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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jgj-/2022-1024004 公文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文机关:南华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的答复(加大龙泉农贸市场管理) 标      题: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的答复(加大龙泉农贸市场管理)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4日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的答复(加大龙泉农贸市场管理)



徐加珍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加大规范龙泉农贸市场管理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自2020年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以来,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牵头开展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即“管集市”专项行动,取得了城区农贸市场经营秩序规范、环境卫生提升的良好成效。

在县委县人民政府主导和县级60家部门(单位)共同参与下,2020年12月1日按计划完成对市场环境脏乱,多次被上级督查检查通报的南华县龙泉市场的关闭工作,并将南华县龙泉市场列为“提升改造一批”的市场名单。为进一步探索新时期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并有效推进南华县龙泉市场提升改造建设,县委县人民政府将南华县龙泉市场建设纳入南华县2021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南华县龙泉农贸市场建设)进行组织实施,向上争取资金1000万元,县级配套100万元,合计1100万元,用于该项目实施,并于2021年7月22日,下发《中共南华县委办公室 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华县龙泉农贸市场建设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纪菊丽任组长,县人民政府陈贵富、李春剑2位副县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和各乡镇党委书记等同志为成员的南华县龙泉农贸市场建设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该市场的提升改造项目至2022年6月中旬主体工程已全面完工,但因龙泉市场管理方(龙泉社区纪二组)管理人员、证照等发生变更,目前,该市场在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完工后未及时报请住建、商务、自然资源、消防、环境、卫健、农业、林业、市监等部门进行竣工验收擅自开始试营业活动,为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压实农贸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打造整洁卫生规范的农贸市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管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切实提升南华县龙泉市场经营秩序、环境卫生、食品安全、证照规范等管理工作,龙泉市场提升改造主体建设项目建设完工后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多次到该市场指导督促,并于2022年7月27日,对该市场管理方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行政约谈,通报该市场在经营秩序、环境卫生、疫情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责成该市场主办方首先要尽快向相关部门申请对该市场进行项目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其次,要从设备配备、保洁人员增加、管理人员能力提升、责任落实等方面入手,认真整改存在问题,规范市场经营管理。

下步工作中,在该市场提升改造项目经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合格正式营业后,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立足部门职能结合深入推进新一轮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等工作,加强该市场经营秩序、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管理等指导,督促市场主办方规范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规范有序、消费安全的购物环境。

感谢您对南华县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你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

(联系人及电话:李茂春 0878—7222437)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6日



南市监发【2022】16号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的答复(加大龙泉农贸市场管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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