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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rsj-/2021-1104022 公文目录:机构职能 发文机关:南华县人社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4日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负责人:张问高

电话(传真):0878-7222692

办公地址:南华县龙川镇华强路

电子邮箱:nhrsbgs@163.com

邮政编码:675200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2:00,14:30-18:00

二、机构设置

设10个内设机构和党总支办公室。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处理部门日常事务工作,协助局领导组织和管理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督促落实,抓好政风、行风和机关效能建设;统筹负责单位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印章、车辆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及安全保密、来信来访等工作;负责督办人大代表建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及本部门会议、文件和领导指示事项的落实;负责收集、筛选、核实、整理、综合、分析、传报、储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信息,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负责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维护、信息发布及更新工作;承担部门年鉴的编纂工作;负责单位干部职工学习教育的组织及离退休老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编制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险事业经费预决算草案。综合管理部门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指导、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和改革推进工作,牵头推进“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批的日常管理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协调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资格培训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调研工作;承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南华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和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综合管理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推荐、选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科技兴乡贡献奖”以及优秀拔尖人才;开展人才资源信息统计工作。负责组织监督全县各类职称考试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承担南华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管理、岗位聘用认定工作;拟订并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增人计划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的聘用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股所级职务任职资格审核、审批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录)聘计划及录(聘)用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辞职、辞退、退休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录(聘)用人员 的转正定级、职务晋升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龄认定及干部统计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设置管理、岗位聘用认定工作;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鉴定)评审申报工作。

(四)工资福利股(南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特殊贡献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组织实施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变动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工资审核、审批和人员调动工资审核;负责事业单位工资基金总额审核审批工作;承担南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企事业单位相关国家表彰奖励获得者、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和省部级荣誉称号获得者的管理等工作,负责县级及以下企事业单位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审核备案相关工作。

(五)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处理和督办重大案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参与处理因劳动纠纷引发的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工作。拟定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有关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负责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牵头处理重要来信、来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指导和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县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承担南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日常工作。

(七)劳动关系股。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法规;负责全县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工作;负责中央、省州驻南华单位和县属单位劳动用工登记、聘用合同备案和集体劳动合同的审核工作;承担南华县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中央、省州驻南华单位和县属单位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工时工作制度的审批工作;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制方案的审核工作;监测劳动经济运行情况,负责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工作,发布本地区劳动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拟定企业职工工资宏观政策、措施,提出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法规。

(八)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监督制度的贯彻执行;组织监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情况及指导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内部审计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工作;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处理基金违纪管理案件;审定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度预算和决算;定期向社会发布社会保险费收支情况公告;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九)职业能力建设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政策;综合管理全县职业分析、分类、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竞赛的呈报工作;拟定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省、州制定的劳动预备制度、职业资格准入制度、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制度;负责全县技校招生、毕业生介绍就业工作;负责全县技师、高级工资格的审核、呈报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就业与失业管理办法;负责完善失业预警制度和较大规模失业预防、调节和控制制度;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扶贫公共就业服务资金的分配方案及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措施和办法;负责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和特殊群体就业实施办法;牵头实施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承担南华县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社会保险股。根据国家和省州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工伤保险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执行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承担劳动能力鉴定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承担南华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和工伤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县属参保职工正常退休审核发证工作;负责全县参保职工提前退休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县属参保人员延伸缴费年限的审核工作;负责企业年金的审核和备案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拟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养老保险基金预警预测制度;指导、监督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各项社会保险政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风险预警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基金管理办法和经办机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经办机构的工作;拟定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

党总支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务日常事务和行政监察日常工作,制定完善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党支部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做好党刊党报征订、党务统计、党费收缴等工作;做好党组织接收、管理等工作;做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协助局领导抓好廉政勤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好党内监督,参与系统纠风工作。

三、领导分工

张问高 党组书记、局 长:主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党总支和行政全面工作。

童小玲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制度改革、人事人才、干部教育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事人才政策法规宣传贯彻、评比达标表彰(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等工作,抓好全民健康、全国卫生县城和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等各项创建、本单位定点帮扶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工资福利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联系龙川镇、雨露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阿发富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劳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参保职工退休审核、劳动人事和劳动保障及社会保险、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宣传贯彻等工作;抓好信访、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企业改革、企业推荐表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分管社会保险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关系股、社保基金监督管理股和联系县社会保险中心;联系沙桥镇、五街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鲁丽梅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意识形态、 “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信息宣传、机关财务、单位人事、本单位疫情防控等工作;抓好统战、干部教育、行风教育、文化建设、河湖长制、提案议案督查督办、老干部、工青妇、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机要保密、各类型单位创建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局办公室(财务室)、局总支办(纪检监察室)、政策法规股;联系红土坡镇、五顶山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者荣锃 党组成员、县社会保险中心主任:负责县社会保险中心全面工作;抓好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管理、社会保险业务及其档案管理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联系马街镇、兔街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马兴菊 副局长:负责就业创业工作及其档案管理、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抓好民族宗教、人社行业疫情防控、人社行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建设、禁毒、防艾、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职业能力建设股(技校招生办公室)、信息服务中心;联系一街乡、罗武庄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四、下属事业单位

(一)南华县社会保险中心

为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机构,副科级。内设综合股、财务管理股、数据信息管理股、公共业务服务股、待遇管理服务股、稽核股等6个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拟定完善相关经办管理服务措施。

2.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录管理和待遇审核发放、基金管理稽核监督;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申报、审核工作;负责企业退休(养)人员的生活费、丧葬费及抚恤费的核算、结算、管理、发放。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个人账户记录管理和待遇审核发放、基金管理稽核监督。

4.负责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收支预决算和会计报表财务报告的编制。

5.负责社会保险各类经办业务服务工作,指导各乡镇社会保险业务。负责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的变更管理、失业保险基金和征缴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政策,负责全县失业保险基金待遇的审核发放,包括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稳岗返还。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南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为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机构,股所级。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劳动就业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统筹就业工作计划,推动落实城乡统筹就业扶持政策,提供就业政策咨询工作;负责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活动工作。

2.负责全县转移就业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负责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贯彻执行稳就业各项政策措施;负责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就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工作;审核办理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就业补贴;负责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原国有改制企业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核发放工作;负责人社行业部门乡村公益性待遇申报、审核工作;负责全县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待遇申报、审核工作;负责办理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的申报审核。

3.负责对全县城镇就业再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的组织工作;开展本级的相关培训工作。

4.牵头做好全县创业扶持政策落实。负责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办理大学生创业补贴审核工作;负责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审核工作;负责青年就业见习人员见习补贴申报审核工作。

5.负责办理全县“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审核认定,负责全县“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审核工作,负责人社行业部门“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劳动密集型企业审核发放工作,牵头做好创业贷款贷后跟踪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就业补助金、沪滇劳务协作资金、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管理使用、财务预决算工作;负责就业分析和预警工作。

7.负责人才服务工作;组织举办各类人才交流大会和大中专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和日常的人才招聘活动;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审核工作;负责人才流动手续的办理和流动人才的人事关系管理。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服务中心

为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机构,股所级。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应用软件的开发及推广应用;负责全县人力资源保障信息系统及乡镇应用平台建设以及数据中心机房的维护、管理和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专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域网的建设、维护、管理,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的数据采集、上报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通过互联网发布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多媒体宣传等工作。

2.负责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参保人员的档案管理;企业退休(养)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流动人才、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档案托管服务;会计(统计)档案管理,并按要求收集、整理、装订、归档、保管、移交各类档案。

3.负责社会保障卡申领、管理和维护等工作;全县企业退休(养)人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享受待遇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

4.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宣传,做好全县失业保险数据统计;开展会计、统计业务,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并进行分析预警;编制和上报失业保险各类资料、统计及报表;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和发放《就业创业证》,做好登记失业人员跟踪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人才信息统计、人才求职登记、信息查询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信息系统录入、职业指导、岗位推荐等工作。

6.负责农村劳动力信息系统管理;指导各乡镇农村劳动力信息系统录入工作,负责提供就业工作动态及综合情况;做好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相关工作;为各类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咨询、就业指导;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帮扶政策措施,负责录入沪滇劳务协作帮扶就业信息系统。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资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国家规定津贴、补贴政策。

(三)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培训工作牵头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高层次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

(四)贯彻执行省、州促进就业相关政策的落实,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拟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措施和办法;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综合管理全县技能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好技工学校招生工作。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职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各项社会保险政策;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八)组织和监督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处理相关案件。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劳动纠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协调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和县级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中共南华县委、南华县人民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

(十)完成中共南华县委、南华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落实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要求,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南华县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及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医疗保障局推进实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信息化建设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信息化建设由县医疗保障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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