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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rsj-/2023-0728001 公文目录:就业创业 发文机关:南华县人社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南华县“千名农民工返乡创业”补贴政策及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8日

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南华县“千名农民工返乡创业”补贴政策及办理指南



为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的扶持力度,引导和支持农民工等人员在中医(民族医)药种植、加工、销售和大健康产业等领域返乡入乡创业,对创办经营实体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2022年以来楚雄籍的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含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已享受过创业无偿资助的创业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补贴标准

对创办经营实体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给予每人不超过10000元一次性创业奖励。

三、申报条件

符合对象在楚雄州范围内的县市城区、乡镇、乡村创办经营实体,可以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实际控制人(出资或入股≥50%);有固定经营场所,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3人(含)以上就业,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

四、所需材料

1.楚雄州千名农民工一次性返乡入乡创业补贴资金申请认定表(一式四份)

2.楚雄州千名农民工一次性返乡入乡创业补贴拨付审批表(一式四份)

3.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资金发放名册汇总表(千名农民工一次性返乡入乡创业补贴)(一式四份)

4.楚雄州千名农民工一次性返乡入乡创业补贴资金明细表(一式三份)

5.楚雄州千名农民工一次性返乡入乡创业补贴项目现场验收情况表(一式三份)

6.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式三份)

7.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经营实体法定代表人个人基本账户信息(一式三份);

8.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9.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法人户口册复印件(一式三份),

10.补贴对象人员类别证明(一式三份):

第一类:农民工提供《户口册》复印件;

第二类: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第三类: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

第四类:农村劳动力提供《户口册》复印件,属于脱贫劳动力的同时提供脱贫劳动力相应证明;

第五类: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书》复印件。

(注:以上人员类别证明材料提供其中一种即可)

11.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证明材料(一式三份)

①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书复印件

②经营场所图片资料

12.带动就业证明材料(一式三份)

①吸纳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②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证明

提供证明材料分两种情况:

(一)已参保缴费的人员只需提供:社保参保缴费相应证明(经办机构盖章):连续三个月参保缴费明细(职工养老、失业、工伤其中一种即可);

(二)未参保人员需提供(以下两个材料都需提供):

1.《劳动合同》复印件;

2.连续三个月工资发放花名册(由银行代发工资的优先提供银行交易清单或个人工资流水;现金发放的提供转账记录和现金发放名册须领取人员签字按手印,经营实体法人签字按手印,盖企业公章)。

五、申报程序

县、乡(镇)根据上述申报条件,经实地评审及验收达标后,对申报创业对象带动就业人数规模3-5人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奖励;对申报创业对象带动就业人数规模达6人(含)以上的给予10000元一次性创业奖励。州下达资金使用额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创业带动就业的情况,确定相应的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的总额度不得突破。

(一)乡(镇)组织初审。乡(镇)返乡入乡创业补贴项目采取自主申报的原则,组织申报对象向工商登记所在地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提出申请,并向所在地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提供申报材料,由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组织返乡入乡创业补贴初审,开展项目实地调查,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和各类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审查,审阅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二)县级评审认定。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对申报返乡创业补贴项目开展评审认定及实地验收工作,填写《楚雄州千名农民工一次性返乡入乡创业补贴项目现场验收情况表》(附件5),对拟扶持返乡创业补贴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8月30日前将第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计划一次性返乡创业补贴拨付审批表》(详见附件2至6)、拟扶持返乡创业补贴项目初验评审认定结果、成效报告等相关申报审批材料提交云南省楚雄州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楚雄州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同意后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创业对象提供的银行账户。

南华县就业中心联系电话:0878-7212922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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