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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sfj-/2022-1213015 公文目录:公共法律服务 发文机关:南华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3日

南华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切实提升命案防控和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工作的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深化“枫桥经验”南华实践,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目标,全力开展突出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及化解工作,南华县认真按照《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规范和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结合工作的实际,把《条例》在基层落深、落细、落到实处,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奠定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县法院:(一)加强组织领导,高效推进“一站式”建设。一是整体部署推进。南华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将一站式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高位推进,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一站式建设相关工作。成立工作专班,由立案庭负责全院一站式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督促。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建立上下协同机制,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对标对表质效评估指标,分模块、分指标,逐项查找存在问题,研究整改提高的办法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要求“一竿子插到底”,促进一站式建设工作全面高效推进。三是强化督促指导。以省高院《一站式建设质效评估情况报告》周通报制度为指挥棒,通过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建立微信工作群等方式,督促立案庭吃透各项指标要求、找到提升路径,各业务部门配合协同,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形成了部署有落实,落实有成效的积极局面。

(二)坚持诉源治理,源头预防化解。一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将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置于全县社会治理大格局中去谋划,会同县委政法委制定了《关于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运行的实施意见(试行)》,将“万人起诉率”纳入全县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积极开展“无讼乡(镇)”“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自2020年来,民商事新收案件持续下降,2020年同比2019年下降了4.37%,2021年同比2020又年下降了6.38%,今年7月18日比2021年同期下降了11.52%,诉源治理成效明显。二是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从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人民法庭与辖区基层治理单位全方位对接,在线集约集成乡镇社区干部、网格员、法律工作者等解纷力量,实现一平台接收、多元化调处、全链条解决,打造基层在线多元解纷新样本。三是优化诉讼服务站点布局缩短诉讼服务空间距离。南华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南华县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驻院调解工作室,涉侨纠纷调解工作室、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设立巡回审判点7个、诉前委派调解服务站2个。

(三)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聚力诉前矛盾化解。南华县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非诉解纷力量“请进来”、把矛盾纠纷“分出去”,联动各方力量和法律服务资源,推动形成多方参与、多元共治、多点联动的诉前委派、诉后委托调解合力。引导鼓励当事人选择非诉讼解纷方式,对物业服务、劳务欠款、小额债务等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进行诉前委派调解。调解成功的同步对接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调解失败的,及时转入立案诉讼程序,实现调解、诉讼无缝对接。今年以来通过诉前委派调解案件252件,已调解结案207件,其中调解成功195件,当场履行43件,申请司法确认150件,调解成功率94.2%,调解成功案件标的共计675万元,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用5.8万余元。

(四)深化案件繁简分流,矛盾化解驶入“快车道”。南华县人民法院在加强诉源治理、诉前调解的同时积极构建诉后矛盾纠纷“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案件速裁机制。搭建了由三名员额法官三名书记员组成速裁团队,对占比65%以上的案件开展“简案快审”,其余案件分流至精审团队进行“繁案精审”。今年1月1日至7月18日以来,速裁团队共受理案件572件(不含司法确认案件150件),占民商事案件总量的66.67%;结案465件(不含法司法确认案件148件),结案率81.29%;调撤326件,调撤率70.1%;平均审理周期28.07天。

县公安局:(一)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显“精心”。围绕矛盾纠纷排查、稳控、调处、化解这一核心要素,从源头上防止因民间纠纷引发命案发生,将命案防控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内容,创新推出围绕一个核心、管好两个重点、盯牢五类人员、抓实七快举措的“1257”命案防控新机制和“两型二十四字诀”命案防控新经验。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县、乡(镇)、村(社区)、组一级抓一级的命案防控体系,将全县10个乡镇划分为10个一级网格,128个村(社区)设为二级网格,1490个村民小组设为三级网格,配备兼职网格管理员1628名,不断延伸“网格化”管理服务触角。

(二)构建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显“全心”。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四级联动体系。建立健全了县局调解室、派出所、警务室和村级组织四级联动体系。一级调解是在县公安局法制大队信访室增设调解室,负责对各所队上报的重大、疑难社会矛盾纠纷进行化解;二级调解是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和各乡镇派出所设立公安调解室,对符合调解的案件、交通事故及社会矛盾纠纷进行化解;三级调解是在社区或村委会警务室里设立公安调解室,对一般治安案件和社会矛盾纠纷进行化解;四级调解是由社区(驻村)民警深入各社区和村组排查调解社会矛盾纠纷。制定了《南华县公安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方案》《南华县公安局社会矛盾滚动排查机制》等,统一规范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台账,对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流程、调解工作场所建设、调解人员言行举止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制定了《南华县公安局1+4+N应急预案汇编》,对各类突发事件级别进行了界定,建立了一级、二级、三级响应应急行动机制,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进行了明确规定,切实做到指挥调度快速、力量搭配合理、处置有力。同时,组织民警进行反恐、防暴演练。

(三)排查社会矛盾纠纷,显“细心”。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分析研判,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多种方法,一件一件加以解决。组织派出所开展全覆盖、无盲区、无遗漏的拉网式排查,切实摸清底数。把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环境污染、劳资社保、移民安置、金融、房地产、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重点领域作为排查重点,严防“小纠纷”转化为“大案件”、“小隐患”转化为“大事件”。对排查出矛盾纠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对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提前做好工作,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坚持“一案一回访”,把案件回访作为社会矛盾排查工作的继续和延伸,防止出现反复。在回访工作中,认真听取群众对公安机关畅通诉求渠道、解决涉法涉诉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将重点信访人员管控措施落实到回访中,在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人员去向的基础上有效巩固调解成效。2022年共排查纠纷716起(民间纠纷219起、其它纠纷99起、征地补偿1、起调解治安案件397起),

(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显“尽心”。突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从解决小矛盾、化解小纠纷、消除小隐患入手,最大努力地排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最大成效地办理各种信访投诉案件,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今年来,化解715起(民间纠纷219起、其它纠纷99起、起调解治安案件397起),化解率99.86%。确保了从源头上预防和避免了群体性件的发生,逐步形成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大事不出乡、小事不出村、矛盾不激化、矛盾不上交的社会氛围,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司法局:一是根据《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委派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司发【2020】12号和《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云南省诉前委派调解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司发【2020】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下发文件要求司法所及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在原南华县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的基础上,由南华县人民法院和南华县司法局聘用的2名调解员负责开展诉前委派调解工作。2021年至今年6月止,诉前委派调解共接受县人民法院委派案件382件,调解成功380件,司法确认322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达1326.41万元。二是为了进一步落实贯彻好《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南华县司法局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南华县人民调解“以件计补”工作方案》。并以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发文实施,根据方案,成立了以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各成员单位参加的全县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同时统筹建强了南华县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县司法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县司法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律师及政法部门退休人员组成,共有调解员20余人;调整充实了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任,副主任由公安派出所所长、综治办主任、司法所所长担任,成员由各站所相关人员组成;调整充实了村委会(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由村委会(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担任,副主任由负责综治调解信访的人员担任,成员由各大员及村小组组长担任,乡(镇)村人民调解员达1942名,形成了大联动联调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确保人民调解工作横到边、纵到底,有组织、有领导、有人员、有职责,为扎实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加强诉源治理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三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系统优势,深排细查,多元化解。贯彻落实好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突出抓好矛盾纠纷多发、频发、易发部位的排查调处,对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拉网式大排查,登记建档、认真分类梳理,分析研判,对症化解处理,从实从细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这个关键环节,严防矛盾纠纷问题衍变升级。今年1-6月,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66次,共排查受理各类纠纷376件,调解376件,调处成功369件。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优化资源配置,最大限度发挥整体联动的作用。将各类纠纷化解组织功能进行整合,建立具有统一指挥调度功能的矛盾纠纷化解机构,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高效便捷的纠纷化解机制。

(二)完善纠纷分流、引导、释明和调解指导、司法确认、简案速裁等各种机制,推动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化解组织移送机制;物业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等适宜县级有关单位调处的,由相关单位进行调处;林权纠纷、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水事纠纷、土地纠纷等适宜乡镇调处的,由县诉调对接中心分流到属地乡镇进行调处,强化无缝对接,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质化进程。

(三)充分发挥基层治理优势。以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先导,将基层自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最大限度地把特色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深入推广“枫桥经验”。整合公安、司法、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因地制宜调整充实乡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努力构建基层社会善治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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