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南华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  引  号:nhxsfj-/2023-0919001 公文目录:行政许可及其他管理事项 发文机关:南华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关于南华县司法局第一批政务服务事项免于提交证照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9日

关于南华县司法局第一批政务服务事项免于提交证照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开展电子证照发证用证清单编制及规范制证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拓展电子证照证明应用,深化数据共享,推进政务服务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切实提升我县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现将第一批免于提交证照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布如下:

序号

类别

涉及事项(办理项

区域范

可“免提交”的证照与

数据时间范

1

政务服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许可

区县级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

2

政务服务

律师调解

区县级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

3

政务服务

驾驶证公证

区县级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内)

4

政务服务

学位公证

区县级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户口簿

5

政务服务

学历公证

区县级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户口簿

6

政务服务

纳税状况公证

区县级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户口簿

7

政务服务

房产(不动产)转移公证

区县级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户口簿

8

政务服务

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证颁发

区县级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户口簿

9

政务服务

公司律师工作证颁发

区县级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户口簿

10

政务服务

公职律师工作证颁发

区县级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户口簿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