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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swj-/2024-1003001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机关:南华县水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03日

南华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2400433201000

 南华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村供水工作。

3.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规定,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

7.负责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保护、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电开发利用工作。

11.负责水利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调处跨乡镇水事纠纷和行政区域内重大水事纠纷,协调查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水利科技推广应用。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于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3.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南华县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库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精心组织,水网建设项目加速推进。一是小箐河水库工程完成投资22357.34万元,占总投资的74.7%,已完成主体工程施工,实现下闸蓄水。二是黑泥田水库工程完成投资2.41亿元,占总投资的96.79%,水库工程枢纽工程及灌区管道工程已完工,已全面完成建设任务。三是老厂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投资5349.64万元,占总投资的87.49%,主体工程已完成,正抓紧验收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四是礼舍江河道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完成河道治理3.9km,二期工程完成河道治理5.57km,占河道治理总长度的103.7%,累计完成总投资815万元,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开展项目验收准备工作。五是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累计完成龙川镇、沙桥镇、雨露乡境内征地实物指标细化1266.13亩、签订协议1262.5亩、移交土地1041.42亩,完成率为100.4%、100.1%、83.5%;使用资金665.09万元,资金使用率为63.9%。到账征地资金1273.91万元,使用资金1181.35万元(征地资金739.65万元,其它441.7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2.7%。施工方累计完成清表及地界沟开挖12510米、管槽开挖7040米、管道安装7040米,完成产值4679万元。

2.统筹谋划,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开展。一是毛板桥水库生态综合治理与清淤增效工程已申请到国家专债资金1.6亿元,目前可研报告已经州级评审,待批复后启动招标工作。二是金沙江一级支流龙川江流域南华县沙桥镇至牛凤龙段河道治理工程已完成可研报告文本(报审稿)的修改工作,待批复。三是龙川江小古山至沙桥西瓜地段河道治理工程正在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四是清水河水库工程可研报告已通过州发改委审查,待批复。五是望木郎水库工程正在编制可研报告。六是小箐河水库至县城供水工程可研报告初稿已编制完成,待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七是南华县羊成水库改扩建工程正在编制可研报告。八是南华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涉及的7条河流22段河道治理总体方案已修改完善并报省水利厅,正在按省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九是南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已编制完成可研报告初稿,并与云南水投供水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正在编制融资要件。十是南华县龙川江流域沙桥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工程项目可研报告已获批,预计近期开展招投标工作。十一是湾河南华县段中小河流治理、白衣河南华县段中小河流治理、龙川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康武坝、观音洞闸除险加固、新开田、秧田冲、大沙坝、龙潭坝、青苔坡5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6个项目,经国家、省级层面审核后确定,计划下达我县以上6个项目第一批国债资金1.215亿元。

3.多措并举,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创新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网格化管护体系,实行河湖长巡河工作“定时、定段、定人”,2023年,县级河(湖)长巡河85次,乡镇级河(湖)长巡河2150次,村级河湖长巡河2990次。二是编制完成《南华县50方公里以下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完成50平方公里以下37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外业测绘工作。总投资4986.32万元的金沙江一级支流龙川江流域南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于 2023年 6月 5日开工建设,现已完成土城桥至新大桥北岸段生态步道建设1.6公里、种植乔木337棵、灌木185株、绿篱带种植932平方米、内边坡换填土面积7409平方米、常春藤绿化面积7409平方米、外边坡换填土面积4941平方米、地被植物面积4941平方米,新大桥至灵官桥段生态步道建设2.1公里、内边坡换填土面积4869平方米、常春藤绿化面积4869平方米、绿篱带种植、600平方米,完成了南永公路段污水管网建设,启动了土城古城路段、野生菌产业园区污水主管段2个工作面污水管网建设;概算投资2.6亿元的南华县龙川江流域沙桥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工程招投标工作已完成,正在准备开工建设。三是编制完成《南华县2023年度绿美河湖建设实施方案》,将老厂河水库、龙山水库及龙川江南华县土城杭瑞高速桥至观音洞河闸段列为2023年度绿美河湖建设范围,累计完成新增绿化面积18.49万平方米,完成新增植树量1.75万株,完成投资612.86万元。四是严格按照省州河湖遥感图斑核查工作要求,完成2021年以来水利部推送216个疑似图斑的现场复核及系统录入申请审核工作。五是以“龙川江畔党旗红”主题党日活动等为抓手,多次组织开展河湖“清四乱”“河长清河”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持续推进全县河湖“清四乱”“河长清河”行动由阶段性向常态化规范化转变。

4.强化调度,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总体平稳。2023年,面对严峻旱情,我县全力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在大旱之年实现稳健发展,共下达中央、省级水利、抗旱救灾资金5批246万元,建设抗旱水利项目42件,解决4825户20535人、10478头大牲畜饮水困难,改善灌溉面积7874亩。进入汛期以来,密切关注雨情、汛情、灾情动态,一是逐库落实了水库安全度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确保了全县65座小(二)型水库、13座小(一)水库、2座中型水库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落实到位。二是4轮次对全县辖区内的80座小(二)型以上水库、2298个小坝塘、78842个小水池(窖)、2座在建工程、水厂等水利工程进行汛前、汛中全覆盖排查。三是加强监测信息实时共享,滚动分析测报,强化雨情、水情险情联合会商研判,确保防洪安全。四是积极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应急演练,抓好安全度汛和科学调度工作,严格落实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及各项安全度汛措施,保障行洪安全。五是共组织了各类应急抢险队伍142支4648人的,其中:县级共组织了4支594人的应急抢险队伍(武装部基干民兵420人,消防救援队伍101人,红土坡应急救援分中心综合应急救援队伍20人,社会应急救援队伍1支53人),乡镇共组织10支294人的应急抢险队伍,村(社区)共组织了128支3760人的应急抢险队伍;共储备木桩、编织袋等防汛物资16余个品种价值58.42万元。

5.严格管控,水资源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2023年南华县用水总量9235万立方米,占下达用水总量控制指标10241万立方米的90.18%;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77.01立方米/万元,比2020年(93.2立方米/万元)下降17.37%;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9.66立方米/万元,比2020年(24立方米/万元)下降18.08%;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27;6个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100%。

6.强化保障,水利惠民润泽千家万户。一是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按照云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要求,南华县2021年有效灌溉面积15.99万亩,截至2023年10月,已如期完成15.99万亩改革。目前,我县已建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农业水价形成和工程建设管护等4个机制,并顺利完成县级初验。二是推进水库运行管理改革。进一步落实小型水库管护责任和主体、经费和人员,健全长效机制。按照隶属关系,逐库落实已建水库的三个责任人,制定水管管理人员职责、管理办法,大力推行小型水库物业化改革。三是加快实施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2021年项目概算投资4164.68万元,主体工程已全部完成,架设供水管线9条193公里,新建蓄水池25座、提水泵站12座;2022—2023年项目概算总投资3629.84万元,目前正在抓紧沙桥、五街、红土坡、兔街片区供水管线架设,计划近期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四是加快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总投资190万元的后冲坝、滑石板2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于2023年8月开工建设,现已完工。通过实施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我县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逐年提升。截至目前,南华县已建成农村供水工程280件,供水人口19.33万人,城镇人口6.33万人自来水普及率达100%;农村人口13万人按照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新标准(集中供水人口100人以上)计算,自来水供水农村人口10.335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79.5%,比2023年75.4%增长4.1%,全县自来水普及率达86.2%,全县常住人口19.33万人饮水安全均有保障,达到《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评价标准。

7.落实监管,筑牢百姓安全稳定屏障。一是水利安全生产稳定向好。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抓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整治2023年”等行动,全县水利行业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二是全面提升建设管理能力。完成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等6个在建项目备案监管,强化水利工程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了全县水利行业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三是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有力推进。逐库落实全县已建水库大坝安全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完成4座水库安全鉴定工作,占全年计划数4座的100%。2023年下达的23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51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已全面完工,正在进行系统调度和数据接入工作。四是有力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2023年,完成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7.1435平方公里,占州下达任务数37平方公里的100.39%;全县共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50.545万元;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8件,人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1050.71平方公里,设计拦挡弃土弃渣13.06万立方米;共对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50余次水土保持监督检查,送达《南华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记录表》15份、《水土保持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告知书》3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计划股、水政水资源股、资产财务股、工程建设股、监督股、水土保持办公室(南华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农村水利工程管理股、水旱灾害防御办公室;设事业股室5个,分别为:南华县水资源管理中心、南华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南华县龙川江河道管理所、南华县人民政府河长制办公室、南华县中型水库灌区管理委员会;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南华县中型水库灌区管理委员会,是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

2022年决算公开时的2个所属单位减少1个,减少的单位为“兴隆坝集镇供水管理所”,因其属于经营性事业单位,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已经进行撤销并重组为“南华县欣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故该单位自2023年末起不再存在。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华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为:

1.南华县水务局

纳入南华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南华县水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2人(离休0人,退休32人)。

年末其他人员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人(公益性岗位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水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75963103.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5963103.12,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经营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其他收入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35397129.6元,增长167.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7687311.3元,增长217.87%,主要增长原因为收到大量工程建设资金,列举部分项目如下:

(一)收到南财预〔2023〕209号、南财预〔2023〕90号分别关于下达毛板桥水库生态综合治理与清淤增效工程项目专项债券资金100000000.00元、60000000.00元;2023年内已经按照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要求全额拨付国有资本公司开展毛板桥水库生态综合治理与清淤增效工程项目工作。

(二)收到南财建〔2023〕80号,下达南华县龙川江流域沙桥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52990000.00元,2023年内已经按照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要求全额拨付国有资本公司开展项目工作。

(三)南财建〔2023〕75号南华县水务局2023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中央基建投资专项资金29810000.00元,2023年内已经按照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要求全额拨付国有资本公司开展项目工作。

(四)南财农〔2023〕33号南华县水务局2023年中央财政新建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资金2000000.00元、南财农〔2023〕132号2023年礼舍江产业发展水利基础设施提升专项资金1000000.00元、南财农〔2023〕33号南华县水务局2023年中央财政新建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资金2000000.00元、南财农〔2023〕109号南华县水务局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补助资金1000000.00元、南财农〔2023〕59号南华县水务局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资金1000000.00元,均用于礼舍江产业发展水利基础设施提升,共5000000.00元;

(五)南财农〔2023〕68号南华县水务局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专项资金1870000.00元,用于农村供水保障行动,年内已全额支付。

上述共计249670000.00元,其余项目不再一一列举。

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元,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元,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22290181.69元,本年其他收入为0元,因0作为分子分母均无实际意义,故不存在上升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水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77644922.04。其中:基本支出8835538.21,占总支出的2.34%;项目支出368809383.83,占总支出的97.66%;上缴上级支出0;经营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2217364.93元,增长178.8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15086.40元,增长10.16%;项目支出增加241402278.53元,增长189.4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元,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无增减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水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11587.35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48282.96元,占基本支出的81.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89016.39元,占基本支出的18.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8809383.83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68809383.83。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按照资金量大小排序)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支付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南财建(2023)6号)2022年结转资金61580000.00元,用于南华县小箐河水库建设项目;

2)支付南华县水务局2023年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资金(第一批)中央基建专项资金(南财建〔2023〕57号)58110000.00元,本年下达44610000.00元,用于南华县小箐河水库建设项目;结转 2024年的13500000.00元已于2024年1月足额拨付到小箐河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

3)支付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南财建〔2023〕80号)52990000.00元,用于南华县龙川江流域沙桥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目,2023年内已经按照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要求全额拨付国有资本公司开展项目工作;

4)支付南华县水务局2023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中央基建投资专项资金(南财建〔2023〕75号)29810000.00元,用于金沙江一级支流龙川江流域南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5)支出2023年中央财政新建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资金(南财农〔2023〕33号)2000000.00元、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补助资金(南财农〔2023〕109号)1000000.00元、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资金(南财农〔2023〕59号)1000000.00元、2023年礼舍江产业发展水利基础设施提升专项资金(南财农〔2023〕132号)1000000.00元,共5000000.00元,均用于礼舍江产业发展水利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6)支付2023年第三批烟草行业水源工程援建专项资金(南财建〔2023〕119号)4854900.00元,用于转付草甸发水库工程援建资金;

7)支付南华县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省级补助专项资金(南财农〔2022〕46号)2055233.00元,用于支付2022年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项目进度款;

8)支付南华县水务局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专项资金(南财农〔2023〕68号)1870000.00,用于支付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本金;

9)支付南华县财政局南华县水务局关于下达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省级补助资金(南财农〔2023〕57号)1431042.13元,用于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资金

10)支付南华县水务局安全监测措施专项资金(南财农〔2023〕57号)1369925.41元,用于2023年雨水情测报及大坝安全监测;

11)支付南华县财政局南华县水务局关于下达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省级补助资金(南财农〔2023〕57号)1081958.10元,用于2023年雨水情测报及大坝安全监测工程进度款;

12)支付望木郎水库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专项资金(南财建〔2022〕107号)448077.84元,用于望木郎水库前期工作经费;

13)支付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南财农〔2023〕7号)360000.00元,用于山洪灾害防治专项资金;

14)支付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南财农〔2023〕7号)320000.00元,用于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

15)支付龙川江凤山湖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专项资金(南财预〔2023〕323号)200000.00元,用于凤山湖规划编制费;

16)支付水利事业发展经费(南财预〔2022〕376号),用于支付水利工程项目经费139445.33元;

17)支付南财农〔2023〕7号南华县水务局水资源管理专项资金124000.00元,用于2023年取水计量在线监测设施建设项目款;

18)支付南华县水务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资金(南财预〔2023〕145号)122915.02元,用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付;

19)支付2023年水利救灾专项资金(南财农〔2023〕80号)104000.00元,用于支付2023年水库白蚁隐患应急整治项目款;

20)支付南华县财政局南华县水务局关于下达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省级补助资金(南财农〔2023〕57号)85000.00元,用于兴隆坝小型水库维修养护;

21)支付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专项资金(南财农〔2023〕36号)85000.00元,用于兴隆坝小型水库维修养护;

22)支付兴隆坝水库集镇供水管理所运转经费(南财预〔2022〕505号)65000.00元,用于兴隆坝水库每年固定补助;

23)支付小型水库安全运行补助专项资金(南财农〔2022〕2号)44817.00元,用于支付2022年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项目进度款

24)支付南财农〔2023〕62号南华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专项资金24720.00,用于支付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资金;

25)支付南华县水务局河湖长制工作经费(南财预〔2023〕1号)20000.00元,用于支付2023年美丽河湖水质检测服务费;

26)支付2022年州级第一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南财建〔2022〕26号)河道治理工程专项资金12000.00元,用于牛凤龙河道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27)支付水资源管理专项资金(南财农〔2022〕7号)1350.00元,用于支付2023年取水计量在线监测设施建设项目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收到南财预〔2023〕209号、南财预〔2023〕90号分别下达毛板桥水库生态综合治理与清淤增效工程项目专项债券资金100000000.00元、60000000.00元;2023年内已经按照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要求全额拨付国有资本公司开展毛板桥水库生态综合治理与清淤增效工程项目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水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481525.85,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59%与上年相比增加117895136.8元,增长84.47%,主要原因2023年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000000.00元,故增长较多,增长率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元,不存在占比

二、外交支出 0.00元,不存在占比

三、国防支出 0.00元,不存在占比

四、公共安全支0.00元,不存在占比;

五、教育支出0.00元,不存在占比;

六、科学技术支出0.00元,不存在占比;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元,不存在占比;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2317.66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支出、职业年金支出以及死亡抚恤等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72317.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其中:

(一)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700639.8元;

(二)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7231.04元;

(三)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1198.62元;

(四)2080801-死亡抚恤 383248.2元。

九、卫生健康支出534601.2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34601.26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其中:

(一)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 88726.68元;

(二)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 171918.67元;

(三)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 230561.40元;

(四)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3394.51元。

十、节能环保支出828000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2800000.00元,主要用于龙川江南华段以及沙桥段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07%,均为项目支出,其中:

2110302-水体 29810000.00元;

2110401-生态保护 52990000.00元。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0.00元,不存在占比;

十二、农林水支出131658388.9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1658388.93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职工工资发放,机关运行经费,以及水利工程建设等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54%,基本支出5788450.43元,项目支出125869938.5元,其中:

2130301-行政运行 5596505.54元;

213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34859.91元;

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 117749856.48元;

2130306-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65000.00元;

2130308-水利前期工作 12000.00元;

2130311-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 1350.00元;

2130314-防汛 784000.00元;

2130319-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 44817.00元;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0.00元,不存在占比;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元,不存在占比;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元,不存在占比;

十六、金融支出0.00元,不存在占比;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元,不存在占比;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元,不存在占比;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516218.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6218.00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其中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16218.00元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元,不存在占比;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元,不存在占比;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元,不存在占比;

二十三、其他支出160000000.00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60000000.00元,主要为拨付县国有资本公司的用于毛板桥水库生态综合治理专项债券;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0.00元,不存在占比;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0.00元,不存在占比;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元,不存在占比。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400元,决算为242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03%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400.00,决算为2420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22%,完成年初预算的99.2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20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水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400.00,支出决算为24209.00,完成年初预算的54.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400.00,决算为24209.00,完成年初预算的99.2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行政运行成本,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2016年12月《县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对县水务局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同意我局保留公务用车(车牌云E87577)作为机要通讯和应急车辆,并一直将该车辆作为公务用车使用,但资产账上无此车辆资产。经核实,该车产权属南华县龙山水库工程管理局,现因该工程局已撤销,无法办理相关资产转移。故我单位出现无公车编制,但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情况。且因我单位2023年决算编制时无公车编制,2023年将2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纳入预算并进行相关费用的支付,最终在决算报表中只得以其他交通费用体现,否则决算报错,故2023年未在决算报表中体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目前我单位已邀请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将尽快与财政对接,将该车辆纳入固定资产中。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91.00元,下降0.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较上年无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1.00元,下降0.7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落实过紧日子、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有关要求。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故无具体开展内容。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2023年支出其他交通费用17963.81元,主要用于车辆日常使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检查、项目协调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水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9016.39比上年增加189841.61,增长47.56%,主要原因是支付了多年以来拖欠的残疾人保障金122915.02元,且资金文件下达时部门经济分类为“30201-办公费”、公务员公车改革补贴以及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并入其他交通费用,故导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长较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36444.89元、电费9948.69元、邮电费4000.00元、差旅费50000.00元、会议费5100.00元、公务接待费24209.00元、工会经费5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99713.81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离退休慰问)9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南华县水务局资产总额991162601.32元,其中,流动资产15163193.74元,固定资产72988.0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52011562.51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823914857元(净值)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9783238.75,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448.9。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将龙川江水生态工程移交78795211.54元县住建局,其余为在建工程正常变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71.8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71.81元,全部用于车辆保险费。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段主要对县财政局对口股室对南华县水务局的2023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中提到决算分析评价及工作建议进行说明。

(一)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4200.34%,事业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0.00%,经营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0.00%,其他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0.00%,年初结转和结余预决算差异率为0.00%,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0.97%,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46.08%,【差异率较大】。请你部门认真分析差异原因,坚决落实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将依法依规取得的财政拨款和非财政拨款等所有收入和支出编入部门预算,进一步细化年初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

说明:因为大量的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1号文,都是另文下达,导致最终预决算差异率较大。

(二)2023年度人员经费预算执行差异率为0.00%,公用经费预算执行差异率为4.07%,“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为-45.48%,【差异率较大】。

情况说明:2016年12月《县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对县水务局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同意我局保留公务用车(车牌云E87577)作为机要通讯和应急车辆,并一直将该车辆作为公务用车使用,但资产账上无此车辆资产。经核实,该车产权属南华县龙山水库工程管理局,现因该工程局已撤销,无法办理相关资产转移。故我单位出现公车编制,但决算报表以及资产系统中无该车辆信息,但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情况。2023年将2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纳入预算并进行相关费用的支付,我单位2023年决算编制时公车数量只能填0相关费用最终在决算报表中只得以其他交通费用体现,否则决算报错。故2023年未在决算报表中体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故导致“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为-45.48%。

(三)2023年度财政拨款结转333.09万元,财政拨款结余0.14万元,财政拨款结转上下年变动率为-28.50%,财政拨款结余上下年变动率为0.00%。

我部门上下年变动率为负数,证明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率较上年减少。我部门严格按照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管理要求,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切实压减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规模。

(四)2023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中开支在职人员及离退休经费比重为0.00%。

证明我部门严控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未将项目资金拉用用于支付上述内容

(五)2023年度借款为0.00万元。

证明我部门不存在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

(六)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进度上下年差异率为5.91%差异率大于0,证明本年项目支出执行进度较上年增快。

(七)我部门2023年度基本支出中列支房屋建筑物购建、大型修缮、基础设施建设、物资储备比重为0.00%。

证明我部门严格按照支出性质使用资金,不存在随意拉扯使用基本支出资金用于安排项目支出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南华县水务局

2024年9月30日

监督索引号53232400433201111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20241003011745484(10月21日整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