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文件的通知》《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南华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南政办通〔2023〕11号)工作要求,对照楚雄州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第一批),我局编制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4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2.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3.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4.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南华县水务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