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精神,根据《南华县深入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指标体系》、《2023年度楚雄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考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要求,按照“一个抽查计划配套一个抽查方案”的原则,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依据
本次抽查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变更2023年度部门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南双随机联发〔2023〕5号)文件。
二、检查主体:南华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
三、检查对象:在南华县辖内区经营民爆器材的企业,按
100%比例随机抽取。
四、检查内容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对楚雄荣安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南华分公司安全经营情况进行检查。
五、检查时间
2023年5月1日至10月31日。
六、检查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开展。
七、检查程序
(一)抽取检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
检查对象:楚雄荣安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南华分公司,执法检查人员: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抽取确认实施检查。
执法检查人员由南华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抽取的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
(二)实施检查层级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此次部门由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开展现场检查。
(三)结果判定
1.经现场检查核实,未发现单位(场所)存在相关检查事项问题的,检查结果判定为正常。
2.经现场检查核实,存在问题的,由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负责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3.对涉嫌销售行为违法犯罪的,应依法将线索、证据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四)结果处理
1.抽查结果录入。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抽查结束后,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将所查事项的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或“云南省商务厅双随机抽取系统”向社会公示。
2.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应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做好监管衔接,单位之间应形成良好信息互通、协作管理机制,采取发函形式及时提供监督管理信息和数据,根据职责分工协查联办,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开展民爆行业安全抽查纳入2023年度督查检查事项和年度考评事项,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二)加强惩戒,固化成效。对监督抽查结果要及时进行公示,对违法行为要进行曝光,并将违法信息纳入诚信管理体系进行惩戒;并及时通过政务网站或者其他方式进行公布。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进行监管,有效监控和规范民爆安全经营活动。
南华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