办“野生菌美食文化节”等多种形式,打响了“野生菌王国”、“松茸之乡”、“野生菌美食县”三张特色牌,但促进“南华松茸”等野生食用菌品牌化、产业化发展仍然步伐缓慢。

一是“南华松茸”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推广难。为保护“南华松茸”品牌的唯一性和专有性,2005年8月,原南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南华松茸图形作为商标进行注册,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商标局批准,2016年“南华松茸”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由楚雄州林科所注册成功,但因南华县企业对“南华松茸”对这两个商标认识不足,保护意识不强,导致推广不力。

二是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志使用难。2014年至2016年,南华县积极配合楚雄州林业、质量部门推动“南华松茸”地理标志产品注册,2016年12月28日,“南华松茸”被国家质监总局批准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但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使用“南华松茸”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需要提交松茸检验合格报告等相关手续,因检验松茸等野生菌使用的标准是《食用菌》标准,而南华县加工或销售企业多无《野生食用菌企业标准》,导致“南华松茸”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使用的申请难于通过省级监管部门的批准。

三是南华松茸产业化水平低。虽然近年来南华县建成野生菌交易市场1个,引导鼓励辖区群众从事采集、收购、加工、销售、存储、运输野生食用菌活动,市场的建成和规范带动周边县市及省内野生食用菌的流通,成为中国西南地区重要野生交易集散地之一,有效的改善“小、散、弱”的野生菌交易环境,培育野生食用菌收购经营户100余户多为个体工商户,南华县松茸等野生菌加工企业少仅有10余户,且缺乏精加工和深加工的能力水平。

建议:一是省级监管部门适当放宽“南华松茸”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使用的审批条件;二是加大野生菌宣传和品牌保护、推广的投入,通过加强“南华松茸”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推广和保护的企业宣传,动员辖区企业制定《野生食用菌企业标准》报上级标准化部门审核公布,更好地保护、推广南华松茸等野生食用菌产品;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和加强招商引资力度,将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加工企业引入南华,加快南华松茸等野生食用菌产业化发展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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