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工办职能职责:
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人事和警务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组织宣传、意识形态、表彰奖励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拟定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干部考察、考核、任免及人事档案管理和干部统计工作。管理有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职务变动工资审批及人事人才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工青、妇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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