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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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博爱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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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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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32324582353315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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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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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监罚〔2023〕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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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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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2日,本局执法人员在位于南华县龙川镇龙泉西路(南华县宏怡宾馆)内南华博爱医院中(西)药房内查获超过有效期中药饮片:(1)外包装品名:紫苏叶,产地:云南,规格:片,重量:1kg,生产批号:C171128004,生产日期:2017年11月28日,有效期至2022年11月27日,贮藏条件:置阴凉干燥处,生产企业:云南宗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高新区马金铺街道办事处化城居民委员会,该批次中药饮片已开封使用中,经现场称重库存700克;(2)外包装品名:金银花,产地:山东,规格:1kg/袋,重量:1kg,生产批号:20150901,生产日期:2015.09.06,有效期3年,生产企业:云南穗民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东村社区母格村1678号。该批次中药饮片未开封。以上两个品种超过效期中药饮片现场无法提供检验报告及相关合法证明材料,及购进、验收、入库、养护记录。
南华博爱医院涉嫌销售超过效期药品(中药饮片),针对上述情况执法人员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然后填制《立案审批表》和《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审批表》向局领导报请立案及当场扣押上述超过有效期药品(中药饮片),经领导当日批准立案和同意扣押上述超过有效期药品(中药饮片)。
经查:南华博爱医院于2018年1月30日,购进中药饮片紫苏叶1公斤,产地:云南,规格:片,重量:1kg,生产批号:C171128004,生产日期:2017年11月28日,有效期至2022年11月27日,生产企业:云南宗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高新区马金铺街道办事处化城居民委员会,购进价:34元/公斤,销售价40.08元/公斤,库存700克,货值金额:28.056元。 于2019年2月26日购进金银花1公斤,产地:山东,规格:1kg/袋,重量:1kg,生产批号:20150901,生产日期:2015.09.06,有效期3年,生产企业:云南穗民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东村社区母格村1678号,购进价:180元/公斤,销售价216元/公斤,货值金额:216元。以上2个品种的中药饮片均是从云南穗民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购进的,购进时未超过有效期,因在管理中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执行,造成了中药饮片超过有效期限,南华博爱医院销售超过效期药品(中药饮片),合计货值金额:244.0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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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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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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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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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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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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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博爱医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第(五)项“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一、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中药饮片)紫苏叶700克,金银花1000克。
二、罚款10000元(壹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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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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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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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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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一、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中药饮片)紫苏叶700克,金银花1000克。
二、罚款10000元(壹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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