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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tyjrj-/2021-1027003 公文目录:机构职能 发文机关:南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24日

南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职能



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南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单位负责人:邱绍昌

联系方式(传真):0878-7219466

邮政编码:675200

办公地址:南华县龙川镇龙山路113号

电子邮箱:nhtyjrswj@126.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2:00,14:30-18:00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制定的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按照中央、省州的政策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八)拟订县内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国家、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九)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三、领导简介

邱绍昌,男,1978年2月生,汉族,云南南华县人。2002年12月参加工作,200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南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主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等工作。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负责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华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工作。联系红土坡镇、五顶山乡、马街镇、兔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殷汝丽,女,1983年9月生,汉族,云南南华县人。2006年12月参加工作,200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南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组织人事、精神文明建设、综合绩效考核(大比拼)、信息化建设、总部经济、政府采购、资产管理、政府自身建设、全面深化改革、文件合法性审查、议提案办理、地方志、基层减负、基层治理、党管武装、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党务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统计、文电、机要、保密、退役军人档案、文书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和工、青、妇等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主抓双拥工作、褒扬纪念、优待抚恤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拥军优抚股、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系五街镇、一街乡、罗武庄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石晓平,男,1977年4月生,汉族,云南南华县人。1997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南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综治维稳、扫黑除恶、信访、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安全生产、普法、乡村振兴、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依法治县、法律援助、应急管理、殡葬改革、禁毒防艾、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爱国卫生(含河长制和街长制)等工作。主抓军休军转干部服务、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政策法规、权益维护、部分退役军人保险接续、信息采集、光荣牌悬挂等工作。分管移交安置和权益维护股,联系龙川镇、雨露乡、沙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四、内设机构

南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机构职能: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查督办、应急值班、信息公开、新闻宣传及发布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和重要会议文件,统筹课题研究和政策研究。承担机关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拟订退役军人事务财务规章制度、编报退役军人事务经费预决算,监督退役军人事务经费管理。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统计以及后勤服务管理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表彰及奖励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联系电话:0878-7219466,传真:0878-7219466。

南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股机构职能:协调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政策落实。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和伤亡抚恤相关工作。指导实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身份核定和数据更新、动态管理。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指导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和军供站的规划建设、服务管理。指导实施军人公墓的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工作,承担烈士评定和备案的申报工作,组织实施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指导烈士祭扫活动服务保障。承担元谋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878-7219398,传真:0878-7219398。

南华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机构职能:协助做好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相关档案接交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以及涉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等工作;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负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协调做好立功喜报送达、悬挂“光荣牌”、“八一”、“春节”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联系电话:0878-7219398,传真:0878-7219398。

南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股机构职能:拟订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和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移交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和中央、省州驻元单位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负责移交地方的1至4级伤残军人(含精神疾病类军人)接收安置。负责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承担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的教育管理。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去向审定、移交安置、服务管理和退役安置补助经费申报下拨。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和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的住房保障和遗属生活补助经费核拨工作。管理军休服务保障单位。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指导、中介服务等工作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待遇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社会保障事宜。负责企业军转干部帮扶解困工作。联系电话:0878-7219398,传真:0878-7219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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