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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rsj-/2022-1017004 公文目录:社会保障 发文机关:南华县人社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2022年拓宽失业保险助企扩岗受益范围政策宣传及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7日

南华县2022年拓宽失业保险助企扩岗受益范围政策宣传及办事指南



为贯彻落实好《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拓宽失业保险助企扩岗政策受益范围政策文件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5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2年拓宽失业保险助企扩岗受益范围政策宣传及办事指南通告如下:

一、拓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受益范围

由企业招用2022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拓展至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满1个月以上(本次参保日期或本次参加工作时间为2022年内)的企业。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底。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年7月份后、2021年7月份后教育部门移交的实名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中的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身份由各地依据所掌握的失业登记数据确认。

“僵尸企业”不能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劳务派遣机构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的,须提供与用工企业签订的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使用协议。

二、补助标准

一次性扩岗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三、申领流程及申报材料

(一)大型企业

1.对参保企业规模类型为大型企业的,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信息系统核实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身份等信息,核实无误的,向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2.申报所需材料:无。

(二)中小微企业

1.参保企业规模类型为中小微企业的,由企业到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信息系统核实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身份等信息,核实无误的依申请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

2.申报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云南省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附件1);

(3)《云南省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花名册》(附件2)。

(4)企业开户行账号信息。

(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只能对实行劳务派遣的企业用工和自主用工进行申报,不得申报人事代理单位用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信息系统核实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身份等信息,核实无误的依申请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

2.申报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云南省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附件1);

(3)《云南省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花名册》(附件2);

(4)《南华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委托书》(附件3);

(5)《XX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承诺书》(附件4);

(6)《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拨付用工企业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明细表》(附件5)。(此表为收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后,要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实际用工企业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申报所得金额等内容,并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存档)。

(7)企业开户行账号信息。

四、温馨提示

1.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企业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逾期的经办机构不再受理。

2.企业应依法如实申报,并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条件,如提交虚假材料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南华县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机构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南华县龙川镇华强路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78-7222981。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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