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南华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  引  号:nhxswj-/2023-1017001 公文目录:部门通知 发文机关:南华县水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5日

南华县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公示



  为确保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实现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按照《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 号)要求,建立健全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

  三个责任是指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管理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三项制度是指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

  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个制度公示如下:

  一、南华县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三个责任”

  )南华县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人:李春剑(南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联系电话:0878-7221121

  (接听时间为工作日 8:00-12:0014:30-18:00

  责:统筹负责县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县级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人:李鹏飞(南华县水务局局长)

  监督电话:08787222129

  (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30-18:00

  责: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储备、资金争取等前期工作,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人:详见附表

  责: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做好:一是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的制度保障、管理机构建设;二是辖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质量、资金管理;三是向用水户提供符合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质及水量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四是落实管护人员,制定水价、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做好水源保护及巡查,水质检测。

  二 、南华县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三项制度”

  )行管理机构:南华兴隆坝水库集镇供水管理所南华县自来水厂、各乡镇集镇水厂。

  (二)运行管理办法:南华县集镇供水试运行工作指导意见(南华县发改局 南华县水务局20188月印发)

  (三)运行管理经费:经费主要来源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收取水费及政府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等

  附件农村饮水工程(千人以上)运行管理责任公示名单

 

  南华县水务局      

 2023315日       



南华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名单.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