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正、者强春、尤丽梅代表:
你们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完善公墓规范化管理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复函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南华县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愿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殡葬改革事业更好的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的服务于全县经济建设大局、更好的服务于精神文明建设、更好的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
近年来,县委、县人民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紧紧围绕州委、州人民政府下达的殡葬改革目标任务,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不折不扣落实各级殡葬改革政策,将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推进全县殡葬改革的基础性和保障性工作抓紧抓实,做到了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到位,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县经营性公墓管理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云发改物价〔2014〕1774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21〕676号)的有关规定,经营性公墓墓位(墓穴)价格、公墓维护管理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公墓经营单位综合考虑公墓建设成本、维护管理成本、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合理收益等因素自主制定。依据2022年1月7日《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规范经营性公墓收费管理意见的函》,福宝山公墓(楚雄)有限公司已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了墓型品种、墓位价格、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价格从每穴600元至72800元不等共有18个产品,逝者家属可根据自己需求,自行选择不同价位和安葬方式。
自我县经营性公墓开发以来,县民政局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经营性公墓监管和指导,督促福宝山公墓(楚雄)有限公司按照“分类管理、总量控制、中低档为主”的原则建设高、中、低档类型的墓位,供不同需求的用户选择。目前共开发5018个产品,其中:1万元以下的占11.91%、2万元以下的占28.41%、5万元以下占78.63%、5万元以上的占21.64%,从销售的情况看5万元以下占71.7%、5万元以上的占28.3%,对比全州情况看我县经营性公墓销售价格为中间水平。要求公司规范经营管理,提高优化服务质量,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诱导、捆绑、强制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对县经营性公墓擅自进行公墓预售情况,认真履行民政监管职能,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联合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深入福宝山公墓(楚雄)有限公司进行监管,先后于2023年3月8日、5月5日2次向该公司送达告知书,并约谈负责人公司负责人,要求停止违规预订预售墓穴位行为,通过整改,目前,严格凭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出售墓穴位,销售行为得到不断规范。
二、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
2020年6月2日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南华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南政规〔2020〕1号),明确了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定义、部门和乡镇的管理职责、建设标准、资金来源、日常管理和运营、安葬范围、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内容,从制度予于保障。结合《南华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期间遇到的实际问题,并根据《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要求,2023年7月29日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南华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南政规〔2023〕1号),进一步完善了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制度。
下步,县民政局将加大对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检查,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认真做好辖区公益性公墓日常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公墓基础设施,改善墓区环境卫生,提高公墓管理服务质量,切实满足群众的服务需求。
再次感谢你们对民政殡葬事业的关心、关注、理解和支持!并衷心希望你们在以后工作中,对全县民政殡葬事业发展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建议,为全县民政殡葬事业发展工作献计献策。
南华县民政局
2023年8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段洪俊 0878―7211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