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南华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  引  号:nhxrsj-/2022-1208014 公文目录:就业创业 发文机关:南华县人社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关于2022年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培训操作流程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8日

关于2022年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培训操作流程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技能云南”行动的意见》(云政发〔2021〕28号)文件、省人社厅《关于将村(社区)干部纳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72号)及省州人社部门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22年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为了能够精准培训人数,精准培训工种,精准培训地点,现将有关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2月8日至14日(节假日除外),公示期间欢迎来电来访咨询相关政策业务。

咨询地址: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106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涂思忠0878-7222981

一、培训对象范围

外出务工返乡农村劳动力,有就业能力、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村(社区)干部,生态护林员。外出务工返乡农村劳动力,有就业能力、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培训学员以适龄(女:16岁到54岁,男:16岁到59)的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初高中毕业未继续升学的“两后生”下岗失业人员等为主,其它有意愿参加培训的适龄劳动力为辅。

二、培训工种范围及补贴标准

参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1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22号)执行,其中,技能等级类培训比例不得低于60%。2022年培训补贴目录出台后,新班级按新政策文件执行。培训人数纳入2022年度培训任务统计。

三、培训资金

(一)支付给培训机构的培训费用按培训工种目录规定的标准及政府 公开采购审批的资金执行,所需资金由县人社局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就业补助资金、沪滇劳务协作资金中据实列支。

(二)根据云人社通〔2019〕165号、〔2020〕21号、〔2021〕49号,人社厅发〔2019〕117号文件规定,对参加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天60元的生活费补贴及每人每天20元的交通费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据实列支。

四、培训操作流程

根据省、州文件要求发布培训任务通知——各乡镇排查辖区内有培训意愿人员——各乡镇社保中心收集汇总数据——向县人社局就业中心申报培训班次、培训工种、培训人数——就业中心汇总各乡镇申报数据——向人社局分管领导报告——人社局党组会讨论研究决定——招标采购培训机构——确定培训机构——召集中标机构开会,部署相关要求——签订培训协议——组织实施——开班审批(包括参训学员条件审核、课件审核、上课教师审核)——培训过程监督——收集、审核培训资料——资料初审——培训项目实际完成资金公示——就业中心主任审核——局分管领导审批——局主要领导审批——拨付各项培训补贴。

五、相关要求

1.村(社区)干部培训班培训工种。以开展种植养殖类、经营管理类、农村电商等适合村(社区)干部“双提升”学员的技能培训。请各乡镇贯彻落实乡村人才振兴工作要求,将村(社区)干部“双提升”学员全员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确保每个学员学会1项职业技能,不断提长村(社区)干部技能素质。

2.生态护林员培训工种。按照实施“生态卫士计划”要求,开展森林消防、森林管护、林业产业等技能提升培训。请各乡镇整合林业部门的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开展技能培训,全面提升生态护林员的职业技能水平。

3.出务工返乡农村劳动力,有就业能力、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种。按照“技能云南行动”的要求,以“乡村振兴技能人才计划”、“康养云师傅计划”、“云品工匠计划”、“马兰花计划”的培训工种为主,对新型农民、农村创业带头人开展职业技能、创业能力、电子商务、市场经纪等培训。开展养老护理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健康照护师等培训。围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面向云花、云菜、云药、云果、云茶生产企业,开展绿色食品的种植、生产、加工、存储、运输、销售等环节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开展绿色食品深加工提升性培训。按照政府激励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劳动者自主选择原则,开展创业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聚焦新一轮互联网经济发展机遇,以创新带动创业,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开展SYB(创办你的企业)创业、电商客服管理、电商美工、电商运营管理、乡村电子商务等培训。通过搭平台、育主体、抓试点、拓市场等举措,加强校企合作,重点扶持“网红达人”、“直播带货高手”等新业态创业者。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8日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