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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mzj-/2023-0921002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关:南华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民政局关于对南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07号议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1日

南华县民政局关于对南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07号议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李乔万、普雄忠、董  丽、何有昆、何长春、何琼秀、段学元、赵兴银、杨  丽、王朝秀、杨继智代表

们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在雨露乡铅厂、大村、镇模河片区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审议转为建议,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复如下:

首先,感谢们对南华县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愿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殡葬改革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服务于全县经济建设大局、更好服务于精神文明建设、更好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

近年来,县委人民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紧紧围绕州委人民政府下达的殡葬改革目标任务,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不折不扣落实各级殡葬改革政策,将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推进全县殡葬改革的基础性和保障性工作抓紧抓实,做到了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到位,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全县共建成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10个,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26个,建成墓穴9649个,累计安葬骨灰5372具,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率达到100%,累计下拨省州县三级配套资金1010万元,其中省级400万元、州级440万元,县级170万元。因目前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标准为省级20万元,州级20万元,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自筹。雨露乡农村公益性公墓于201910月开始修建,目前,已下拨省州县三级配套资金80万元。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07291号)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资金主要来源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负责筹集,各级财政适当给予补助,村级公墓建设资金省、州民政部门目前暂没有补助,按照《南华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具体工作,是否建设村组片区公墓由乡镇人民政府确定。

再次感谢对民政殡葬事业的关心关注、理解和支持!并衷心希望在以后工作中,全县民政殡葬业发展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建议,为全县民政殡葬业发展工作献计献策。

 

 

 

南华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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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段洪俊  0878―7211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