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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ncj-/2022-1223001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结果信息 发文机关: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 2022年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南华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3日

2022年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南华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主要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南农 (种子) 罚〔 2022〕 1号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种子案

南华县龙川镇禾丰农业技术服务部

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种子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条第二款、《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罚款2100元。

主动履行;

15日缴纳罚款。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5日

已履行

2

南农(农药)罚〔2022〕1号

经营超过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案

南华县龙川镇恒瑞农资超市

当事人经营超过质量保证期农药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没收“50%硫磺悬浮剂”农药20瓶;2、罚款人民币2100元。

主动履行;

15日缴纳罚款。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4日

已履行

3

南农(农药)罚〔2022〕2号

经营超过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案

南华县龙川镇信仪农资经营部

当事人经营超过质量保证期农药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没收“25%已唑醇悬浮剂”农药6瓶;2、罚款人民币2100元。

主动履行;

15日缴纳罚款。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8日

已履行

4

南农(农药)罚〔2022〕3号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案

南华县沙桥镇农丰源农资经营店

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农药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没收“5%高效氯氰菊酯”农药65袋、数量1.625公斤;2、没收违法所得740元;3、罚款人民币6000元;合计罚没款人民币6740元。

主动履行;

15日缴纳罚款。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2日

已履行

5

南农(农药)罚〔2022〕4号

经营超过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案

南华县兔街镇××商店

当事人经营超过质量保证期农药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没收“60%丁草胺乳油”农药一瓶和“5%精喹禾灵乳油”农药1袋;2、罚款人民币2100元。

主动履行;

15日缴纳罚款。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7日

已履行

6

南农(农药)罚〔2022〕5号

经营超过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案

南华县兔街镇××农资店

当事人经营超过质量保证期农药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没收“18%草铵膦可溶液剂”农药1瓶、“12烯草酮%乳油”农药1袋、“50%矮壮素水剂”农药15瓶;

2、罚款人民币2100元;

主动履行;

15日缴纳罚款。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7日

已履行

7

南农(农药)罚〔2022〕6号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案

南华县兔街镇××农资店

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农药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没收“200克/升敌草快”水剂农药1瓶;2、没收违法所得63元;3、罚款人民币6000元;合计罚没款人民币6063元。

主动履行;

15日缴纳罚款。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7日

已履行

8

南农(肥料)罚〔2022〕1号

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肥料案

南华县沙桥镇××商店

当事人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肥料行为,违反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警告;2、罚款500元。

主动履行;

15日缴纳罚款。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8日

9

南农(农产品)罚〔2021〕2号

生产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橙子)案

南华县红土坡镇益生辣木种植基地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当事人如下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350元;2、罚款人民币2100元;合计罚没款2450元。

主动履行;

15日缴纳罚款。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3日

10

南农(农产品)罚〔2021〕3号

生产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沃柑)案

南华县红土坡镇产业扶贫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当事人如下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250元;2、罚款人民币2100元;合计罚没款:2350元。

主动履行;

15日缴纳罚款。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