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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tyj-/2021-1019004 公文目录:机构职能 发文机关:南华县教育体育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教育体育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9日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机构职能



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南华县教育体育局

单位负责人:周正国

单位电话(传真):0878-7222822

单位地址:南华县龙川镇斗山社区海埂屯县教育体育局

邮政编码:6752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00—12:00 ,14:30—18:00

二、领导分工

周正国 县教育工委书记、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组长、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全面主持县教育工委、县教育体育局党组、县教育体育局和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负责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工作。联系南华一中。

刘树宁 县教育工委副书记、局党组成员:协助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国家安全、组织人事、宣传、纪检监察、老干部、群众信访、政策法规、师德师风建设、关工委、延安精神研究会、共青团、工会、依法治县(含普法)、政务公开、深化改革、双随机 一公开、信用体系建设、大比拼、教育督导、控辍保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工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人事股、教育工会、督导办、均衡办。联系龙川镇中小学(幼儿园)、南华民族中学、思源实验学校。

夏洋 县教育工委委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平安创建、反邪教、扫黑除恶、禁毒、扫黄打非、防灾减灾救灾、综治维稳、境外非政府组织、招生考试、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校外培训、教研师训、教学管理、语言文字、教育装备、教育提质增效等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安全股、招考办、成职幼教股、教研师训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联系一街乡、罗武庄乡、红土坡镇中小学(幼儿园)、县职中、城区幼儿园、县城区民办幼儿园。

王正武 县教育工委委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书记、局长工作。负责教育体育基本项目建设、教育体育发展规划、防汛抗旱、防雷抗震、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体育发展、体育教育、体质健康、河长制、网格区、各类城市综合创建等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校安办、体育股、少体校、老体协。联系五顶山乡、马街镇、兔街镇中小学(幼儿园)、北城小学、东城小学。

张绍先 局党组成员、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对全县教育系统的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察调查处置工作。

马绍萍 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计划财务、会计核算、内部审计、教育统计、义务教育、学生德育、美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家庭教育、国防教育和科技、妇女儿童、未成年人保护、双拥、环保、农林水、卫生与健康、防艾、营养改善、学生资助、捐资助学、乡村振兴等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教育股、计财股(会计核算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联系雨露乡、沙桥镇、五街镇中小学(幼儿园)、龙川中学、龙川小学。

者贵荣 县教育工委委员:协助刘树宁副书记分管控辍保学、教育督导工作,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公室工作。完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联系龙川镇中小学、幼儿园。

三、机构设置

县教育工委办公室: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师德师风建设、信息宣传、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负责执政纪要编报、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等业务工作;起草有关重要文稿;负责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工作;负责统筹乡村振兴和驻村工作。联系对接州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州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科、州教育体育局乡村振兴办。

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等办公室常规工作及各种勤杂事务;起草有关重要文稿;负责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建设、放管服、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建设、大比拼、信访、保密、机要、议提案办理、综合改革、信用体系建设、双随机 一公开、网络安全、无偿献血、部分公益活动、报刊征订、基层减负、志愿服务、年鉴编报、创卫、创文等相关业务工作。联系对接州教育体育局办公室、教育督导科(政策法规科)。

人事股: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人才、干部人事、教师队伍建设、教师资格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指导教师(教练员)专业技术评聘工作;负责各类先进(优秀)评比、表扬工作;负责并指导局机关及各学校做好履职考核工作;按干管权限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学校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全县各学校做好退休教师管理工作;协助工委办做好乡村振兴业务工作。联系对接州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基础教育股: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工作、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达标评估、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劳动教育、美育、国防教育(双拥)、卫生教育、环保教育、科技教育、农业农村、妇女儿童、家庭教育、德育、精神文明、文明校园创建、乡村少年宫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材料、数据统计报送、督查等相关工作;负责控辍保学业务工作、协助工委办做好乡村振兴业务工作;协助安全股做好防艾工作;负责初中毕业生升学跟踪督促、去向调查统计和云南省学业水平网初中阶段管理、维护。联系对接州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校安办:负责统筹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发展规划、学校布局规划调整、基本建设、校舍安全鉴定、防雷、抗震、防汛抗旱工作;负责体育项目建设监管;协助工委办做好乡村振兴业务工作;负责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和招商引资任务。联系对接州教育体育局发展规划科、财务基建科。

安全管理股:负责统筹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综治维稳、国家安全、反恐、扫黑除恶、消防、道路交通、防灾减灾、防邪教、禁毒防艾、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教育体育系统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学校做好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及安全演练。联系对接州教育体育局安全管理科。

招生考试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州招生考试部门有关招生考试的政策法规;负责统筹组织各层次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组织全国高、中等教育、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的报名工作;负责试卷的接送、保密等工作;负责高中阶段毕业生升学及去向调查统计。联系对接州教育体育局招考办。

计划财务股、会计核算中心:负责教育体系统财务管理、经费管理、预决算、会计核算、内部审计、工资统发工作;负责督查监管教育收费;负责并指导局机关及全县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教育工委党费、教育工会会计。联系对接州教育体育局财务基建科。

体育股、少体校:统筹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群众体育、职工体育、农村体育、民族体育、青少年体育、学校体育、老年人体育、残疾人体育、竞技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负责全民健身、体质监测、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各类体育赛事、体育人才选拔、培养工作;负责体育产业建设与发展、体育项目实施;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等工作。联系对接州教育体育局群众体育科、竞赛训练与青少年体育科、州体育场馆管理中心。

教育督导室办公室:承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查;组织协调教育专项督导检查、评估;负责控辍保学工作,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联系对接州教育体育局教育督导科。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公室:负责对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负责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业务工作、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审核、上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类数据及相关材料;协助校安办做好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协助工委办做好乡村振兴业务工作。联系对接州教育体育局教育督导科。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筹全县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各类学生资助政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免扶补”、捐资助学、营养改善计划;协助工委办做好乡村振兴业务工作。联系对接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教育工会:统筹负责教育工会各项工作,老干部工作,殡葬改革工作、保障性住房相关工作。联系对接州教育工会。

成职幼教与师训股:统筹管理和推进全县学前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联系对接州教育体育局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科(民办教育科)、基础教育科。

教研师训中心:负责中小学教学管理、教育科研、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教师培训与专业发展、教育信息化、教学装备管理、青少年科技教育、语言文字;负责关心下一代、共青团、少先队日常工作;代管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负责教科书选用和中小学教辅资料使用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全县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联系对接州教科所、电教馆、教育体育技术装备站、师训科。

四、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教育体育方面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县本级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县教育体育事业经费统计分析。

(四)管理和指导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等教育工作;统筹管理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县内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立、调整、撤销工作。

(五)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及高中毕业生会考工作。

(六)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改革发展,管理业余训练和设置竞技运动项目;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全县青少年体育改革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全县体育竞赛管理,组织举办县级体育赛事,组织参加州级、省级、全国及国际体育赛事。

(七)贯彻《全民健身条例》,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指导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八)指导和协调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负责教育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指导中小学教育体育技术装备、电化教育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实施信息技术现代化和远程教育工作;管理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九)负责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教育体育法律法规及政策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教育督查和评估工作;对乡镇人民政府的教育职责以及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

(十)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国防教育和禁毒防艾教育;指导全县青少年科技活动和校外教育工作。

(十一)统筹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并做好各类应急预案及安全演练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十二)指导学校教职工管理和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管理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指导与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工作。

(十三)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监督管理公共体育设施使用;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监督体育运动中的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

(十四)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宣传思想、脱贫攻坚、统战和群团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

(十五)负责学校的机构编制及人事管理工作;按干管权限和程序,组织考察、报批、任免中小学校(园)的领导干部。

(十六)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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