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教科卫体和文化文史学习委:
您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民族民间文化开展抢救性保护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办理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始终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积极推动我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传承,与时俱进创新工作,对全县民族民间文化进行摸排整理,对有保护传承价值的非遗项目进行再挖掘、再整理,精心挑选重点项目逐级申报,持续推进非遗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截至目前,南华县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56项,其中:省级项目12项,州级项目15项,县级项目29项。非遗传承人160人,其中省级传承人9名,州级传承人20人,县级传承人131名。
加强民族地区非遗传承保护。一是推动民族文化系统性保护。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按照保护为主、抢救与传承发展相结合的方针,深入挖掘、收集整理,全面准确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情况,做到四个不漏(不漏村、不漏项目、不漏线索、不漏艺人),与各乡镇文化中心共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认真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申报工作,建立结合实际和切实有效的保护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扎实推进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藏、研究、展示工作。持续加强非遗展示、非遗展厅提升改造,强化文化遗产的收藏、研究、展示工作,认真收集文化遗产实物和资料。三是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认真做好国家级、省级、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组织申报工作,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对已列入保护名录的项目,进行分级保护,明确具体保护单位,落实保护措施。四是开展特色保护活动。结合实际加强传承活动的组织开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走进校园、进课堂、进企业、进街区等活动,不断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力度,扎实推进全县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加大对民族特色村庄的支持保护力度,夯实乡村旅游发展基础。深入挖掘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与特色村落保护工作融合点,将乡村旅游发展列为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推动全县乡村旅游发展,全新打造的秋葉田·稻田理想研学基地项目及罗家屯艺术村项目均整合中央衔接资金、村(社区)集体资金、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四位一体”项目、通村公路硬化项目、民族团结示范创建、硬化田间机耕路项目共1480万元,撬动社会资本投入1100万元进行项目运营设施设备配置及后续运营。引进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投资1400余万元,建设占地面积约3.15万㎡的花树大村蘑菇小屋精品民宿,将周围闲置土地流转,嵌入露营烧烤,帐篷酒店,萌宠乐园等新业态,成为风华雨露景区旅游引爆点,进一步发挥整体推动效益,夯实乡村旅游发展基础。
做好民族民间文物的收集、整理和保护工作。严格落实文物安全管理,同各乡镇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9份,扎实开展文物安全巡查2次;对力戈祠堂、文物点朱氏祠堂等7处不可移动文物开展抢救性保护工程和保护维修及消防设施配置;积极开展文物申报工作,成功将滇缅公路南华天子庙段、长寿桥、德苴观音廻龙寺申报为第四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邀请省文物鉴定专家委员会开展文物鉴定,评定三级文物22件(套)。
下一步工作中,县文化和旅游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力度,持续做好重点地区重点项目的专项调查,持续提升传承人核心技能艺能,进一步推动我县非遗文化传播,继续举办好民族文化活动,全面做好我县民族民间文化抢救性保护工作。
感谢您长期以来一直对我县文化旅游事业的支持、关心和关注!
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