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跃德委员:
您在县第九届政协第五次会议期间提议的《关于加大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力度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工作的关心关注,现就提案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南华县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进国家和省州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运用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措施落地,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2021年上牌登记新能源派车39辆。截至目前,南华县推广新能源汽车80辆,其中,公交车11辆、出租车20辆,建成充电桩108桩,其中,直流62桩,交流46桩,充电总功率为1972kw,已投入运营的33桩充电桩(其中:公共充电桩25桩、私用充电桩8桩),建成的充电桩分布在县城区、楚大高速公路服务站和加油站。2021年9月7日,南华县鑫瑞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与云南奥动公司签订100辆新能源巡游出租车购车协议,20辆新能源出租汽车已投入运营,新能源换电板出租车换点站已正式投入使用。
二、提案办理情况
(一)强化保障,强力推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党委、政府“绿色能源牌”工作部署,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主要领导牵头、各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我县新能源汽车推广运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二是加强规划引领。2018年以来,先后制定了《南华县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南华县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编制了《南华县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形成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突出重点,营造氛围。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中,南华县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积极引导新能源汽车推广运用,在公务用车、公共出行、城市物流等公共领域加强推广示范,在私人消费领域,大力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加快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营造充电便利化环境,激发社会新能源汽车购买热情,促进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将南华县清洁能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通过电视台、电子显示屏、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进行多层次、多样化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多管齐下,综合施策。一方面积极引导公共出行、城市物流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在客运企业和出租车公司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基础上,计划在政府部门购买公务用车时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同时,鼓励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加大新能源汽车购买力度。另一方面紧密结合我县实际,加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整治淘汰工作,统筹油、路、车治理。通过一收一放,为新能源汽车推广运用腾出市场。目前,我县已全面完成淘汰工作,随着黄标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淘汰和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的落实,新能源汽车将成为未来汽车市场的主流。
(四)规划先行,夯实基础。按照“车桩相适、适度超前”原则和全省“滇中成网、干线联动、点状布局”的思路,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编制《南华县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县“新基建”重点项目统筹推进。同时,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完善独立占地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明确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中充电设施的建设比例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要求。围绕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完善配套电网规划,优先满足公共桩建设电力接入需求。通过政府加大协调引导、供电部门增加电网改造建设投资来完善供电保障、加强电网接入服务。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依法依规重点支持有基础、有实力的企业统筹整合资源,加快推进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充电基础设施的安全性、一致性、可靠性。
感谢黄跃德委员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在答复办理中,若有不对或不妥的地方,请您提出批评指正,同时恳请您给予理解和支持。
南华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