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南华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  引  号:nhxtyj-/2022-0909001 公文目录: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发文机关:南华县教育体育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体育馆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09日

南华县体育馆管理规定



凡进入馆内的人员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进馆须穿平底胶质的运动鞋,严禁穿皮质硬底、高跟、塑料鞋、黑色胶底运动鞋等进入场内。如遇雨天,鞋底泥水必须经门口擦垫擦干净,湿的雨具放置在外走廊架上,方能进场。

二、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公共秩序。馆内的运动员休息凳、篮球架、羽毛球柱等体育器材设备根据需要由馆内工作人员进行布置。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改造、搬动馆内的任何设施和取用馆内任何器材。如损坏馆内的设施和器材,需照价赔偿。

三、爱护公共卫生,馆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等,自觉将杂物扔进垃圾桶内,注意文明礼貌,禁止在馆内高声喧哗。

四、每个项目的活动必须在规定的场地内进行。严禁用球向墙面、门窗撞击,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视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罚款、停止在场地上活动或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五、为保证安全、节约用电,健身人员不得在馆内使用任何电器(电水壶等),馆内灯光由体育馆工作人员按时统一管理,其他人员不得开关电闸。

六、严格遵守开闭馆时间,如需使用体育馆进行有关训练和比赛的单位,需提前与南华县教育体育局联系,并服从统一安排。

七、遵守公共秩序,严禁打架斗殴等。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者送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八、本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