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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mzj-/2025-0513006 公文目录:机构职能 发文机关:南华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民政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3日

南华县民政局机构职能



  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南华县民政局

单位负责人:段洪俊

办公地址:南华县龙川镇龙山路113号

办公电话:0878-7211276

传真:0878-7211276。

电子邮箱:nhxmzjbgs@126.com

邮政编码:6752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2:00,14:30—18:00

 二、机构职责

(一)拟订民政事业发展有关地方性规划、政策,制定有关政策、标准、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执法监督检查,指导全县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县级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社会救助。指导全县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组织研究全县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调整、更名和界限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指导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五)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管理、殡葬执法政策及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经营性公墓审批备案,指导县乡开展公益性公墓的审批管理,监督检查全县殡葬改革和殡葬法规的执行情况。指导婚姻、殡葬服务机构有关工作。参与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六)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七)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

(十)监督和指导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拟定县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使用好各级福彩公益金。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简介

 

段洪俊,男,1973年3月出生,汉族,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人。1994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南华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领导县民政局全面工作。

 

罗兴明,男,1977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人。1997年1月参加工作,199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南华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抓好社会救助、养老服务、老龄、高龄补贴、“一老一小”、经济困难老年人补助发放、乡村振兴(行业扶贫)、安全生产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抗旱防汛、国土规划、河湖长制、营商环境、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分管社会救助和老龄工作股(养老服务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何晓燕,女,汉族,云南南华人,在职研究生文化。1986年4月生,2009年9月参加工作,200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南华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社会组织党委、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精神文明、防范和处理邪教、信访、综治维稳、平安建设、深化改革、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爱国卫生、创文创卫、禁毒防艾、网络安全、保密、档案、政务服务、工会、共青团、组织人事、财务、审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法律顾问、干部教育、志愿服务、老干部、驻村、挂包帮扶、大比拼、评比表彰、民政资金监管平台、综合绩效(大比拼)工作、社工、民政事业统计、企业劳动统计、依法治县、普法强基、扫黑除恶、县市域化治理。分管办公室、人事教育和规划财务股。

 

杨晓丽,女,白族,1974年10月出生,1997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现任南华县民政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抓好殡葬改革社会事务、慈善事业、残疾人两项补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妇女儿童、婚姻登记、非法集融资、非法传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一战线、民族、基层政权建设、区划地名、福利彩票、互联网+监管、市场主体培育、公平竞争、民政事业好差评、环保、县级部门挂包帮扶联系企业。分管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婚姻登记中心)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救助管理站。

 四、内设机构

南华县民政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组织民政改革发展等重要问题的调研,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策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牵头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统筹协调“放管服”工作。

(二)人事教育和规划财务股。承担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评比表彰、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拟定民政事业项目发展规划、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地方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和部门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拟订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三)社会救助和老龄工作股(养老服务股)。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中央、省、州财政下达及县财政安排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配合做好专项社会救助工作。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管理,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提出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和老龄工作信息交流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拟订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助老领域标准、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

(四)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殡葬执法、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经营性公墓审批备案,指导县乡开展公益性公墓的审批管理,指导监督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殡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全县殡葬改革和殡葬法规的执行情况。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权益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服务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指导乡镇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相关信息管理工作。进行慈善组织认定,公开募捐资格许可。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规范慈善组织活动和社会捐助工作。拟订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制度,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承担县级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配合好县属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拟任负责人人选审核相关工作。研究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好行政区划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的勘定、管理工作,指导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