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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tyj-/2021-0806008 公文目录:招生计划 发文机关:南华县教育体育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2021年小学一年级招生通告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06日

南华县2021年小学一年级招生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和《南华县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1年小学一年级招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全县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入学当年8月3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办理延缓入学手续。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坚持划片招生和免试就近入学。南华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户籍和实际居住地相结合,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划片的原则入学。非南华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范围开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片区划分

(一)城区小学

1.龙川小学:从G56与南街延长线交接处起,沿南街往北至北街 接龙山路至华强路交接处,沿华强路往西至西河大道交接处,沿西河大道往北至华兴路交接处,沿华兴路往西环绕至G56交接处,沿G56往东至起点以内。

2.东城小学:从G56与南街延长线交接处起,沿南街往北接北街至龙泉路交接处,沿龙泉路往东至东河路交接处,沿东河路往北至龙坪中路交接处,沿龙坪中路往南至龙泉路交接处,沿龙泉路往东接东浦路,沿东浦路往南至G56交接处,沿G56往南至起点以内。老高坝工业园区。

3.北城小学:从龙山路与龙泉路交接处起,沿龙泉路往东至东河路交接处,沿东河路往北至龙坪中路交接处,沿龙坪中路往北至龙城大道交接处,沿龙城大道往东至海埂路交接处,沿海埂路往北至华兴路交接处,沿华兴路往西至西河大道交接处,沿西河大道往南至华强路交接处,沿华强路往东至龙山路交接处,沿龙山路往南至起点以内。黄家山、侯小山、麦地坪村。

4.南华县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从华兴路与海埂路交接处起,沿海埂路往南至龙城大道交接处,沿龙城大道往西至龙坪中路交接处,沿龙坪中路往南至龙泉路交接处,沿龙泉路往东接海塘路,沿海塘路往北至华兴路交接处,沿华兴路往西至起点以内。民族中学,上民村、下民村。

(二)乡镇小学

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户籍和实际居住地相结合,免试就近入学。非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入学。

三、招生人数

龙川小学180人,东城小学180人,北城小学225人,思源实验学校315人,龙川中心学校242人,雨露中心学校83人,沙桥中心学校252人,五街中心学校216人,一街中心学校116人,罗武庄中心学校68人,红土坡中心学校53人,五顶山中心学校62人,马街中心学校106人,兔街中心学校97人,合计2195人。

四、报名办法

(一)城区小学

南华县龙川小学、南华县北城小学、南华县东城小学、南华县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报名办法如下:

1.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华县城区,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儿童。

(1)在南华县城区有房产的,凭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片区学校报名:①户口册。②居住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必须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之一。

(2)在南华县城区无房产的租住户,凭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片区学校报名:①户口册。②满1年以上居住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至少有社区或社区以上部门证明签章并附所租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和提供房产证原件进行查验)。

2.非南华县城区户籍,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儿童。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南华县城区非公经济经营者的,凭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片区学校报名:①户口册。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③居住证(南华县户籍的不必提供)。④营业执照。⑤居住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必须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之一)或满1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至少有社区及以上部门证明签章并附所租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和提供房产证原件进行查验)。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外来务工(含进城务工)人员的,凭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片区学校报名:①户口册。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③居住证(南华县户籍的不必提供)。④满1年以上经人社部门鉴证过的劳动合同。⑤居住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必须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之一)或满1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至少有社区及以上部门证明签章并附所租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和提供房产证原件进行查验)。

(二)乡镇小学

凭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片区学校报名。

五、招生日程安排

(一)城区小学

1.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8月23日至8月24日登录"一部手机办事通"手机APP或"一部手机办事通"微信小程序预报名。具体流程为:登录"办事通"→"个人服务"→"我要上学"→"小学预报名",按提示录入相关信息完成预报名。

2.适龄儿童监护人于8月25日至8月26日持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3.学校于8月27日依据审核结果公布新生名单,将录取信息推送到"办事通",发放《南华县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8月29日,新生注册报到。

(二)乡镇小学

1.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8月23日至8月24日登录"一部手机办事通"手机APP或"一部手机办事通"微信小程序预报名。具体流程为:登录"办事通"→"个人服务"→"我要上学"→"小学预报名",按提示录入相关信息完成预报名。

2.适龄儿童监护人于8月29日持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学校进行审核确认,学校依据审核结果公布新生名单,将录取信息推送到"办事通",发放《南华县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组织新生注册报到。

六、相关要求

(一)按《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全县小学一年级秋季学期招生报名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完成,手机无法安装APP的,可用其他亲友手机报名,不按招生通告规定的时间报名登记的,学校不再接受报名。

(二)适龄儿童只能选择所属片区一所学校报名,未按片区报名,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三)报名登记后查实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属应在南华县城区学校就读一年级,但因学校办学规模和教育资源限制而无法在所划片区学校就读的学生,由县教育体育局统筹调配安排到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不服从调配或无理取闹者不再安排城区学校就读。

南华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举报电话:(0878)7213480

电子邮箱:nhxjyg@126.com

特此通告!                                                                                                              

 

                                                                   南华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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