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镇属中心站所、各餐饮经营场所、广大村民群众:
春季来临,万物复苏,各类野生植物进入生长旺季。近年来,因误采误食有毒野花野菜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为切实防范食用野花野菜中毒风险,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提高警惕,切勿盲目迷信野花野菜的养生、药用及治疗功效
部分群众受“纯天然”“药食同源”等观念影响,盲目采食或购买野花野菜用于养生、治病。野生植物成分复杂,许多品种含有天然毒素(如乌头碱、龙葵素等),比如:车前草食用过量可能引起抽搐,蒲公英、鱼腥草食用过量可能引起胃寒者胃痛,马齿苋食用过量可能引起低血糖症状,非专业加工处理可能引发中毒,轻则头晕呕吐,重则危及生命。严禁轻信民间偏方或网络传言,不得将野花野菜替代正规药物治疗疾病。如有健康需求,应通过医院、药店等正规渠道购买药材,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二、谨慎采食,严禁随意采摘、售卖或购买不明品种野花野菜
广大群众素来喜食野菜。群众常采摘且农贸市场售卖较多,野菜品种主要有香椿、棠梨花、金雀花、苦刺花、茶叶菜、臭菜、水芹菜、刺包菜、棕包、蕨菜等。很多野菜具有毒性,并且容易混在可食用的野菜中,一旦采摘、食用,极易发生中毒,中毒重者或将危及生命安全。不要随意购买、出售、采食不熟悉或难以识别、来源不明、异味重、已霉烂、生长在喷洒农药及施以化肥的庄稼地里的野菜。不生食野菜,食用野菜需要经浸泡、蒸煮、烹调等方式处理后,再进行食用,谨防中毒。对不熟悉、无把握的野菜,坚决做到“不采、不买、不吃”。
三、强化责任,餐饮单位必须严把野菜采购和加工关
全镇餐饮服务单位(含农家乐、食堂等)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一是规范采购,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采购、严格加工;二是严禁加工高风险品种,严禁以“新奇”“野味”为噱头吸引顾客;三是做好留样备查,野菜类菜品须按规范留样48小时,确保问题可追溯。广大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选择环境整洁、证照齐全的餐饮场所用餐,并在科学指导下食用野菜。各类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及婚丧宴请、大型会议等群体聚餐禁止加工烹饪食用野菜,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四、科学处理,掌握野菜贮藏与烹饪的正确方法
一是做好分类存放,野菜应与其他食材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新鲜野菜建议冷藏保存并尽快食用;二是充分处理,烹饪前需用清水浸泡30分钟以上,多次漂洗去除杂质;部分野菜(如蕨菜)需焯水去除有害物质;三是特殊人群谨慎食用,如老人、儿童、孕妇及体质敏感人群应尽量少食或不食野菜,避免引发不良反应;四是生产经营者应严把原料关,严禁生产经营有毒、有害、来源不明的野菜,同时应保证原料新鲜安全,采用合理的贮藏条件、加工及烹调工艺。
五、快速反应,发生中毒症状立即就医
食用野菜后若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四肢麻木等症状,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催吐自救,大量饮用温盐水并刺激咽喉催吐,减少毒素吸收;二是及时送医,哺乳期妇女出现上述症状,应暂停哺乳,以保护婴儿健康。消费者如果是在餐饮服务场所就餐食用野菜后出现中毒症状,应尽快就医,除保留病历和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外,还应及时向市场监管所投诉举报。
六、齐抓共管,加强重点领域宣传与监管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委会要通过广播、宣传栏、微信群等方式普及野菜中毒防控知识;镇中小学校需开展食品安全专题教育,引导学生及家长增强防范意识;二是严格重点监管,农村自办宴席,严格落实备案制度,宴席承办方禁止加工烹饪食用野菜,村协管员须现场检查食材安全;集市摊贩监管方面,镇市场监管所、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售卖野生植物行为;三是落实属地责任,各中心站所、村委会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要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四是加强信息沟通与协作,广泛宣传预防野菜中毒知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生命重于泰山,安全高于一切!请全镇广大经营主体和群众严格遵守本通告要求,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广泛宣传预防野菜野花中毒知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特此通告!
马街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