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南华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  引  号:nhxjgj-/2024-0626001 公文目录:消费提醒 发文机关:南华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2024年06月25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野生菌交易行为的提醒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6日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野生菌交易行为的提醒



各野生菌市场交易经营主体:

夏季是各类野生菌生长的旺季,我县野生菌交易量逐渐增多进而进入交易旺季,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公平规范、健康有序的野生菌交易环境,南华县市场监管局提醒野生菌市场交易经营主体:

一是市场主办方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审查核验义务,督促市场内经营者亮照、亮证、亮身份经营,同时,督促市场内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

二是要切实做好野生菌中毒防控。不要随意上市出售不熟悉、难辨别、易混淆、已霉烂的野生菌类,严防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是要诚实守信经营。不得将人工种植菌类宣传为野生菌类、不得将外地出产的菌类宣传为本地出产,对菌类等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是规范商品价格行为。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如实发布价格信息,不得以虚假或引人误解的打折信息误导消费者,杜绝虚假折价、虚假减价、虚构原价等价格欺诈行为;

五是杜绝计量作弊。杜绝出现缺斤短两等问题,严禁擅自破坏、改造电子计价秤,不得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检定周期的电子计价秤,不得破坏电子计价秤准确度,不得使用安装作弊装置(或具有作弊功能)的电子计价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