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南华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  引  号:nhxsfj-/2021-1025004 公文目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文机关:南华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18日

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县委:

2020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在州委、州人民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目标,全面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省、州、县规划暨实施方案,以狠抓《南华县关于中央依法治国办对云南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南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成法治政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以“一部手机办事通”为抓手,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供给能力,推进政务事项“应上尽上”“掌上办”“指尖办”。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行“一颗印章管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管理规范化等重点,深化“放管服”改革。2020年,全县共承接省州指派到县、乡、村三级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项)4427项,其中,县级1022项,乡镇593项,村2812项,全部事项审批时限均承诺在法定时限内压缩58.49%以上,网上可办事项达99.03%,可全程网办不见面办理事项达41.09%,“最多跑一次”可办结事项达100%。“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有序推进,全县共认领监管事项922项,完善检查实施清单860项,检查实施清单完善率达96.85%,录入执法人员信息566条,全县共采集推送监管行为数据1972 条(检查行为1928 条,处罚行为41 条,其它行为3 条),监管行为数据覆盖监管事项率47.83%。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租用昆钢地产二楼商铺3075 平方米改造为县政务服务中心,共入驻县级单位23 家,入驻人员117人,集中进驻行政许可事项240项,服务事项114项,其中现场办结163 项,“一次就办好”事项222 项,交警、税务、水、电、气、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婚姻登记、医保社保、户籍办理等高频事项全部入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开展远程异地评标项目49 个,占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交易项目的95.35%,远程异地评标率居全州第一位;配合其他县市客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64 个,居全州第二位;县交易中心共组织交易项目58 个,实现交易总额26011.31 万元,节约财政资金1427.0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项目21个,交易额18106.51 万元,节约资金1212.84 万元;政府采购及医疗设备采购30 个,交易额4434.23 万元,节约资金214.24 万元,国有土地挂牌出让6 个,实现交易额3399.67 万元,收益金860.2万元,国有产权交易项目1个,实现交易额70.9万元。

在全州率先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牵头、法院主导、部门配合”的府院联动机制,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办理南华攀星产业公司破产清算案、南华鸿森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重整案、云南云冶松香公司破产重整案、云南云冶中信塑木公司破产重整案。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认真学习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楚雄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科学界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对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开展民意调查。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211号)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1件,即《南华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已按要求分别报请州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审核确认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45个。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定,印发了《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南政规〔2020〕2号),决定1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39 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9〕23 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南华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南政办通〔2019〕20 号),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各行政执法机关结合机构改革、人员调整情况,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订情况,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并更新公开信息。规范事中公示,执法人员开展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全程公示执法身份。加强事后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公开。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健全制度,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等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均配备了音像记录设备,实现了执法全过程记录。三是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一律要求进行法制审核。明确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推动落实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全县33个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均设立了法规股并配备了专兼职法制审核人员。通过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努力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为我县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资源,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按照中央和省、州的要求对职能相近、执法内容相近、执法方式相同的部门进行机构和职能整合,减少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市场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领域内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注重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县级、乡镇的行政执法职能。目前,我县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城市管理几大领域均已挂牌成立综合执法大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初见成效。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选取工作专题调研的通知>》,我县龙川镇、雨露乡被选取为全省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乡镇。根据省州有关改革要求,深入探索联合执法和“一支队伍管执法”,积极支持配合省、州相关部门开展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工作。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明确各部门及其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引导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违法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现的行政执法违法和错案依法及时追责。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优势,建设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惩治执法腐败现象。规范案卷评查范围、方式、程序,提高案卷评查能力,强化评查结果运用,评查结果予以反馈并进行通报,评议考核结果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奖惩、晋升晋级重要依据。2020 年,我县共组织开展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3 次,评查案卷75 件;参加全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4 次,被抽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36 件。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落实“两法衔接”制度。

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凡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不得上岗执法。建立与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强化行政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2020年,我县共组织参加全州行政执法证件到期换证、新证申领3次,参与网上考试1次,目前在库人员813人次。

(六)完善政府内部监督,加快推进依法行政

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020年,县人民政府共接到县人大交办的代表议案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89件,委员提案178件。接案后,按照议提案办理的标准和时限要求,及时认真交办,加强跟踪督查,全部按一事一案,书面向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协作了报告,向代表和委员作了回复。

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确保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依法履职。严格执行财政收支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资金运转依法、高效、安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推进“互联网+政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做好政策解读和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

(七)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改进审理方式,强化听证会,案件调查会和现场调查勘查在查明案件事实中的作用,实行“每案必听”,加大公开听证、实地调查取证和案件集体讨论审理力度,积极引入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学者、执业律师、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切实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依法加强政府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2020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其中维持4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1件。

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楚雄彝族自治州行政应诉工作规定》,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考核,完善行政应诉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以及行政应诉能力建设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严格落实行政应诉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规定,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维护司法权威。2020年,县人民政府共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加强行政调解,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完善矛盾纠纷联查联调、社会治安综合联防联控等多项机制,持续开展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社会矛盾有效化解,被国家信访局授予信访工作“三无”县称号,全力保持了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八)落实普法工作措施,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将普法与疫情防控工作相结合,认真宣传《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服务。以“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为引领,全面推进“精准普法”“智慧普法”,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深入推进以宪法、民法典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一年来,调整完善普法宣讲团11 个,其中:县级1 个,乡镇10个,普法宣讲团成员190人,成立了校园法治宣讲团,建立法制副校长队伍,全县89 所中小学全部配备了法制副校长。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深化法治县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2020年,共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 个,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 个。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投资14 万余元购置法律服务机器人18 台,分别摆放于县法律援助中心、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及10 个乡镇,有效提升了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水平。

二、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我县认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州、县规划暨实施方案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一是部分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站位不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不足,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亟待加强。二是各乡镇、县级各部门法治建设力量薄弱,有编无人、身兼数职、人员年龄老化、业务素质不高等情况较为突出,特别是法制审核人员的数量和水平与工作任务不相适应,影响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推进。三是部分乡镇和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待深入,部分领域执法力量分散、执法不规范的现象还依然存在,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还有待提高。

三、2020 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制定出台《南华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制定印发《南华县2020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41 项重点任务,安排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印发《中共南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一年来,县委书记李云升主持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县人民政府县长何文明参加了全省、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并主持召开了2020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视频会议,6 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会议2次、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会议4次,对依法治县、法治执法建设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

强化督察检查,组织开展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察、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贯彻实施情况检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落地。认真落实定期学法制度,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积极开展专题学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着力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约谈制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约谈,对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排名靠后的马街镇人民政府和县水务局进行约谈,落实责任、鞭策后进、促进工作。

(二)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为促进各级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好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我县始终坚持全面组织、开展好全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工作。2020 年全县共计119 名党政领导干部采取不同形式,开展了述法活动(其中,县处级领导38 名,全县10乡镇党政主要领导20名,各单位61名),县委依法治县办共收到全县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述法报告119份,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有序推进。

(三)狠抓《南华县关于中央依法治国办对云南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落实。根据省、州要求,为扎实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对云南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整改工作,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63 次常务会议研究,并报十三届县委第127 次常委会审定,制定印发了《南华县关于中央依法治国办对云南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6 个方面16 个问题和附件《问题清单》部分指出的4个方面14个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持续向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向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作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纲领和行动指南,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学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根据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县委的工作安排,组织编制实施《南华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谋划下一阶段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切实转变职能,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全面整改营商环境“红黑榜”考评存在问题,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和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潜力和活力。

(三)强化刚性约束,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巩固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成果,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动态管理、绩效考评等制度,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有效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智囊团”、“防火墙”作用。

(四)强化监督措施,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推进以龙川镇、雨露乡为试点的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工作,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提升执法效能。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