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次性生育补贴的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资格认定标准及申报程序
(一)享受对象:符合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
(二)享受标准:二孩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元,三孩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5000元。
(三)资格认定标准
1.夫妻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2.生育的二孩、三孩必须是2023年1月1日零时后出生。
3.新出生孩子户口登记在南华县。
4.在符合政策生育前提下,第一次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一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5.再婚夫妻不对再婚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复婚夫妻按照共同生育子女计算。
(四)一次性生育补贴申报程序
1.夫妻其中一方向子女户口登记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2.村(居)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资格初审及公示五个工作日。
3.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及在法定公开渠道公示五个工作日。
4.提交州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五)申报一次性生育补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云南省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对象申报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
3.户口簿。
4.结婚证。
5.出生医学证明。
6.再婚夫妻需提供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
二、育儿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资格认定标准及申报程序
(一)享受对象
符合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0—3岁)。
(二)享受标准
按年发放800元育儿补助。
(三)资格认定标准
1.夫妻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2.生育的二孩、三孩必须是2023年1月1日零时后出生。
3.新出生孩子户口登记在南华县。
4.在符合政策生育前提下,第一次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育儿补助(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分别享受育儿补助);已有一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育儿补助(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分别享受育儿补助);已有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分别享受育儿补助。
5.再婚夫妻不对再婚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复婚夫妻按照共同生育子女计算。
(四)育儿补贴如何申报
1.凡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的子女,均可享受育儿补助,育儿补助按年度一次性发放。首次申报一次性生育补贴认定后即可享受育儿补助,无需再次申报审核。
2.每年年审一次,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不符合条件的作动态退出处理(子女死亡、户籍迁出南华县等情况),填写《云南省育儿补助对象退出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