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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mzj-/2023-0314002 公文目录:部门通知 发文机关:南华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关于举行《南华县乡镇敬老院并转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4日

关于举行《南华县乡镇敬老院并转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在我县乡镇敬老院并转改革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要求,决定举行《南华县乡镇敬老院并转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南华县乡镇敬老院并转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是否科学合理,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地点

听证会拟于2023年4月中旬在南华县公务中心734会议室举行,具体时间将在本听证会的2号公告上发布。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25人,其中:

1.本县年满18周岁,从事养老服务(敬老院)管理服务行业或者关心、关注本县乡镇敬老院改革和养老服务工作的人员17人(含乡镇),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5人;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人;

4.党政机关法律顾问1人。

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南华县民政局推荐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根据情况需要,可以允许相关人员作为旁听人参加听证会,旁听人员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听证代表和旁听代表采取自愿报名,通过初审后,随机选取;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人员、法律工作者代表由南华县民政局邀请;

3.听证会代表正式产生后,将公告参加人员名单。

凡在南华县居住或者工作、生活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报名条件的公民填写好报名表(见附件),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信函寄至南华县龙川镇龙山路113号(南华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邮政编码:6752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0878-7211276;网上报名请发至电子邮箱:nhllb918@126.com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上午12:00。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南华县民政局将于2023年4月7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云南省重大决策听证网、南华县人民政府网站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南华县乡镇敬老院并转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等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参加,应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

联系人:刘红江,联系电话:0878—6083391

特此公告

附件:《南华县乡镇敬老院并转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

南华县民政局

2023年3月14日

附件:

《南华县乡镇敬老院并转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听证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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