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有成委员:
您在南华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九年义务教育中增加〈慈善教育〉课程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慈善教育是培养学生关爱他人、关爱社会、扶危济困观念的有效手段,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百年大计,是青少年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南华县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中小学德育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作为学校开展德育工作的基本遵循,结合《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科德育工作实施意见(2023—2025年)的通知》《楚雄州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准确把握德育工作重点内容,在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循序渐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建设的意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张桂梅思政大讲堂南华分课堂,推进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目前已举办十一讲。通过不断加强对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指导,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各教学环节育人功能,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全县逐步形成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新格局。
《教育部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指出:“基础教育课程是国家意志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直接体现。”《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教发〔2022〕65号)规定:“义务教育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类。以国家课程为主体,奠定共同基础;以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为拓展补充,兼顾差异。”“国家课程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开发、设置”“地方课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设置,确定开发主体”“校本课程由学校组织开发”。南华县教育体育局严格遵照《云南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落实课程建设和管理,确保课程开齐开足开好。因县级不具备义务教育课程开发的权限与职责,在我县义务教育中增加《慈善教育》课程的条件尚不成熟。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积极采纳借鉴您的建议,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将慈善文化纳入教育教学内容”的规定,围绕《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教材〔2023〕2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教发〔2022〕65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在中小学校开展慈善文化建设,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一是发挥学校德育课主阵地的作用,把慈善教育作为德育创新的重要内容,提高目前学校德育教育的实效性。二是注重培育和引导学生从小事做起,在家庭孝敬父母,在学校友爱助人,把诚信、友善、助人的慈善观念融入学生的日常生活之中,带动家长积极参与,实现家校联动,促进社会良好风气。三是指导学校根据自身教学特点,积极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慈善教育主题活动,通过读书看报、作报告、讲故事、征文比赛、捐款献爱心等实践活动,激发学生们扶弱帮困、助人为乐、帮助孤寡老人等慈善爱心行动的积极性。使学生在活动中强化慈善情感教育,让学生从各种活动中获得慈善体验,把慈善体验内化为自觉的道德意识,外化为积极关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以志愿服务回馈社会。四是完善学生资助筹资模式,依托南华教育基金会,专项募集扶危帮困资金,广泛汇聚社会爱心人士力量,构建“资助+慈善”地方特色资助项目,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提升发展型资助育人成效,推动形成“人人参与助学”的社会风尚。
感谢您对我县教育体育事业的关心、重视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