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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tyj-/2025-0425001 公文目录:部门通知 发文机关:南华县教育体育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南华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优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5日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南华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优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结果的公示



按照有关规定,南华县教育体育局于2025年4月10日在南华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了《关于征求〈南华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优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告》,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同时,向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和省州驻南华单位发出《关于征求南华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优化调整方案意见建议的函》征求意见建议。截至通告期满,共收到意见反馈42件次。现将征求意见结果进行公示。

一、反馈意见建议情况

通告期间,收到反馈42件次,其中:传真反馈23件,电子邮件反馈12件,电话反馈3件,现场反馈4件,邮寄信件0件。经整理分类,反馈意见建议共9条。经研究,拟采纳反馈意见建议5条,拟部分采纳意见建议1条,拟不采纳意见建议3条。

二、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一)拟采纳的意见建议(5条)

建议一:群众李先生反馈意见“希望通过公开的平台向社会公布各个学校的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让家长知道招生报名时间,以及报名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希望把片区划分情况通知到幼儿园和中小学,让老师告知小孩和家长。”

处理意见回复如下:拟采纳该建议。《南华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优化调整方案》在按照相关规范程序要求完成公众参与(包括公开征求意见、实地调查、召开听证会等)、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并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与该方案的政策解读、招生片区划分示意图一并在南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并依托社区、中小学、幼儿园等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对招生片区优化调整的知情权。

建议群众杨先生、罗先生等反馈意见:“二孩(或三孩)家庭大孩已按原片区划分入学,片区调整后,二孩(或三孩)划到另一小学,家长两头接送极为不便,希望按‘长幼随学’‘幼随长走’,帮助解决二孩(或三孩)与大孩在同一所学校入学。”

处理意见回复如下:拟采纳该建议。因小学招生片区与上年范围发生变化,涉及区域变化范围内的户籍子女、有房产户、个体经营户子女,原则上可按“长幼随学”到上年招生片区学校相应批次招生条件入学,但往年由县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的子女不在“长幼随学”范畴。本条建议将增加到优化调整方案中,同时县教育体育局将适时组织各学校开展“长幼随学”需求摸排,请家长持续关注学校通知。

建议三:群众黄先生等反馈意见“小孩现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小学毕业后要随亲回南华就读初中。小孩不在城区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内要怎么办?”

处理意见回复如下:拟采纳该建议。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随迁人员子女“两为主”入学要求,南华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县外学校转到县内就读的,由户籍所在地学校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南华县乡镇户籍,在县城区域有房产的,根据片区学校学位情况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提供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者购房合同、租房协议)等有关证明材料,根据片区学校学位情况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

建议四:云南汇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反馈建议“遵循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法定原则,将云鼎湾小区划入民族中学招生范围。”

处理意见回复如下:拟采纳该建议。《南华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优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民族中学招生片区已载明,“南华民族中学:面向全县招生,招收除南华思源实验学校外的小学毕业生。”

建议五:云南汇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反馈建议“明确建立学区调整听证制度,邀请开发商、业主代表、法律专家参与协商,确保程序正义。”

处理意见回复如下:拟采纳该建议。县教育体育局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云政办发〔2009〕41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于2025年4月22日在南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南华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举行〈南华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优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通告(第1号)》,公开征集参加听证会代表,有效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行使。有关工作正在按程序规定推进落实。

(二)拟部分采纳意见建议(1条)

建议一:匿名群众反馈建议“政府周边镇南院子,魏家山,两旗屯,云鼎湾,公园里划入北城小学。第一,以前就属于北城小学。第二,周边新楼盘,片区划分到北城会比较好卖。第三,离北城小学较近,上学方便。”

处理意见回复如下:拟采纳“将两旗屯划入北城小学”建议。《南华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优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中北城小学招生片区已包括斗山社区两旗屯小组居民。

拟不采纳意见回复如下一是本次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优化调整主要目的是为龙川小学东校区划定招生片区,并结合龙川小学本部、北城小学、东城小学、思源实验学校办学条件和原有招生片区适龄儿童学位供需矛盾进行微调,招生片区优化调整势在必行。二是招生片区优化调整以县城建成区主干道、明显街巷等作为招生片区划分界线。鉴于县城居住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等情况,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而是确定相对科学的片区划分规则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

(三)拟不采纳意见建议(3条)

建议一:云南汇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反馈“就近入学”建议如下。1.调整方案应该遵循“就近入学”法定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之规定,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关于“片区划定应保持相对稳定”的要求,云鼎湾小区与北城小学直线距离仅760米,步行时间约8分钟;而思源小学距离小区1.6公里,步行需要20分钟,需穿越主干道且无直达公交线路。调整后不仅增加学生通勤时间与安全隐患,更直接违背“就近入学”法定原则。2.建议维持云鼎湾小区原北城小学划片不变,确保政策连续性与法律合规性。

处理意见回复如下:拟不采纳该建议。一是我县全面落实“科学合理划定学校招生片区,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有关要求,自2017年8月为思源实验学校划定招生片区后一直沿用至今。随着全县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县城新建小区不断涌现,城区人口不断增加及学位供需矛盾导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亟须进一步规范。龙川小学东校区建成投入使用后,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优化调整势在必行。二是我县开展招生片区优化调整工作主要依据如下:《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八条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确定所辖公办学校就近接收学生的范围和人数,并向社会公布。”《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14号)规定:“科学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各地要综合考虑辖区内适龄人口、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对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需求进行测算,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入学要求,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范围。招生范围划定后应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招生范围涉及较大调整的,应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进行审慎论证,报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明确要求:“科学合理划定学校招生片区,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三是“就近入学”并非指地理位置绝对“离家最近”。根据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制定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义务教育实施步骤和规划统计指标问题的几点意见》的规定,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应在3公里以内。在这个范围内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学校的分布情况划分地段,合理分配新生学位。可见,“就近入学”的“就近”是相对就近,并不是绝对指地理位置的远近,即不是到“离家最近”的学校就读,而是指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资源配置状况、义务教育适龄学生的分布和需求状况,合理规划和确定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范围和招生人数,为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学额。本次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的划分,以县城建成区主干道、明显街巷等作为招生片区划分界线。结合各学校办学条件、区域内适龄学生分布、居民小区分布以及交通便利情况等因素,为新建成投入使用的龙川小学东校区划定招生片区,对龙川小学本部、北城小学、东城小学附近招生区域做出微调,确保实现县城建成区义务教育“相对就近”入学。就近入学的政策目标是为每一个儿童提供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确保教育的公平原则,北城小学与思源实验学校同为县属优质学校,符合“就近入学”有关规定。

建议二:云南汇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反馈建议“(招生片区调整)忽视历史沿革与业主核心权益”。(1)购房合同承诺效力:我司在项目销售过程中,向购房客户公示2023年及2024年招生划片情况“本项目划片学校为北城小学”,该公示构成业主购房决策的核心依据。若单方调整学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9条关于“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之规定。(2)业主群体利益受损:据抽样调查,80%业主表示购房时以“北城小学学区”为首要考虑因素,当前调整将直接导致房产价值贬损约15%~20%(参照本地房产评估机构数据),可能引发群体性维权事件。

处理意见回复如下:拟不采纳该建议。一是《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2015年12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第十八条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广告宣传中,应正确宣传,不能含有为购房人办理入学就学等事项的承诺。购房人所购商品房相对应的学校,应以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当年入学政策为准,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无权承诺。二是县教育体育局已于2025年4月10日在南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了《关于征求〈南华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优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三是县教育体育局已于2025年4月22日在南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南华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举行〈南华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优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通告(第1号)》,公开征集参加听证会代表,有效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行使。

建议三:云南汇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反馈建议“现有教育资源具备承接能力。北城小学学位存量充足:根据贵局2024年公示数据,北城小学现有24个教学班,学生1200学位,2024年实际在校生1179人,空余学位21个;片区内适龄儿童有下降趋势,可完全覆盖需求。”

处理意见回复如下:拟不采纳该建议。经核实,“北城小学学位存量充足”“现有教育资源具备承接能力”不符合实际情况。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3〕11号)等文件精神,小学优质均衡发展指标为: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4.5㎡以上,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7.5㎡以上。2023年以来,受“全面二孩”政策影响,全县小学入学需求进入高峰,为确保顺利渡峰、平稳入学,各城区学校最大化挖掘潜力,全面保障了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截至2025年4月23日,北城小学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有在校生1309人;现有学校占地面积10263平方米;教学及辅助用房建筑面积3302.5㎡,生均2.52㎡;体育运动场馆面积6533.6㎡,生均4.99㎡。按北城小学现有占地面积、教学及辅助用房建筑面积和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等优质均衡发展重要指标计算,北城小学现有学生已远超学校规划规模。

特此公示。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