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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sjj-/2022-1003003 公文目录:审计整改结果公告 发文机关:南华县审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罗武庄乡关于审计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03日

罗武庄乡关于审计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2022年2月28日至4月10日,南华县审计局对彭建林同志任罗武庄乡党委书记期间、耿昌辉任罗武庄乡人民政府乡长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和彭建林同志任罗武庄乡党委书记期间、耿昌辉任罗武庄乡人民政府乡长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罗武庄乡高度重视审计问题整改工作,召开党委会、政府班子会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逐条对照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布置落实整改任务。现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审计发现彭建林同志任罗武庄乡党委书记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问题个数5个,截至2022年7月23日,已整改问题5个,整改率100%。

(二)审计发现耿昌辉任罗武庄乡人民政府乡长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问题个数15个,截至2022年7月23日,已整改问题15个,整改率100%。

(三)审计发现彭建林同志任罗武庄乡党委书记期间、耿昌辉任罗武庄乡人民政府乡长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问题个数9个,截至2022年8月23日,已整改问题9个,整改率100%。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彭建林同志任罗武庄乡党委书记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单位职工多报销差旅费80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涉及职工已将多报销的差旅费80元于4月7日清退收回存入乡财政所资金账户,2022年7月12日该笔资金全额汇缴省级财政;二是全乡在干部职工会上再次学习《罗武庄乡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务出差及差旅费报销审核程序和手续。

2.关于“会议末位表态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乡党委、乡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所制定的《乡镇党委议事规则》,执行民主议事,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二是规范和严管会议记录,要求记录人员原汁原味逐一记录参会人员发言情况和表决情况,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规范形成会议纪要。

3.关于“固定资产未入账136395元”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发现未入账的136395元固定资产进行了补录整改,并对单位管理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4.关于“会计核算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于4月9日召开罗武庄乡财务管理培训班,学习罗武庄乡财务支出规范、审批程序、注意事项、典型案例等。二是加强会计核算管理规范化,层层严格审批报销材料,严肃单位支出票据管理。

5.关于“部分村集体经济财务活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乡党委、乡政府、乡纪委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凡重大事项包村联系领导到场参与监督;二是督促各村规范执行“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等程序,落实议事决策公开、财务公开、结果公开;三是通过4月9日的财务管理培训提升村集体经济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促进农村集体经济财务活动规范管理;四是严把财务支出关,倒逼各村委会必须按照程序议事决策,并行成议事、决策、公示、公开材料作为报账依据。

(二)耿昌辉任罗武庄乡人民政府乡长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违规发放燃油费补助资金共4000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我乡在审计期间已将违规发放的上述燃油补助费4000元于4月7日清退收回存入乡财政所资金账户,2022年7月12日已将该笔资金全额上缴省级财政;二是制定出台《罗武庄乡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若干规定(试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罗武庄乡作风建设;三是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的通知》(云办通〔2016〕34号)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发生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在国家统一工资政策之外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的情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财经纪律和党纪党规的宣传力度、监督力度、惩处力度。

2.关于“单位职工多报销差旅费480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我乡在审计期间已将单位职工多报销差旅费480元于4月7日清退收回存入乡财政所资金账户,2022年7月12日将该笔资金全额汇缴省级财政;二是我乡在干部职工会上再次学习《罗武庄乡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务出差及差旅费报销审核程序和手续。

3.关于“审核把关不严,将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纳入并享受最低生活待遇2790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我乡已将不符合发放的2790元低保金于4月11日清退收回存入乡财政所资金账户,2022年7月12日已将该资金全额上缴省级财政。二是加强对乡、村两级民政协理员、社保代办员政策培训和管理,确保熟悉政策;三是压实乡、村、组各级责任,加强审核复查督查工作,将按最新要求严格执行政策,严格审核把关低保发放条件。

4.关于“审核把关不严,对已死亡人员仍发放高龄补贴500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我乡已于2022年4月11日将不符合发放的500元高龄补贴清退收回存入乡财政所资金账户,2022年7月12日已将该笔资金全额上缴省级财政。二是乡长、分管副乡长同各村委会、各站所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督促各村、各站所严格审查补贴发放资格,密切关注待遇享受人员生存情况。三是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民政协理员的业务水平。

5.关于“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罗武庄乡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若干规定(试行)》,二是干部职工会认真学习《南华县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试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罗武庄乡作风建设,规范公务接待范围、标准、程序、报销等手续。

6.关于“上级单位转嫁乡水务服务中心差旅费150元”问题的整改情况:我乡已与责任相关单位沟通将不应由罗武庄乡负责报销的差旅费150元于2022年4月7日清退收回存入乡财政所资金账户,2022年7月12日已将该笔资金全额上缴省级财政。今后进一步严格执行《南华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罗武庄乡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范公务出差及差旅费报销审核程序和手续。

7.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我乡在审计期间已对发现未入账的3859256.80元固定资产进行了补录整改,并按程序完成了资产划拨移交手续。

8.关于“会计核算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我乡于4月9日召开罗武庄乡财务管理培训班,加强对各站所和各村委会报账人员及财政所业务人员的学习教育。

9.关于“不相容职务(事项)未分离”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乡已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乡长印鉴、出纳印鉴、财务印鉴和支票等实行不同人员分管,确保财务安全。

10.关于“审核把关不严,付款金额大于发票金额”问题的整改情况:2022年7月4日已原渠道退回多列支的70.88元,进行了会计账务调整,确保账实相符。

11.关于“水厂水费收支管理与其制定管理办法不一致”问题的整改情况:下步工作中将严格按照《罗武庄乡自来水厂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水费收支管理,收好、管好、用好水费。

12.关于“村集体经济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乡党委、乡政府、乡纪委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财务活动监督管理,凡重大事项包村联系领导到场参与监督;二是督促各村规范执行“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等程序,落实议事公开、财务公开、结果公开;三是通过4月9日的财务管理培训班提升村集体经济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促进农村集体经济财务活动规范管理;四是严把财务支出关,倒逼各村委会必须按照程序议事决策,并行成议事、决策、公示公开材料作为报账依据。在下步工作中按《云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加强对各村村集体经济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促进公开、透明、合法、规范的村级财务活动。

13.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项目批复方案实施项目,如若调整项目内容将严格按照申请审批程序完成后再实施;二是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管理,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批复下达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严把项目质量关,提高财政资金的投资效益;三是大力开展招商引资,统筹招商引资项目盘活冷链仓储中心,加强项目建成后资产管护和绩效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14.关于“党费账核算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已及时补齐报销手续,完善签字,在今后的党费核算管理中严格按照报销手续报销开支。二是因时间较久,无法完全收集齐当时的党费收缴花名册,自2020年11月起,我乡已逐步规范党费收缴程序,制定名册和缴费清单,做到党费交纳情况清晰明了。

15.关于“工会账核算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缺少2017年8月至2019年12月缴存的工会会员费缴费名册,因时间较久,无法完全查找准确的会员名单,今后在工会收缴会员费时完善收缴名册。二是针对慰问困难职工维权支出1000元未附困难职工人员的相关档案附件,因时间久远,无法收集相关档案,已于7月19日将该经费退回工会专户,在今后的工会费核算管理中严格按照报销手续报销开支。三是已于2022年5月18日将无法查清使用用途的2017年布标奖牌制作费退回罗武庄乡工会专户。四是已对2017年8月至2019年12月的工会帐进行会计核算,制作总账、明细账。

(三)彭建林同志任罗武庄乡党委书记、耿昌辉任罗武庄乡人民政府乡长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未全面落实林长制有关工作要求”问题整改情况:我乡及时召开党委会、政府班子会审议通过下发了《我乡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罗发〔2022〕17号),按要求建立了乡村两级林长,并按林长制要求开展好相关工作,目前已全面建立乡、村两级林长责任体系,实现全乡林长制管理责任全覆盖。

2.关于“部分河长制工作未落实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我乡党委、乡政府切实履行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主体责任,加大巡查督查力度,进一步落实各级责任,共同保护好水源;二是邀请第三方制定了羊成水库三级水源保护规划,划定了保护范围,禁止在保护区范围内新增养殖场等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三是加强群众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规范人居环境、农村污水、农业面源污染物的处理;四是安装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提示标志、围栏、界标规划设置;五是对存在错误或未及时更新的内容重新制作公示牌6块,全面落实社会监督机制。

3.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未全面落实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涉及该问题的某村通过召开户长会、教育引导,广泛动员村组和群众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把原有坝塘用土填埋改建成小公园,集中清理村组内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确保卫生环境、村容村貌得到较大改善。二是强化保洁员责任,定期打扫公厕;三是针对垃圾处理厂和焚烧炉存在垃圾堆积严重,我乡加强对垃圾处理厂和焚烧炉的管理,细化垃圾清运人员考核细则,督促限期整改垃圾处理厂的垃圾清理,及时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填埋。

4.关于“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划,部分目标任务未完成”问题的整改情况:我乡党委政府结合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制定农村垃圾处理制度和收费制度,建立农村村规民约,将环境卫生整治纳入推进河长制工作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重点整治农村生活垃圾及农业面源污染物处置,从而从源头上确保水源地饮用水水质安全达标。水务服务中心将建立集中式饮用水台账,逐一分析存在的问题,指导安全饮用水,强化水源保护,加强水质消毒,与环保部门共同研究部署,提升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和监管能力,确保村镇饮用水安全。

5.关于“未完成“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目标任务”问题的整改情况:2018年的186座户厕由我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实施,但项目未实施,所有资金已上交县财政,在下步工作中我乡人民政府将精心组织,抓好“厕所革命”各项政策和措施的落实,确保每年度下达我乡的任务目标按时完成。

6.关于“土地日常执法后续跟踪督促整改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某村委会罗某某户未批先建占用耕地建畜圈事件,事件查处责令停止建圈行为,恢复土地原状并进行复垦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我乡国土所已督促罗某某对开挖的耕地及时进行复垦,并于2022年7月30日完成玉米栽种。

(2)“某村委会罗某某户未批先建非法占地事件,事件查处责令停止建圈行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进行复垦,经现场查看,已停止建圈行为,但未拆除违法建筑及复垦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经乡国土所核实,罗某某于2019年9月动工建设猪圈,已纳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系统填报,属于2020年7月3日前完成建设,待上级政策明确后再分类处理。

(3)“某村委会罗某某户未批先建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事件,事件查处责令停止建圈行为并恢复原状。经现场查看,已停止建圈行为但未恢复土地原状问题”整改情况:

乡国土所已督促罗某某对开挖的耕地及时进行复垦,并于2022年7月15日完成高粱栽种。

(4)“某村委会肖某某户未批先建占地事件,事件查处责令停止建圈行为并自行拆除。经现场查看,已停止建圈行为但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问题”整改情况:

经乡国土所核实,肖某某于2019年8月动工建设猪圈,已纳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系统填报,属于2020年7月3日前完成建设,待上级政策明确后再分类处理。

7.关于“森林日常执法后续跟踪督促整改不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2019年凹某某滥伐林木案,案件查处责令2020年7月30日前补种云南松340棵。经现场查看,未进行补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已对地块进行恢复补植补种云南松340株。

(2)“2020年某村委会罗某某擅自开垦林地案,案件查处责令于2020年12月30日前将林地恢复原状。经现场查看,未将林地恢复原状”问题整改情况:违法人员已在限期内将林地恢复原状。

(3)“2021年某村委会冯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案件查处责令于2021年10月25日前将林地恢复原状。经现场查看,已栽种树木但成活率为0”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违法人员已在限期内将林地恢复原状。

8.关于部分村组集中式饮用水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问题核查整改情况乡水务中心采用定期不定期对农村饮用水使用次氯酸钙、工业盐进行消毒杀菌和安装净水设备进行处理。

9.关于“个别已兑付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地块内无成活林木”问题整改情况:

(1)“某村委会罗某某车路边面积2.1亩的2018年退耕还林地块第一批、第二批补助资金共3360元分别于2020年4月17日、5月21日通过一折通兑付于该农户。经实地查看,该地块内未见有种植成活的林木”问题整改情况:该地块经补植补造,现已达到退耕还林造林技术要求。

(2)“某村委会袁某某户面积3.8亩的2017年退耕还林地块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补助资金共4560元分别于2018年11月15日、2019年9月18日、2021年7月15日通过一折通兑付于该农户。经实地查看,该地块内无种植成活的林木,有种植农作物迹象”问题整改情况:该地块经补植补造,现已达到退耕还林造林技术要求。

中共罗武庄乡委员会

罗武庄乡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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